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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变迁 使命未央
——海安市人大设立常委会以来密切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工作纪实

来源:海安市人大  发布时间: 2019-10-09  字体:[ ]

今年是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1979年,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决定,在县级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1982年1月9日,海安县(后撤县建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首届县人大常委会,至今历经十届。这是海安人大顺应我国政治体制和政权建设的一次重大改革,也是完善和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举措。历届来,海安市人大常委会始终把代表联系群众工作放在重要位置,一届接着一届干,一任连着一任抓,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积极探索联系新路径,以尺寸之功,积千秋之利,代表密切群众联系取得明显成效。

上下求索——制度在实践中发展前行

  回顾海安人大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密切联系群众制度体系的发展历程,可以概括为三个阶段:

(一)探索阶段,联系代表初成体系。在海安市人大常委会的制度汇编中,有两个制度创下了几项独一无二的纪录:常委会成立后形成最早的制度之一,常委会有史以来被修改次数最多的制度之一,使用时间最长的制度之一。数十年来,它虽被数易其名,但其中“联系群众”的内涵却始终未变。

首届人大常委会设立之初,便制定了《县人民代表工作细则》,《细则》就代表与选民联系工作内容进行了专门表述。这是常委会历史上最早对代表联系有定义的制度。1987年11月21日,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又审议通过了《海安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与代表联系的办法》,至此,第一个加强代表联系工作的制度正式产生。都说万事开头难,如何联系代表,发挥代表联系群众作用,是摆在新任常委会负责人心中最为重要的事情。代表们大都散落在各镇各村,除人代会外平日里较难聚集,交流的不便让常委会与代表的联系缺少途径。虽说现实问题难以回避,但县人大常委会千方百计做着努力。每年常委会负责人根据议题安排下去调研,每次调研联系几名代表,听听代表心声。靠着这种简单的方式,借着代表的力量,常委会的工作顺利展开并渐显成效。1990年,海安县依法设立了乡镇人大主席团,常委会以此为承上启下的一个平台,积极开展代表活动,发挥代表在闭会期间的作用,与代表的联系又加深了一步。应该说,乡镇人大主席团的设立让常委会对原来散落在各乡镇的人大代表的组织、指导、管理工作有了落脚点,不少工作也可以通过这个比较固定的平台落实下去,与代表的联系也从零敲碎打逐渐走向经常化、固定化。

2000年和2007年,县人大常委会又先后两次对《海安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与代表联系的办法》进行了修订。最终版本的《办法》建立情况通报、人大常委会负责人接待代表制度,建立代表联系点、指导代表小组开展活动、邀请部分人大代表参加调查研究和视察评议活动、认真办理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意见,等等。至此联系代表已经有一套比较完备的制度和举措。

(二)深化阶段,联系从代表到选民。一年年探索着、实践着,对于联系代表,常委会慢慢有了积累,也有了更多的想法。“联系应该更深入,要充分发挥代表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新一届常委会班子又接过了代表联系工作的重任。2008年5月28日,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海安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系选民办法》。这为代表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依法行使权力畅通了渠道,明确了举措,提供了支持。《办法》首次提出“开展代表联系选民日活动”,建立常委会负责人以普通代表身份常态化接待选民制度,常委会与选民的联系也首次有了制度体现。2008年6月27日,时任海安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章树山,首次来到他联系的海安镇隆政街道,与他分工联系的16名选民见了面,拉开了县人大代表联系选民日活动的序幕。此后,担任县人大代表的海安县四套班子领导和各镇负责人纷纷走进选区,带头开出了一列列民意直通车,奔赴所在选区,与选民“零距离”交流,向选民们了解其所盼所想,倾听群众意见,回答群众问题,代表联系选民迈出坚实的一步。

2013年,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9次主任会议讨论通过《关于进一步加强县人大代表工作的意见》,《意见》提出了“一个载体、两项制度”建设,即加强“人大代表之家”建设,健全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制度和组织代表向原选区选民述职制度。规定每季度最后一周为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周。代表在一届任期内至少向原选区选民述职一次,回答原选区选民的询问,接受选民的评议和测评。从此,常委会联系代表、联系选民实现了定时、定点、定人、定线。

(三)创新阶段,打通联系最后一公里。2017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完善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制度的实施意见》,在这样一个历史节点,承载着几代人大工作者厚望的联系代表制度站到了一个新的高度,代表联系工作被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赋予了新的使命、传递着同一种期待——与代表、与人民的零距离。

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履新以来,根据《实施意见》要求,积极探索代表工作新思路,大力构建“一家一网一基地”的代表履职平台,全面加强人大代表之家、人大代表履职基地、人大代表接待站及农家选民会等多元履职平台建设,通过人大代表履职服务网、微信、QQ等新媒体扩大代表收集民意的半径,实现从传统的一室一桌的“人大代表之家”到“网上人大代表之家”“指尖上的代表之家”的转变,切实保障代表闭会期间的活动途径。深入开展“走送督”履职为民主题实践活动及“五知四会三有”行动,注重代表履职内容创新和代表履职能力提升,发动各级代表找准服务经济发展的切入点、重大改革的结合点和民生期盼的关键点,听民声、采民意、分民忧、解民难,将代表们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新实践。

日前,市人大常委会正研究制定《关于开通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直通车”的实施意见》,广泛开展各级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一二八”(一个确保、两个必须、八个融合)活动,让代表在组织活动、走访调研、互动交流、服务体验、督促办理、日常生活、工作岗位、解难帮困中联系群众,促进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全方位、多角度、零距离。

成效经验——联系在前行中结出累累硕果

海安市人大在密切代表联系群众方面历经了探索、深化和创新阶段,通过不断完善制度机制,采取多种途径和措施,教育、引导和激励人大代表加强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并取得明显成效。概括起来主要以下几个方面:

(一)常态长效呼应,逐步完善代表联系群众机制。人大常委会设立十届以来,立足新形势、新要求,通过健全和完善联系《县人民代表工作细则》、《海安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与代表联系的办法》、《海安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系选民办法》等各项制度,对联系活动的广度、深度、频度、效度都作出具体而又明确的规定,对联系活动本身和解决问题情况在适当范围内进行通报或公告,以规范化的制度约束保障代表联系选民活动的有效开展。

(二)硬件软件齐抓,有效提升代表联系群众能力。抓代表履职平台建设。精心打造人大代表之家、人大代表联络站、人大代表接待室,创新设立人大代表履职基地、没有围墙的议事厅等履职载体,通过“农家选民会”等履职新形式,为代表联系群众架起“连心桥”。 近20年来,累计建设42个人大代表之家、19个人大代表履职基地、238个人大代表接待站及“农家选民会”“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岗”等多元履职平台,为代表联系群众提供了灵活多样、方便快捷的新渠道。抓代表培训学习。每年组织人大代表通过集中讲学或外出培训等形式,学习党的理论知识、人大业务知识、法律法规知识等,并对人大代表如何联系选民群众、如何处理群众诉求、如何撰写议案等进行培训,提高履职水平和服务能力。丰富代表活动内容。通过开展“大美海安,代表在行动” “万名代表小康行”“走送督”履职为民 “五知四会三有”等主题实践活动和行动,全市1000多名各级人大代表通过联系选民,催生一批民生问题的妥善解决,一批科技项目的相继落户,一批环境保护指标的的重大突破,人大代表创新创业激情迸发,扶贫帮困典型突出,在群众中树立了良好的群体形象。  

(三)监督服务相融,充分发挥代表联系群众作用。邀请人大代表参与专题询问。通过代表前期与群众的走访调研,与政府部门负责人的现场互动,进一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难点问题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的有效解决。邀请人大代表参与工作评议。通过开展深入细致的调研,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将群众的声音带上来,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人民群众对依法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要求和愿望。邀请人大代表参与信访督查。建立人大代表参与人大信访通报协调机制,利用人大代表来自人民,容易得到人民群众信任和支持的“天然”的特殊优势,听民声、察民情、解民意,做好群众上访的宣传疏导工作,督促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现实路径——联系群众任重而道远 

从海安人大常委会密切代表联系群众工作的实践可以看出,历年来,常委会在代表工作方面取得了全方位和深层次的成就,以不容争议的事实彰显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独特优越性。如何将代表联系工作进一步做深做实做细,以下四点具有现实意义:

一是增强代表意识,变“要我联系”为“我要联系”。增强职务意识。人大代表不只是一种荣誉,更是一种国家职务。要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参加行使国家权力。增强大局意识。要立足全局,准确站位,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联系和服务。增强群众意识。积极主动地采取多种举措,通过各种途径,正确反映和统筹兼顾不同方面群众利益,使人大作出的决定和决议,审议通过的报告和议案,体现人民意志,符合人民利益,得到人民拥护。

二是加强组织推动,变“有事找领导”为“有事找代表” 。

一方面,地方人大要搭建好代表活动平台,组织好代表活动。每年围绕地方政府的重点工作和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组织代表参加执法检查、视察、评议、询问等活动,多给代表出题目、下任务,倒逼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听取意见。另一方面,要加强对人大代表建议的督办。推动“当前督办”向“多年督办”延伸,对那些涉及深层次、需要跨年度办理的建议,年年不放,追踪督办,并引入询问、质询等刚性手段,健全问责机制,真正实现代表建议办理由满意率向办成率的转变,让群众明白代表建议不是纸上谈兵,而是能实实在在的帮助解决问题,从而使群众在情感上依赖代表。

三是提高联系水平,实现代表由“传话筒”为“过滤器”。一方面,代表自身要强化主体意识和学习意识,努力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代表业务等知识。另一方面,地方人大要组织开展相关知识培训,并创造条件多为代表提供交流学习的机会,以不断提升代表联系群众的能力。让代表时刻关注国家大政方针,把握地方工作动态,吃透上情,了解下情,提炼出顺民心,合民意,操作性和可行性强的高质量的议案、建议。

四是完善体制机制,变代表任意行动为职务行为。建立完善联系活动登记制度、绩效评价制度、通报制度,确定代表联系群众的内容。建立代表诫警、劝辞、罢免等“退出机制”,加强对代表履职的监管,对不认真履行职务、不称职的代表提出诫警、劝其辞去代表职务以及罢免代表职务,进一步增强代表履职责任感。

回顾过去,海安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系群众一直向着有序高效的方向完善发展,向着深里走细走实。展望未来,人大常委会加强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联系的初心不变,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代表机关的使命未央,继续向着服务群众“最后一纳米” 迈出新步伐。

(周时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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