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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过程人民民主”之花绽放江海大地——南通市海门区人大常委会被确定为国家级基层立法联系点

来源:南通市海门区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发布时间: 2024-01-11  字体:[ ]

近日,南通市海门区人大常委会被确定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2019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市虹桥街道古北社区基层立法联系点首次提出“人民民主是一种全过程的民主”。2022年10月,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建设好基层立法联系点”。基层立法联系点作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有效形式,是基层群众和社会组织直接参与立法活动的重要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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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修订草案)》意见征集座谈会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和南通市人大常委会大力支持并推荐海门申设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南通市委主要领导对海门申设工作高度重视并专门作出批示。海门区委切实加强对申设工作的领导,将申设基层立法联系点写入区党代会、区委全会报告,并对工作机构设置、工作制度形成、人员来源等从编制上、组织上予以保障。

近年来,海门区人大常委会认真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健全完善参与立法活动机制,拓宽公众参与立法渠道,积极助力高质量立法,并多次到上海市虹桥街道、昆山等基层立法联系点调研考察,全力以赴做好基层立法联系点申设工作。

海门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在成立初始之年,就明确将参与立法建言活动作为人大推进法治建设九大重点任务之一。经过几年的探索和实践,初步形成了立法建议征询“十步工作法”,即接受征询任务、前期解读学习、制定工作方案、开展初步调研、启动意见征询、形成报告初稿、听取专家意见、主任会议研究、完成报告上报、做好档案管理。在此基础上,注重加强与“一府一委两院”的沟通对接,建立常态化、快速化立法建言沟通反馈渠道,特别是探索建立了各国家机关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立法建议的制度,制定各类征求人大意见的回复管理办法,促进人大履职成果体现到法律、政策、规划中。

广纳民意,是提高立法质量的关键所在。海门区人大常委会按照“及时、广泛、真实、有序”的原则和要求,持续扩大人民群众有序参与立法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倾听人民声音,凝聚人民智慧,并把群众诉求“原汁原味”反馈给立法机关作研究吸纳和参考。目前,在全区212个“家站点”和网络平台、11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以及24家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设立了立法民意征集区、征集点,以立法协商为核心功能的区人大代表履职服务中心已正式投入使用,形成了覆盖较为全面的立法吸纳民意网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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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学生走进“基层立法联系点”开展研学之旅

良法是善治之前提。海门区人大常委会注重将参与立法工作与促进基层治理进步有机融合,努力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2017年以来,与全国人大常委会、省人大常委会上下联动开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组织开展崇启海三地人大长江禁渔联动监督活动,更好发挥“法律巡视”利剑作用。先后组织立法调研座谈会329次,提出立法意见建议525条,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农村村民水费收取、科技创新促进等立法建议得到上级人大函复,关于对不文明养犬增加罚则被《南通市文明促进条例》采纳,及时填补了犬只管理执法方面的法律空白,关于对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相关立法建议得到省人大常委会领导批示肯定。

基层立法联系点彰显了人民民主的机制和本质特征,是新时代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海门区人大常委会将以此为新起点,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按照《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规则》,积极落实立法建议征询“十步工作法”,充分运用海门经济高质量发展、国家多重战略机遇叠加、侨领资源丰富、民营经济发达、近代张謇法治思想成果等特色优势,努力提供更有价值的立法民意和比选样本,全力打造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样板,为发挥国字号“立法直通车”作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和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作出基层人大的应有贡献。(钱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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