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机关建设

市人大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市人大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9-08-29  字体:[ ]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18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承担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和常委会党组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机关的文电、档案、机要、文印和通讯工作

2、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决定和安排,联络协调各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的工作

3、承担市人大常委会有关文件的起草工作

4、负责常委会领导参加各项活动的组织安排

5、负责机关的人事管理和离退休干部的生活管理和服务工作

6、负责机关行政后勤事务、安全保卫及接待服务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内设4个职能处:

(1)秘书处:承办文电和报刊的收发与分办、档案和资料管理、机要通讯、文印、常委会领导同志活动安排、常委会会议及主任会议会务工作、办公自动化管理等

(2)人事处:负责机关干部和职工的考核、培训、任免、奖惩、调配、离退休及劳动工资、福利等工作;办理机关出国人员政审手续;负责机关人事档案归档资料的收集、传递工作

(3)行政处:承担机关内总务、财务、车辆、房产、物资、会务、安全保卫、生活服务及环境秩序等行政管理;承担外地来客的接待服务工作

(4)老干部处:承担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生活管理和服务工作

2、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内设2个职能处:

(1)综合处:承担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等重要文稿的起草、统稿工作;负责日常综合性文字工作。围绕市人大常委会的中心工作及有关重点课题开展调查研究;研究总结我市地方人大工作经验,收集、整理并刊办和交流人大工作信息;负责联系市人大理论研究会的工作。

(2)宣传处:负责市人大常委会的宣传工作,承担法律宣传和人大业务培训工作任务;负责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和重要活动以及市人大代表履行职责情况的新闻报道;联系组织县(市)区人大的新闻指导工作;指导市人大刊物编辑部的工作;负责市人大常委会图书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综合管理工作。

3、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外事民宗侨台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4、市人大常委会信访督办室:负责办理人民来信,接待群众来访;提供信访信息,报告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和反映的重要问题;负责催办、督查市人大常委会交办转办的信访案件。

5、另按有关规定设立机关党委,负责市人大机关的党群工作。

本部门无下属单位

(二)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范围的单位共计一家,即:南通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三、2018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18年,市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聚焦重点、依法履职、积极作为,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一年来,召开9次常委会会议、17次党组、主任会议,安排审议地方性法规2部,作出决议决定5项,听取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23项,评议政府组成部门15个,组织专题视察12次,提出审议和评议意见书37份,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01人次,圆满完成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

一、突出政治建设,始终坚持党的领导

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人大工作的首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市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地位,全面落实市委工作要求。建立新时代市委领导人大工作的制度,切实发挥常委会党组的领导作用,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各个方面。

坚持紧扣市委决策部署行权履职。统筹安排全年人大立法、监督、决定、任免、代表等各项工作,完善和落实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重大事项和重要活动及时主动向市委请示报告,提请市委审定。市委高度重视人大工作,先后多次对地方立法、工作评议、预算审查监督、政府性债务管理督察等事项进行研究部署,为做好人大工作提供了重要指导和政治保障。

二、紧扣中心工作,倾力服务发展大局

围绕追赶超越、走在前列的目标定位,聚焦城市、产业、交通“三大转型升级”战略任务,优化完善工作计划,制定助推打好“三大攻坚战”实施方案,扎实推动落实。

聚焦重大部署和重点领域,积极推动经济提质增效、转型发展。深入研判经济发展形势,依法审议计划、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和“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全面分析21个预期性指标、13个约束性指标的序时完成进度,突出加强经济运行监测预警、提高施策发力精准度、抓牢项目建设“牛鼻子”、抓实民生实事等工作重点,组织开展调研和审议活动,汇聚人大代表和各方智慧,促进补短板、强弱项,增强发展新动能。突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中小企业发展,召开重点企业座谈会,视察调研中央创新区建设情况,专题审议政府专项工作报告,推动深化“放管服”改革,强化产学研联合,为中小企业提供更个性、更精准的服务指导。认真督办本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服务大上海、建设“北大门”的议案,积极推动理念、规划、产业、交通、服务等方面对接工作,会同金融办在沪召开南通对接上海金融合作交流会,审议议案办理情况报告并作出决议。举办“南通企业家日”系列活动,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督办涉企代表建议等方式,帮助排忧解难,营造宽松环境。专题组织市台胞台资企业创业发展情况视察调研,助推通台协作不断深化。依法作出决定,授予李昌钰等4人南通市荣誉市民称号,展现我市包容会通、扩大开放的积极姿态。

突出污染防治攻坚突破,打好生态环境法律监督组合拳。坚定不移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围绕实施新环保法等法律法规,先后审议2017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市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情况的报告、濠河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修编情况的报告,研究推进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管理的方法途径,提出加强濠河生态环境特别是水环境保护的意见。围绕“三河三行业”专项整治,选派30名专业领域相关、履职能力较强的市人大代表参加督察组,开展了88批次431个点位的暗访,督察结果成为市委推进相关工作的重要参考。认真贯彻省人大常委会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议,制定实施方案,专题审议2019-2020年度需要解决的突出环境问题清单,并向社会公示,引导全社会参加监督,汇聚攻坚合力。跟踪推动落实市委“三城同创”决策部署,检查“增绿、清水、畅通、便民”四大行动落实情况,提出审议意见,并抓好反馈落实。关注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问题,组织专题督查,随机抽查4个县(市)区、14家企业的污染整治现场,明确整改责任和完成时限,督促关闭整治无望的散乱污企业,推动中央环保督查交办问题按时整改到位。

强化乡村振兴战略引领,统筹安排人大服务“三农”各项工作。根据省人大常委会部署,联动开展乡村振兴调研,全面了解全市“三农”工作情况,通过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走访基层一线等方式,了解人大代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乡村企业、村镇干部的呼声和建议,协同梳理短板和弱项,提出六个方面的对策建议,向省人大常委会提交了专题调研报告。高度关注农民土地权益保障工作,把审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列为年度监督重点,通过走基层、访农户、看证书、问诉求等活动,把脉确权颁证工作的难点问题,督促有关各方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科学分析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打通确权工作“最后一公里”,夯实农村“三权分置”改革的基础。突出园区规划布局、经营主体培育、重点项目推进、示范带动作用发挥等主要方面,审议我市建设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情况报告,促进园区建设提档升级、再上新水平。会同相关部门督查“河长制”落实情况,对三个地区的20个现场进行重点考察巡查,从强化河长职责、多渠道筹集资金、打击环境违法等方面提出督查建议,强化从源头上保护农村水环境。专题调研粮油产业化工程建设情况,协调解决企业融资难、优惠政策落实难问题,确保粮食质量安全和数量安全。制定实施助推脱贫攻坚战督查方案,高度关注因病、因残和无劳力致贫群体,推动实施联动救助、兜底性保障等帮扶措施,促进精准扶贫落地见效。

关注民生热点难点问题,在保障改善民生上持续跟进、务实作为。着眼优质教育资源的建设和配置,审议全市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情况报告,跟踪抓好优化学校布局、发展优质资源、加大保障力度、平衡师资结构等审议意见的落实工作,促进办好人民满意的义务教育。聚焦文化惠民,开展文化产业发展情况专题调研,从落实文化产业发展政策、加快文化产业园区建设、推动文化企业做大做强等方面提出建议,形成的调研成果获全省人大专题调研成果二等奖。重点督办《关于加强保健品市场监管的建议》,督促开展专项整治。执法部门共检查企业8000余家次,查处保健食品案件178起,移送公安部门11起,形成了保持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重点督办《关于提高幼儿教师待遇,促进学前教育发展的建议》,在加大编内教师补充力度、提高教职工工资待遇、完善办学经费保障机制、规范小区配建幼儿园管理等方面,推动出台了相关具体政策措施。重点督办《关于将“华侨村”改造建设列入市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的建议》,鼓励以侨引侨、以侨引外,促进更多海外侨民参与美丽家乡建设。主任会议专题听取讨论关于宗教场所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支持政府贯彻宗教方针政策,加强依法依规管理。关注交通便民,视察审议轨道交通1号线建设进展情况,全力支持打造精品工程、安全工程、放心工程。

三、坚持厉行法治,务实推进依法治市

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不断深化法治建设。

稳步推进地方立法。把握立法需求,完善立法计划,并认真抓好落实。《南通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已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将于2019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南通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进入审议程序。住宅物业管理立法已经完成前期准备工作。立法过程中,强化民主立法、精细立法,广泛征求意见,积极探索完善立法协商机制,充分发挥立法咨询专家组作用,立法水平不断提高。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完善审查衔接联动机制,细化审查标准,依法审查市政府和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报送的规范性文件。对我市涉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4部地方性法规进行了专项清理,确保法制统一。

积极开展“法律巡视”。坚持问题导向,灵活运用现场察看、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南通市濠河风景名胜区条例》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督查,推动落实2017年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提出的各项要求,实现了组织领导、执法人员及经费保障、总规修编、考核段面水质、执法监管“五到位”目标。对海洋环境保护法、旅游法及相关条例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加大执法力度,保证法律法规有效实施。

着力加强司法监督。专题听取市法院和检察院上半年工作汇报,加强工作联系和常态化监督。先后组织开展全市检察机关侦查监督工作、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视察调研,督促规范司法机关侦查行为,提升司法行政队伍履职能力。听取“七五”普法推进工作情况的报告,配合开展“七五”普法中期考核检查,重点督办《关于进一步推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建议》,促进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深化。严格执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宪法宣誓制度,增强被任命人员的法治观念和宪法意识。重视群众来信来访,认真做好转办督办工作,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依法开展工作评议。突出依法行政、创新作为的实绩实效,组织4个评议组、15个评议小组,对市发改委、民政局、教育局等15个部门进行集中评议。这次评议,坚持以充分的调查研究为基础,共向被评部门服务对象发放调查问卷2984份,召开各类座谈会48次。市人大31个代表小组、500多名代表参与评议活动,提出587个问题、679件建议,发挥了重要作用。坚持以解决问题为导向,对梳理出的216个主要问题,逐条交办落实。坚持以督促整改为关键环节,召开集中评议会听取审议整改情况报告,组织15名代表就教育公平、企业创新、农村养老、垃圾分类等百姓关心的问题进行询问,部门现场作答,过程全程实录,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监督。坚持以代表和群众满意为标准,组织百名代表参加现场评议测评,测评结果纳入机关年度考核体系,并向部门反馈,形成对部门工作的有力推动。

实质性开展预算监督。以全面实施预算法为统领,以开展实质性审查为中心环节,通过制定和出台实施意见、工作方案、审查流程、评估体系等,进一步完善和细化了审查监督的工作程序、重点内容和方式方法,使审查监督有章可循、常态化开展。通过会前审查、会中审议、会后监督的方式,使本级人大代表、专家智库等社会各界关于预算方面的意见建议得到充分听取和切实办理。通过组织人大代表、人大机关相关委室开展联动调研、专题审议,构建了参与式预算审查的新机制。为助推打好风险防范攻坚战,根据市委总体部署,常委会牵头成立政府性债务化解督察调研组,每季度开展一次专项督查,有效防范政府性债务风险。省人大常委会及省委改革办对我市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充分肯定,并在相关专题会议上予以推介,我市探索实践的工作成果被《江苏改革简报》和《江苏人大调研》全文转载。

四、加强指导服务,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始终尊重代表的主体地位,积极搭建履职平台、完善履职机制,促进代表依法履职,代表工作水平有了新的提升。

落实“双联”工作制度。完善《关于加强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实施意见》,修订人大、“一府一委两院”领导接待代表日制度。安排接待代表日活动8次,共接待基层市人大代表80余名,代表提出的建议意见均及时得到答复和办理。安排每位在通省人大代表联系2名市人大代表,落实在通的全国、省和市直人大代表进“家”、进“站”参加活动。全市347个人大代表之家、1014个代表联络工作站、微信版“人大代表履职平台”有效运行,为“双联”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

强化组织服务保障。举办履职培训班,组织150多名代表参加培训。全年共邀请250多名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认真落实代表履职报告制,8名省人大代表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报告履职情况,97名市人大代表在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会议上报告履职情况。开办“代表访谈录”电台专题节目,报道代表重点建议提出的过程、代表积极履职的情况等内容,宣传代表事迹,促进为民代言。

提高建议办理质量。强化办理时限和要求,督促承办单位签订办理责任书,并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协调解决承办难题,对办理工作不力的单位及时催办。主任会议把《关于工业垃圾处理的建议》等10件建议确定为年度重点建议,由市人大常委会领导牵头、相关委室具体跟踪督办。推行“阳光办理”,在人大和政府网站上公开了426件(含闭会期间12件)建议及答复内容,倒逼承办单位不断提高办理实效。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代表共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424件,办理答复满意率100%,办结率88.53%。

五、着力固本强基,狠抓自身建设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全国“两会”精神,精心组织庆祝建党97周年专题党课、学习交流、主题演讲系列活动,推进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定和实施“一月一法”学习计划,做到先学法再视察、先学法再审议、先学法再监督。围绕学习尊崇宪法、深化预算监督等主题举办3场常委会专题讲座。突出地方立法和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行使,先后在浙江大学举办两期专题培训班。积极参与全市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召开各类座谈会20多个,形成了22篇、近10万字的调研报告,提交市委参考。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开展作风建设自查自纠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修订和新制定25项制度,加强工作统筹和责任落实,积极推动机关信息化建设和人大宣传工作,开通“南通人大发布”微信公众号,提高了人大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开展县乡人大建设专题调研,加强联系指导,以座谈会方式推进街道人大工作,促进基层人大规范化建设。

一年来,常委会工作之所以能够扎实有效推进,根本在于市委的坚强领导,关键在于全体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尽心履职,主要得益于“一府一委两院”的理解支持、县(市)区人大的密切配合、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全体代表和全市人民,向所有关心、支持和参与人大工作的同志,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常委会的工作与形势的发展、人民的期待、代表的要求还有不小差距。我们将自觉接受人民监督,虚心听取代表意见,正视问题,改进不足,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

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扎根于思想、融入于工作、见诸于行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在谋划人大工作、履行四个权力的过程中,自觉地以新思想、新要求指导实践,从政治高度、政治视角去审视,用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去衡量,推动人大事业与时俱进、创新发展。严格执行重大问题、重大事项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认真落实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意见,切实当好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实践者、推动者和保障者。

全力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的鲜明导向,积极跟进、主动融入全市工作大局,以高质量履职助推高质量发展。突出经济发展高质量,把发展枢纽经济作为调研重点,听取审议中央创新区、全市开发园区建设情况的报告,依法审议计划预算报告和政府专项工作报告,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突出改革开放高质量,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改善营商环境,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和专题审议、专题询问,促进提供有效制度供给;加强对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调研,专题审议相关工作报告,促进深化改革取得新成效。突出城乡建设高质量,听取审议全市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开展《南通市水利工程管理条例》《南通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两部条例的执法检查,调研“三个全覆盖”实施情况,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突出文化建设高质量,听取审议文化产业发展、宗教事务管理等情况报告,开展大运河文化带建设专题调研,助力提升文化产业可持续发展水平。突出生态环境高质量,依法开展年度环境报告审议工作,重点听取审议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情况及五山地区生态环境保护情况的报告,就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指示精神开展调查研究。突出人民生活高质量,围绕民生实事落实情况开展专题询问,听取脱贫攻坚、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全民健身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推动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强化人大在法治建设中的主体责任。紧紧抓住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重要事项开展立法,坚持针对问题立法、立法解决问题。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强化立法工作协调,健全立法配套制度,着力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制定《南通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南通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南通市城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围绕五山风景区管理等14个方面开展立法调研。加强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常态化监督,继续组织对市级政府部门工作的综合评议,进一步改进评议方式,提高评议的针对性、精准度和实际效果。重点审议行政诉讼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分别听取“两院”半年工作情况报告及开发区人民法院工作、市检察院涉诉信访工作等报告,加强与监察委的工作联系,做好社会事务方面的监督工作,着力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更加注重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始终牢记一切权力属于人民,高度重视代表工作,紧紧依靠代表开展工作,发挥代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作用。创新方式方法,密切常委会组成人员与代表、代表与群众的联系,为代表履职提供优质服务和保障。

扎实推动自身建设与时俱进。坚持代表机关、工作机关的目标定位,加强学习培训,锤炼政治素质,努力做到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积极探索依法履职新思路新途径,加强调查研究,注重探索创新,推动人大工作走稳步、不停步。继续推动乡镇人大工作常态化、制度化,提升乡镇人大工作水平。积极开展对外交往,促进对外开放和交流合作。加强机关信息化建设,做好人大新闻宣传和理论研究工作,为人大依法行使职权营造更好的舆论环境。从严从实抓好党建工作,严格按照制度规范办事,营造人大系统良好的政治生态。

第二部分 市人大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市人大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计 3234.58 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 1204.16 万元,减少 27.13 %。主要原因是(1)退休人员养老金由社保部门统一发放;(2)不可预见费用减少。

(一)收入总计 3234.58 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 3234.58 万元,为当年从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与上年相比减少 1204.16 万元,减少 27.13 %。主要原因是(1)退休人员养老金由社保部门统一发放;(2)不可预见费用减少。

(二)支出总计 3234.58 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2843.66 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事务2843.6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 1351.58 万元,减少 32.22 %。主要原因是(1)退休人员养老金由社保部门统一发放;(2)不可预见费用减少。

2.住房保障(类)支出 390.92 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按照国家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及提租补贴。与上年相比增加 147.42 万元,增长 60.54 %。主要原因是提租补贴的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市人大本年收入合计 3234.58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3234.58 万元,占 100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人大本年支出合计 3234.58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2563.32 万元,占 79.25 %;项目支出 671.26 万元,占

20.75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人大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 3234.58 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 1204.16 万元,减少27.13 %。主要原因是(1)退休人员养老金由社保部门统一发放;(2)不可预见费用减少。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市人大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 3234.58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100 %。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 1204.16 万元,减少 27.13 %。主要原因是(1)退休人员养老金由社保部门统一发放;(2)不可预见费用减少。

市人大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3242.29 万元,支出决算为 3234.58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9.76 %。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持平。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1.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 2837.05 万元,支出决算为 2843.66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持平。

(二)住房保障(类)支出

1.住房保障(类)支出。年初预算为 405.24 万元,支出决算为 390.92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6.47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调整。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人大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2563.32 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2137.68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 371.82 万元、津贴补贴 743.16 万元、奖金 296.97 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 133.86 万元、职业年金缴费 32.79 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110.09 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19.66 万元、住房公积金 123.55 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22.50 万元、离休费 82.37 万元、退休费 140.19 万元、抚恤金 53.92 万元、生活补助 6.20 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0.61 万元。

(二)公用经费 425.64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 9.03 万元、印刷费 10.00 万元、电费 0.08 万元、邮电费 10.77 万元、物业管理费 3.10 万元、差旅费 114.40 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 49.37 万元、维修(护)费 7.04 万元、会议费 1.33 万元、培训费 6.56 万元、公务接待费 4.21 万元、工会经费 10.31 万元、福利费 24.98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54.22 万元、其他交通费用 76.51 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43.33 万元、办公设备购置 0.41 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市人大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3234.58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 1204.16 万元,减少 27.13 %。主要原因是(1)退休人员养老金由社保部门统一发放;(2)不可预见费用减少。市人大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3242.29 万元,支出决算为 3234.58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9.76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基本持平。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人大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2563.32 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2137.68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 371.82 万元、津贴补贴 743.16 万元、奖金 296.97 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 133.86 万元、职业年金缴费 32.79 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110.09 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19.66 万元、住房公积金 123.55 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22.50 万元、离休费 82.37 万元、退休费 140.19 万元、抚恤金 53.92 万元、生活补助 6.20 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0.61 万元。

(二)公用经费 425.64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 9.03 万元、印刷费 10.00 万元、电费 0.08 万元、邮电费 10.77 万元、物业管理费 3.10 万元、差旅费 114.40 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 49.37 万元、维修(护)费 7.04 万元、会议费 1.33 万元、培训费 6.56 万元、公务接待费 4.21 万元、工会经费 10.31 万元、福利费 24.98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54.22 万元、其他交通费用 76.51 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43.33 万元、办公设备购置 0.41 万元。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市人大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49.37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33.66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84.04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57.30 %;公务接待费支出 13.25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9.04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 49.37 万元,完成预算的 99.90% ,比上年决算增加 5.39 万元,主要原因为友城交往;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团组 6 个,累计 15 人次。开支内容主要为:友城交往。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84.04 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 0 万元,2018年预算数为0 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 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 84.04 万元,完成预算的 97.27 %,比上年决算增加 1.1 万元,主要原因为车辆老化,维修费用增加;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进一步规范车改,勤俭节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汽车的燃料、维修、过桥过路、保险及其他等。2018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 18 辆。

3.公务接待费 13.25 万元,完成预算的 26.94 %,比上年决算减少 11.15 万元,主要原因为认真执行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认真执行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13.25 万元,接待

78 批次, 766 人次,主要为接待全国人大、省人大及兄弟省市人大系统工作调研等;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 0 万元,接待 0 批次, 0 人次。

市人大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 254.18 万元,完成预算的 85.21 %,比上年决算减少

32.18 万元,主要原因为精减各类会议,提高工作效率;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精减各类会议,提高工作效率。2018 年度全年召开会议 50 个,参加会议 5500 人次。主要为召开人代会、常委会会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报告会、党组主任会、各委室工作座谈会等。

市人大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 32.12 万元,完成预算的 40.83 %,比上年决算增加

5.08 万元,主要原因为委室业务培训;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培训批次与人数减少。2018年度全年组织培训

18 个,组织培训 450 人次。主要为培训与工作相关的业务培训。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人大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425.64 万元,比2017年减少 7.79 万元,降低 1.8 %。主要原因是:办公费略有减少。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39.17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27.58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11.59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39.17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10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39.17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100 %。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8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厅级领导干部用车2辆、一般公务用车16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共 2 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 404 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各部门应根据公开决算表中对应的经费情况进行名词解释,对未涉及的名词可以删除

附:决算公开内容填写及上传注意事项(不列入公开内容)

决算公开内容填写及上传注意事项

1、各部门应严格按照统一的公开格式内容,逐一对照公开,不得遗漏或擅自删减、修改公开格式,确保公开要素齐全,格式统一规范。

2、公开模板中的斜体文字或某些标志符号为提示内容,在正式部门公开内容中不要显示,部门以具体内容描述反映。

3、部门决算公开内容根据部门实际使用预算功能科目、经济分类支出事项填写;公开模板举例的相关科目,部门不涉及的,无须填写;部门公开相关要素若无发生额的,以“0”反映。

4、部门决算公开内容及附表在省预决算公开平台“部门决算公开”模块反映,并将创建时间统一设置为“2018年8月22日”;各部门还须在省预决算公开平台的“部门资产信息公开”模块,将决算公开中资产占用内容填写在内容栏。

5、省预决算平台上传文件为PDF格式,请各部门注意公开内容及附表页面显示,并将相关内容转为规定格式。

Copyright 2008 Nantong Municipal People's Congress Standing Committee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11026839号-1
您是第 796869位访客
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技术支持:南通市政府信息网络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