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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南通市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立法项目启动座谈会

发布时间: 2017-03-13  字体:[ ]

      《南通市水利工程管理条例》是南通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地方性法规正式立法项目,计划于今年6月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为了依法、有序推进法规草案的起草、审议工作,加强各有关方面的协调与配合,3月10日上午,南通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南通市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立法项目启动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建华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葛玉琴、副市长赵闻斌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农委、法工委、市水利局、市政府法制办、有关县(市)区人大、政府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我市水利工程面广量大,已初步建成防洪、挡潮、除涝、灌溉、降渍相对独立的水利工程体系,然而现行法律法规尚不能充分满足我市半岛型独立水系的现实需求,有必要制定地方性法规。这次会议决定成立《南通市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立法项目领导组及其办公室,并对职责分工、时序进度等事项作出明确部署。参会的各部门、有关法制委员会委员、立法咨询专家分别提出了立法意见和建议。

      葛玉琴指出,当前我市正全面开展“三城同创”工作,水利工程管理立法将为我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助推经济社会发展发挥重要作用。这次立法任务时间紧、任务重、专业性强,因此必须要坚持党的领导、人大主导、政府协同、全面参与的原则,树立大局意识、整体意识,坚持认真学习,把握问题导向,深入调查研究,把民主性、科学性和地方特色充分体现在立法全过程中。孙建华强调,立法务必要坚持“三个进一步”:进一步细化分工,各有关部门要团结协作、共同努力;进一步深入研究,提升立法的质量和效益;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坚持党领导下的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为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张鑫   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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