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南通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9号)

来源:南通人大  发布时间: 2024-04-07  字体:[ ]

南通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9号)

《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南通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的决定》已由南通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1月19日通过,经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3月27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4年4月15日起施行。

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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