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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早对接 落实到位《南通市濠河风景名胜区条例》12月实施

发布时间: 2016-08-09  字体:[ ]

    上月29日,我市首部实体法《南通市濠河风景名胜区条例》(简称《条例》)获江苏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批准,将于今年12月1日实施。8月8日,我市召开对接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单晓鸣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曹斌等参加会议。

  去年7月31日,南通正式获得地方立法权。同年9月,《条例》启动制定工作,今年2月,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了濠河条例法规案。7月11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条例》。

  单晓鸣说,《条例》的颁布实施,有利于政府把濠河课题做好,是对政府工作的有力支撑与推动。她要求,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宣传好《条例》。抓紧实施具体工作,细化配套管理办法与管理机构审核的事项,规范濠河风景名胜区的执法工作。要在思想、行动、措施上落实到位,确保《条例》实施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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