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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中秋在全市街道建立选民代表议政制度工作交流会上的讲话

来源:南通人大  发布时间: 2020-12-04  字体:[ ]

在全市建立和推行街道选民代表议政制度,是贯彻落实省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今年市人大常委会着力推进的一项重点工作。今年年初,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在深入调研、审慎探索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关于在街道建立选民代表议政制度的指导意见,经市委批转实施。在今年4月份召开的市委人大工作会议上,徐惠民书记要求各地按照文件精神抓好落实,进一步畅通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人民群众之间的政情表达渠道,提升基层治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夯实基层人大工作基础。文件下发后,各县市区和街道高度重视、全面部署、扎实推进。目前,全市38个街道普遍建立了选民代表议政制度,完善了议事规则,并有序开展工作,提前实现了年内全覆盖的目标。刚才,3位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2位人大街道工委主任、1位街道党工委书记、2位选民代表做了很好的交流。大家的发言,重规范、有特色,亮点纷呈、可圈可点。这表明,经过半年多的务实推进,选民代表议政制度在我市基层街道已经落地落实,并且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刚才,省人大常委会人代联委玉龙委员对我市街道建立选民代表议政制度工作充分肯定,并提出了新的要求,大家要加以领会实施。综合各方面的情况,我感到各地的探索实践主要有三个特点:

一、思想认识到位,工作定位准确。各地在推进制度建设过程中,站位夯实基层治理基础,准确定位议政制度的性质地位,严格把握议政制度的功能界限,也就是,选民代表议政会议作为一个体现党的群众路线的民主议事平台,与乡镇人代会法律地位不同,议事不决事、议政不任免、监督不决定,但组织形式和工作方式相近,是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凝聚民力的重要载体,是推进基层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的重要支撑,是基层人大工作的重要补充。这样的定位,确保了选民代表议政工作用力但不过度、有效但不逾矩,实实在在发挥作用。从各地的实践情况看,选民代表议政会议制度延伸了民主监督的触角,有效弥补了街道没有本级人大代表、民意表达渠道缺失的不足,使人大监督和群众参与有机结合、深度融合,使人大街道工委履职有了新抓手、力量得到新充实,有效解决了对街道办事处工作“监督缺位”、对街道财政支出“监督不力”、对工程项目“监督不够”等难题。

二、制度执行到位,程序运作规范。一是严把人选质量。坚持把政治标准摆在首位,严格按照讲政治、守规矩、有热情、善议政的基本条件进行提名推荐,综合考虑人选职业、文化、党派、年龄等结构因素,确保推荐出来的人选让组织放心、让群众满意、让社会认可。二是严守职责范围。各地围绕四个方面界定履职权限,即听取街道办事处对本辖区内的经济社会发展、财政收支、重点项目安排及执行等情况的通报,并进行讨论,提出意见、建议;听取街道办事处对本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民生实事工程和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的专项通报,并进行讨论,提出意见、建议;反映人民群众对街道办事处及村、社区、企事业单位等各方面工作的意见、建议;根据统一安排,对街道办事处及职能部门开展满意度测评和工作评议。三是严格履职规范。明确选民代表任期一般与县级人大任期同步。街道选民代表议政制度建立后,由人大街道工委负责召集和组织,会议期间收集到的书面形式的意见建议,由人大街道工委进行筛选、梳理、分类、汇总、交办、督办。与此同时,还对闭会期间选民代表活动的组织主体、主要方式和重点任务作了明确,并建立健全了学习培训、联系群众、履职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

三、措施落实到位,特色优势初显。海安市隆政街道将选民代表分为经济发展组、社会事业组、现代农业组等专业小组,丰富代表活动,发挥代表作用。如皋市城南街道充分发挥代表联络站作用,让选民代表下沉到一线,将“两代表一委员”接待人员拓展到选民代表,更广泛地征求和听取基层群众的意见建议,进一步畅通了民意表达渠道。如东县掘港街道的人大代表、选民代表从12个备选项目中票决了10个项目作为掘港街道2020年民生实事项目,并对街道为民办实事项目的重点实施部门开展专项工作评议和满意度测评,有力推动了民生实事项目落实。启东市汇龙镇北城区街道对选民代表提出的建议意见实行清单办理,每月一次汇总办理情况,在办结一周向提出建议意见的选民代表反馈并征询满意度评价。崇川区文峰街道组织选民代表为街道工作献计献策,协同推进街道文明建设。通州区金沙街道明确8个“不得推荐”、5个“资格终止”条款,设定了代表退出机制,以此保障选民代表的先进性和广泛性。海门区海门街道通过小组活动集中培训和微信平台自学相结合的方式,配齐各类学习资料,代表可以随时连线充电。这些工作各具特色,丰富了基层治理实践。

总之,在各级党委的重视和支持下,经过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的有力推进,街道选民代表议政制度的推行使得街道人大工作有了发挥作用的新平台和新载体,民意民情表达更加顺畅,基础治理能力有效增强。但也要看到,街道选民代表议政制度是一项全新的制度,仍然存在法律支撑不足、运行动力不足等问题,需要不断总结完善,加强探索实践,推进常态长效。借此机会,我再强调三点:

一要提高站位,保持定力。要充分认识和科学把握建立街道选民代表制度的重要意义,把思想真正统一到省市委文件要求上来,切实加强对选民代表议政工作的领导,保证街道选民代表议政制度不仅有其形、更要有其实。街道党工委要加强统筹协调,全面落实对建立选民代表议政制度的领导责任,确保选民代表议政会议有序运行、常态运行。人大街道工委要在街道党工委领导下,加强对选民代表议政会议的组织引导和工作研究,健全科学的运行机制和规范的制度体系,增强选民代表议政制度的功能作用。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也要加强工作监督和业务指导,确保制度有序实施、活动有效开展、作用充分发挥。

二要务实求实,确保效力。开好会议、发挥作用,制度是保证,实效是关键。要不断完善会议和闭会期间各项工作制度,以制度促规范,以制度促长效。要坚持抓重点、抓关键,把各个环节的工作做深、做细、做实。一要抓实专题议事工作。围绕街道重大事项和社会公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确定议事主题,组织调查研究,综合运用听取汇报、专题询问、提出意见建议等方式方法,推动相关工作改进。二要抓实意见建议办理工作。强化跟进督办和情况通报,严格时限要求,确保意见建议快办理、真落实。三要抓实民生实事项目票决工作。要突出平等会商、规范票决、跟进监督、满意度测评等关键环节,真正让民生实事项目体现民意、惠及民生、赢得民心。四要抓实选民代表联系选民工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细化选民代表联系选民群众人数、接待选民群众次数要求,真正发挥选民代表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五要抓实选民代表培训工作。要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组织开展选民代表培训,不仅要重视初任培训,而且要搞好专题培训,不断提升选民代表的综合素质和参政议事能力。

三要强化保障,增强合力。要落实经费保障要求,将街道选民代表议政会议工作经费列入街道年度预算,并出台相应制度进行规范和固化。要完善代表履职保障制度。选民代表特别是无固定工资收入的选民代表参加履职活动,应给予适当的经济保障和补贴。要加强活动场所保障,注重资源整合,积极搭建选民代表履职平台,发挥好人大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等载体的依托作用,促进选民代表以小组为单位开展活动。

今天的会议内容很丰富,既是一次总结交流会,也是一次工作推进会,希望各地各级以这次会议为新的起点,不断探索实践,不断改进完善,推动全市街道选民代表议政工作行稳致远、走深走实,打造出社会认可度更高的基层治理新品牌。

(此文系2020年11月19日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庄中秋同志在全市街道建立选民代表议政制度工作交流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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