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的审议意见

来源:南通人大  发布时间: 2022-09-13  字体:[ ]

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的审议意见

南通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农业农村局局长陈敢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南通市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市政府高度重视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从优化机制建设、着力建章立制、强化资金统筹、突出效益提升等方面着手,探索形成高标准农田建设区域化整体推进“南通模式”,多项创新工作得到了上级政府和部门的表扬和肯定。

会议指出,高标准农田建设带来的综合效益逐步显现,但存在的问题必须引起重视,主要是:部分项目建设标准有待提高;土地规模化经营程度有待提升;项目建设监管力量短板有待重视;要素瓶颈制约有待破解。对此,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严格执行标准,引领建设高质量

要围绕“十四五”期间新建和提档改造200万亩高标准农田的目标,打造一批高标准农田特色示范区和示范片。将高标准农田规划与村庄规划、农村产业发展规划等有效衔接,探索推进农民相对集中居住,整合利用零散地,促进耕地集中连片。坚持把土地平整连片、田块能大则大、水系灌排通畅作为核心建设标准。项目建设要及早谋划,统筹推进,加快建设进度,秋收结束即开工建设,确保夏种前完工。

二、深入完善机制,实现发展可持续

要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坚定不移推进土地流转及适度规模经营。引导和扶持以家庭农场为主体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确保集体资产不流失、农民利益不受损的前提下,稳妥发展集体经济,积极发展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培育和壮大农业龙头企业、经纪人队伍、农业产业联盟等,注重农产品精深加工和品牌提升,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升高标准农田产出和效益。

三、全面落实责任,确保管护长效化

要积极探索工程管护与项目建设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落实的工作机制,将工程管护纳入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系,定期养护、即时维修。按照“谁受益、谁管护,谁使用、谁管护”的要求,落实管护主体和责任,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区域的建设内容,要签订使用和管护协议。建立管护经费保障机制和标准,拓宽管护渠道,形成多元化管护格局。探索智慧管护、数字化管理。

四、持续集聚资源,建成全省示范区

要重视人才队伍建设,培养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工作队伍、高素质农民、各类农业经营主体,推动主体间的联合、合作。拓宽资金投入渠道,整合涉农资金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全面推行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耕地指标调剂收益重点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规定。将《关于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若干政策措施》(苏办发〔2022〕24号)等文件精神落实落细,加大土地出让收入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支持力度,重点向亟需提升改造的老项目区倾斜。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区内农产品加工、仓储、机库等项目用地需求,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要及时予以安排,高水平打造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区域化整体推进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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