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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濠河风景名胜区条例》施行一年 市人大常委会视察《条例》贯彻落实情况

 发布时间: 2017-12-14  字体:[ ]

       南通首部实体法《南通市濠河风景名胜区条例》(下简称《条例》)已施行一年。12月12日,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庄中秋率队,对《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开展视察检查,强调各相关部门要以更大的力度把《条例》宣传好、执行好,为保护南通市区的母亲河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2015年,南通获得地方立法权后,《条例》作为我市首部实体法启动制定工作。去年7月29日,《条例》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批准,同年12月1日正式实施。一年来,濠河景区总体规划不断完善,总规修编取得初步成果;配套制度进一步健全,景区管理日趋规范;景区执法和管理力度显著增强,违法捕鱼、毁坏风景资源、私设摊位等违法乱象得到遏制;“河长制”工作全面落实,截污、清淤工程有序推进,濠河水质得到改善;景区交通条件、服务设施和游览环境大幅提升,景区旅游内涵不断丰富。

  庄中秋对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贯彻落实《条例》工作予以肯定,认为《条例》的指导、规范和促进作用得到发挥,景区规划、建设、保护、利用、管理等工作成效明显。他要求,各相关部门要精心组织,积极创新和丰富宣传教育形式,进一步加大宣传普及力度,努力拓展群众监督和举报的渠道,真正做到家喻户晓、老少皆知,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景区保护的良好氛围。要精准落实,落实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景区执法队伍建设尽快到位,进一步理顺景区管理体制机制。要精雕细琢,加快风景区各项规划的编制进程,进一步提升风景区建设水平;要精益求精,始终把安全监管放在首位,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进一步提升景区执法监管水平;要精心策划,抓好基础设施建设,突出南通地方特色,统筹兼顾好开发与保护的关系,进一步提升景区旅游品质和内涵。

  会前,庄中秋一行还视察了盆景园、濠西书苑、濠河景区游客中心、濠东绿苑南段、映红楼等地,仔细了解濠河风景名胜区的规划建设及保护利用现状。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建华点评了相关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葛玉琴、黄卫成,副市长吴永宏,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杨扬等参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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