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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法治新要求 满足群众新期盼 大力推进依法治市工作实现新跨越——市人大常委会视察调研依法治市工作情况综述

发布时间: 2016-05-16  字体:[ ]

  3月中旬,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大代表,分别前往9个县、市(区),对依法治市、重点是依法治企的工作情况开展视察调研。调研中,共召开各类座谈会64场次,走访企业55家(随机暗访25家),发放职工问卷调查表800份,并抽查了劳动用工、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工作资料,实地察看了相关设施运行状况。

  一、依法治市工作的总体情况

  ——健全保障体系,依法治市基础扎实。积极争创“全省首批法治城市”,着力构筑组织保障、责任保障、运行保障、机制保障四大体系。市委审议通过了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实施意见,市政府通过各种形式大力推动依法治市工作开展。根据各部门、各单位的工作职能,每年将重点任务目标分解下达,明确职责,量化考核。

  ——强化依法行政,全力打造法治政府。一是以领导干部述法考评为抓手,不断提升依法决策水平。建立民主决策机制,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和清理,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全面实施。二是以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为抓手,不断规范公共权力运行。成立全国首家地级市行政审批局,建立一系列行政审批新机制。三是以推进简政放权为抓手,不断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在全省率先制定完成“5张清单”,并根据清单调整情况及时做好权力库动态调整。四是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为抓手,不断加强权力约束。强化主动公开,深化难点热点领域信息公开。五是以创新执法模式为抓手,不断优化执法环境。推动综合执法改革,建立行政执法协调工作机制。

  ——推进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一是规范化建设有新提升。全市法院加强审判管理,强化动态监控。检察机关建立和完善案件监督管理工作协作机制和案件质量评价、反馈、整改、问责一体化工作机制。二是司法改革有新思路。全面实施立案登记制,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完善审判委员会议事规则。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工作机制。三是服务发展有新举措。市中院制定出台“服务保障陆海统筹发展24条实施意见”,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特别是小微企业平等司法保护。四是保障民生有新加强。依法保护涉诉群众权益,完善诉调对接机制。发挥检察民生服务热线、派驻乡镇检察室等基础性平台作用,及时掌握社情民意。

  ——深化普法教育,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一是坚持分类实施,抓好重点对象。落实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开设公务员学法平台,重视青少年学法,创新流动人口集中居住点、工作点、娱乐点和主要交通线的“三点一线”普法模式。二是坚持法治导向,抓好阵地建设。全市近年累计投入3.2亿元建成473个法治文化实体阵地,市、县两级法治文化阵地实现全覆盖。三是坚持载体创新,抓好理念渗透。借助广告牌、电子屏等传统资源,实行高覆盖、立体式传播。通过微博、微信、微视等新型媒体,营造学法用法氛围。

  二、依法治企的工作情况

  ——依法治企的联动机制逐渐形成。各地、各部门立足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将推进依法治企作为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和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途径,积极指导、促进企业依法经营。全市18家涉企市级机关联合建立“南通市服务企业发展普法同盟”,通过搭建网络平台、组建宣讲团队、开展集中教育等方式,不断提升企业法治化运作水平。

  ——依法治企的责任意识不断增强。走访的企业大多对依法治企的重要性有较深的认识,大家普遍认为,只有守法诚信经营,才是企业持续发展的源泉和保障。一些企业劳资关系融恰,用工关系相对稳定,员工工作积极较高。部分企业法律意识较强,既有效避免了不当行为触发侵权,又能很好地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因此而获得先行优势。

  ——依法治企的制度体系较为健全。多数企业成立了依法治企的领导机构,设立法务部门、安全生产部门、污染防控部门和劳动人事部门等,制定了企业内部的规章制度,安排专人从事相关工作。部分企业制定了法制宣传教育五年规划,建立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网络化体系。部分企业建立起较为完备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在企业投资、分立、缔约等重大经济活动中,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专业作用。

  ——依法治企的文化氛围日益浓厚。多数企业十分重视企业文化建设中的法治文化建设,坚持把依法治企和企业文化建设相结合,通过加强企业法治文化建设,构建互信共赢的和谐劳动关系,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调研发现,越是大型的、规范的、效益好的企业,越是注重自身企业文化的建设;越是企业文化浓厚的,越是重视依法治企。

  ——依法治企的创新驱动成效显现。一些企业在依法治企的过程中显示出强劲的创新精神,如东丽酒伊织染(南通)公司在污水处理环节自助创新出精炼膜专利技术,污水处理的效果远超国家标准。市自来水公司创新净化水注氯工艺,大幅度降低了饮用水的安全风险。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依法治市方面

  ——少数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在实际工作中,部分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还不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认识不到位,甚至存在一定偏差,对深入推进基层法治建设的积极性、自觉性和责任感不足。在依法决策方面,一些地方对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执行不力,有的单位听取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不够,在决策中缺乏对社会稳定风险的足够考虑和防范。

  ——法治建设的基础有待进一步加强。一是公民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不强。经过多年的普法,公民的权利意识有所增强,但与之对应的责任意识、规则意识仍较为淡薄,公众对法律的信任度还不高。二是村居自治功能弱化。习惯把自治组织当成行政下属部门,摊派任务、签责任书,村(居)委会行政化倾向明显,社区自治的法定职能弱化。三是基层法治力量薄弱。县级和镇级法制工作机构设置与其所承担的职能还不相适应,乡镇(街道)、社区法治建设的机构、人员、设施和经费保障相对缺乏,专业法治队伍不足。

  ——执法司法水平有待进一步加强。一是信息公开力度仍需加大。部分信息的公开不充分、不及时,公众知晓率不高,引发行政诉讼。二是行政执法行为仍需规范。一些行政行为存在事实依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定程序、超越或滥用职权等情形,劳动和社会保障、拆迁等成为行政案件比较集中的领域。三是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仍需加强。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逐年下降,个别地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为零。四是行政权的监督机制仍需健全。五是司法工作仍需加强。调解工作有所弱化,案多人少的矛盾日益突出,执行难问题未能有效解决,司法队伍建设仍需加强。

  ——普法工作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深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多流于形式,对农村、外来人口、特殊群体的普法效果不佳。普法工作有时存在重启动、轻持续,重形式、轻实效现象。全市范围内普法工作的发展还不够平衡,社会资金对法制宣传工作的参与度不高。

  (二)依法治企方面

  ——对依法治企重要性的认识还有待加强。部分企业负责人对于依法治企与企业健康发展之间的关系认知度还不足,企业领导层带头学法的主动性不强,“发生纠纷才求法律”的现象较为普遍。企业的法律事务管理工作多处于被动应付的状态,主动学习、主动处置、提前应对的不多。

  ——企业普法的主体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企业对劳动者需求较多的劳动法律知识宣传较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不多,个别职工建议企业“依法治企建设”不能仅限于喊口号。

  ——企业普法的内容和形式还缺乏针对性。对于怎样普法才能更好地符合企业生产经营的现实需要,怎样让企业更感兴趣、更有利于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一些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研究不够,谋划不多,或者教条式宣传,教非所用。

  ——企业守法经营状况还有诸多不足。一是劳动合同法方面。部分企业对新员工的试用期不符规定,社会保险缴纳水平普遍较低,带薪休假制度执行不力。部分企业劳动争议预警预防机制不健全,用工管理有瑕疵,超规定使用劳务派遣工的现象仍然比较普遍。二是环境保护法方面。部分企业的环保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环保责任制度不健全。部分重点企业环境信息未依法公开,非环保重点企业环境管理缺失。三是安全生产法方面。部分企业负责人职业病防治意识淡薄,非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管理不到位。个别企业安全防护措施不落实,职工个体防护用品配载不规范,生产作业现场定置管理不到位。

  五、相关建议

  ——进一步强化认识,不断提升法治建设的领导水平。加强依法治市,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我市的具体实践,是进一步营造我市良好法治环境、提升核心竞争力、推动科学发展的现实需要。全市各地、各部门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进一步深化对依法治市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增强法治是新的社会环境的意识,增强法治也是生产力和竞争力的意识,提高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水平。

  ——进一步齐抓共管,不断增强法治建设的整体合力。法治建设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重在整合社会资源,形成法治建设的新合力。要积极营造合力的氛围,建立与之适应的领导机制、工作机制、考核机制。加快推进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健全公民权益保障和利益协调机制。加强社会诚信建设,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作用,发展和规范社会组织,畅通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坚持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维护职工的民主权利和合法利益。扩大基层群众自治,引导支持城乡村(居)民自主管理社区、村组事务。

  ——进一步分类指导,不断细化法治建设的目标举措。一是强化普法教育。突出普法重点对象,分区域、分人群、分层面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围绕企业经营发展的中心和企业、职工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突出企业普法的服务性、实践性和严肃性。加强对各类企业,特别是小微民营企业的法治引领,提升企业领导层法治意识。更加注重普法内容,提高企业普法的实效;创新普法载体,善于运用现代化信息方式;加强企业普法队伍建设,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二是强化依法行政。分析总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工作得失,加强组织领导、考核监督、责任追究。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提升法律服务能力。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综合执法,减少行政执法层级。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加大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规范行政裁量权行使。推进政务公开,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三是强化公正司法。以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为重点,拓宽民意渠道,提升司法公信力。坚持以执法办案为立足点,提高民商事纠纷案件服判息诉率、调解撤诉率。创新执行方式,合力解决执行难问题。完善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

  ——进一步注重创新,不断汇聚法治建设的发展动力。继承和推广法治南通建设已有的成功经验,不断探索和实践具有区域特色的法治建设新路径。增强地方立法工作的前瞻性、稳定性和可操作性,努力形成科学立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全面普法“四位一体”的法治南通建设新局面。

  ——进一步关注民生,不断凸显法治惠民的积极成效。不断强化“普治并举”的理念,大力开展法治惠民实践,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公众知晓率、各方参与率、社会满意率。开展民生热点领域的执法检查和专项整治,部署落实法治为民办实事工程,强化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让人民群众从法治建设中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惠及。

( 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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