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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举办《立法法》、《监督法》专题培训,陈斌要求从培训入手 提升能力 增强依法履职、服务大局的新本领

发布时间: 2016-02-24  字体:[ ]

  

    2月23日,市行政中心会议室气氛热烈而又活跃,电子屏上的字幕显示着活动的主题:市人大常委会法制专题培训。台上,两位法律专家围绕《立法法》和《监督法》的实施进行的讲解深入浅出、贴近实际;台下,市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县(市、区)人大的部分领导以及市人大机关全体干部正在聚精会神地聆听着、记录着、思考着。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常务副主任陈斌参加培训活动并讲话,要求把学法用法摆上建设学习型、法治型人大和机关的重要议事日程,让法治思维统领人大工作,让学法用法成为人大工作的新常态,努力在依法履职、服务大局上有新作为。

  授课的两位专家,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党组副书记高建新和省人大原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原法工委副主任刘克希是省内地方立法和监督法实施领域的著名专家,理论水平高,具有丰富的立法和监督工作经验,他们的授课以提升相关领域工作能力为着力点和切入点,内容丰富,紧贴实践,指导性强,给参训人员带来耳目一新的感受。

  陈斌指出,法治意识、法律素养,是人大工作的立身之本、行权之要。作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干部,理当顺应时代和发展的要求,按照新一年工作部署,带头学法用法,严格依法履职,善于用法治思维来思考问题、分析问题,用法治方式来解决问题、落实问题,让法治精神根植于心,时时处处遵从法律,处处时时敬仰法律,养成依靠法律出思路、从法律中找办法、在依法办事中出实效的行为习惯,争做法治的坚定捍卫者和积极践行者,真正把法治意识贯穿于工作实践中,体现到行权履职的全过程,用法治思维统领人大工作,为依法履职、服务大局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撑和保障。

  陈斌强调,做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是建设学习型人大机关的重要环节。充实的法律知识、良好的法律素养是人大干部做好监督、立法工作的基石。人大干部在开展执法检查、立法工作中,要知法、懂法、会说行话,必须学好法律知识,掌握法律武器。人大干部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想问题、做决策、干工作,养成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行为习惯。今年开始,市人大机关将全面推行“一月一法”的学法制度,围绕建设学习型、法治型、服务型机关,形成学法机制并把它作为长效工作来抓,坚持人人参与、轮流主讲,或者专人讲、大家议、集体评,形成新型的学习方式。同时,在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相关人大代表中探索建立会前学法制度、执法检查专项培训等制度,做到先学法再审议、先学法再监督,把全面提升法律素养、建设学习型人大机关摆到人大机关建设的重要议事日程,摆到领导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经常抓、抓经常、抓出成效。

  今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起步之年,人大的学习任务重、工作要求高、自身建设压力大。陈斌要求,市、县两级人大要做到“四个善于”:即善于创新、善于学习、善于把控、善于组织;重点围绕“六大创新”工作要求和“新开局有新作为,新常态有新状态,新一年有新起色”的总体目标,科学谋划,务实组织,做足学习文章,当好学习表率,经过几年持之以恒的努力,努力成为人大工作的行家里手、学法用法的一把好手,依法履职得心应手。

  培训活动由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王向红主持,施建中、程静、周剑浩等领导参加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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