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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人大多举措唱响代表“好声音”

发布时间: 2018-03-27  字体:[ ]

    人大代表提出议案和建议,是代表的一项重要职权,也是代表反映人民群众意见和要求,督促国家机关改进工作的重要方式。海安县人大常委会强化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通过抓服务引导、抓沟通协调、抓督办考评等方式,努力提高代表建议办理实效,推动建议办理工作从“民声”走向“民生”。

    重引导,让代表“好声音”掷地有声。代表建议、批评、意见都来自于群众的呼声,是反映社情民意的“晴雨表”。县人大常委会着力从多方面强化服务引导,“心贴心”地帮助代表提高建议意见质量,确保代表写出切合海安发展、回应群众呼声的建议。人代会前,县人大常委会提前准备统一格式的议案、建议意见专用稿纸,并就“代表如何提出建议”做专题辅导,列出代表提出议案及建议、批评和意见相关注意事项。人代会期间,还围绕全县重点工程、重要工作,组织代表开展专题视察,扩大代表对全县重点工作的知情参与,引导代表以实事求是和认真负责的态度,把在工作、生活中耳闻目睹、体会最深、感触最大的事件、问题及群众的意见,及时向县人大常委会反映。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共收到代表建议315件,所有建议均已办结,满意、基本满意率达100%,真正做到代表建议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重沟通,让代表“好声音”有的放矢。加强与代表的联系沟通贯穿了整个建议的办理过程,成为确保办理质量的重要保证。组织召开县人大常委会负责人、承办单位负责人和部分人大代表参加的代表建议意见交办会,同时在常委会分管负责人的带领下,人大相关委室和各承办单位多次邀请人大代表参与办理和督办的全过程,通过调研、现场视察和座谈交流,及时了解代表对建议办理是否满意。同时注重与承办单位坦诚沟通,共商解决办法,提高建议办理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求各承办单位坚持“开门办理”,形成建议办理前与代表沟通、了解代表具体要求,办理中与代表联系、通报办理进程,办理后向代表反馈、征询代表意见的良性机制,使办理工作让代表满意群众受益。

    重督办,让代表“好声音”落地见效。常委会坚持把解决问题、代表满意作为标准,不断加大督办力度。年初,筛选出10条建议作为重点督办建议,建立健全“县政府负责人领办、人大负责人督办、相关部门具体承办、人大各委室负责催办”的办理机制,指导重点建议承办单位正确把握代表真实意图,并将重点建议办理情况、督办建议和部门承诺在新闻媒体进行刊载,接受群众监督。年中,组织对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办理情况进行集中视察,对所有建议中代表反馈不满意的9条建议,专题组织人大相关工作机构、政府办、承办单位、人大代表开展“四位一体”建议督办活动,进一步提高了代表建议督办的精准性和实效性。年底,常委会会议专题听取县政府关于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的315件代表建议,办结率和满意、基本满意率均达100%,真正做到代表建议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周时兰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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