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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的全国人大代表积极审议《宪法修正案(草案)》体现人民意志 提升治理能力

发布时间: 2018-03-12  字体:[ ]

    这两天,出席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南通代表认真审议《宪法修正案(草案)》。代表们表示,此次修宪更好体现了人民意志,更好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更好适应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大家对此完全赞同。

  南通于2015年取得地方立法权,首部地方性法规《濠河风景名胜区条例》于2016年正式实施。全国人大代表、南通大学附属医院骨科主任刘璠很关注修正案草案中关于增加设区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规定。他表示,此次在宪法中增加这一规定,将更为有效地加强社会治理、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也有利于规范设区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行为。

  《宪法修正案(草案)》将宪法序言第七自然段中“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修改为“健全社会主义法治”。全国人大代表,南通醋酸纤维党委书记、总经理孙桂泉表示,从“法制”到“法治”,看起来只有一字之差,实际上是我们党依法治国理念和方式的新飞跃。作这样的修改,有利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的制度保障。

  2015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了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宪法修正案(草案)》提出将这一制度写入宪法,全国人大代表、通州区长凌屹说,这有利于促使国家工作人员树立宪法意识、履行宪法使命。“我经历过两次宪法宣誓,第一次宣誓的场景还记忆犹新。”凌屹说,实行宪法宣誓制度将激励和教育国家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加强宪法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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