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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日报展示2024年人大工作亮点(三)

来源:南通人大  发布时间: 2025-01-13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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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日报截图↑)

《上下联动 助力建设沿江沿海景观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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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假期哪里去?沿江沿海景观带自驾游,成为南通一些市民家庭在这个假期里休闲度假的新方式。经过3年多时间建设的南通沿江沿海景观带,初步打造成为一道滨江临海的美丽风景线。

地处长江入海口的南通市是全省既沿江又沿海的设区市,其代管或所辖的7个县(市、区)或沿江或沿海,都具有得天独厚的岸线资源。西起长江靖江市与如皋市交界处的四号港闸,东经江海交汇处的启东市圆陀角,北至黄海海岸线海安市与东台市交界处的老坝港,在这420公里岸线上建设沿江沿海生态景观带是南通市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2020年11月考察江苏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的一项重要措施、一件长期任务。

党委工作重心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力量就汇聚到哪里,作用就发挥到哪里。南通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市委领导下,胸怀“国之大者”,立足职能职责,找准人大在服务沿江沿海生态景观带建设中的定位和任务,努力构建市县镇三级人大上下联动、密切协作的工作机制,持续推动三级人大、五级代表同向发力、同题共答,不断构建滨江临海生态绿色廊道,坚决守好出江入海生态屏障,全力打造高质量发展的绿色生态经济带。

紧跟党委部署 凝聚共同意志

南通市委作出建设沿江沿海生态景观带的决策部署后,全市三级人大紧跟市委部署,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把思想、行动和力量统一到市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的部署要求上来。无论是制定年度工作要点、年度监督计划,还是具体安排履职议题项目,三级人大都把助力沿江沿海景观带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来策划、布局和推进。

建设沿江沿海生态景观带,是市委决策,也是民心所在,承载了全市人民的共同期盼。

2022年2月,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首次在市级层面推行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会前3个月,对民生实事项目通过人大和政府“双通道”征集机制,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有意识地把群众呼声高的沿江沿海景观带建设具体项目任务纳入比选。会上,全市542名代表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依法票决出20项民生实事项目,“新增沿江沿海生态景观带贯通里程170公里”高票当选年度民生实事项目。2023年1月,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新增沿江沿海生态景观带贯通里程145公里,实现沿江沿海生态景观带基本贯通”,再次高票入列年度民生实事项目。

7个县(市、区)和20多个沿江沿海乡镇人大也都结合区域实际,票决产生了一批涉及沿江沿海景观带建设的具体实事项目。以票决形式表决的重大事项决定,进一步凝聚了全市人民的共同意愿,形成了集体意志,增强了推进沿江沿海景观带建设的法治化力量保障。

督办民生实事 履职推动落实

以督办民生实事项目为抓手推进沿江沿海景观带建设,是南通人大助力助推的一项重要载体、一种工作方法。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庄中秋在人大督查民生实事项目推进会上,强调“民生是头等大事,是政府对百姓的庄严承诺,是人大监督的重要领域。各地各部门要思想认识再提升,强化为民谋利的使命担当,坚持践行人民至上理念,积极回应群众所期所愿,以牢记嘱托、感恩奋进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抓好民生实事项目建设,把每一项民生实事建成经得起历史和群众检验的精品工程”。

市人大农业和农村委员会作为沿江沿海景观带建设联系专工委,在第一时间召开涉农民生实事项目座谈会,推动制定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时间清单“三个清单”,督促做到早规划、早部署、早实施;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经常问计划、问进度、问结果;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实地查看沿江沿海景观带建设点位20多个,全面了解掌握各地完成进度及投入使用情况,持续收集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问题,加大对重点问题的协调和推进力度,确保所有问题按时“见底清零”。

市、县、镇三级人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共同扛起“守护好一江碧水”的政治责任,通过专题调研、部门评议、执法检查、代表视察、满意度测评等方式,督促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时序进度、高质量高标准建设好沿江沿海景观带,推动解决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打出了人大履职助推的“组合拳”。每年年中,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包括沿江沿海景观带建设在内的为民办实事项目进展情况的报告,职能部门直面问题,逐一答复,对进展较慢的项目说明原因,并明确整改对策和措施,年底向人代会汇报办理结果,形成全过程闭环推进机制。

发挥代表作用 汇聚各方力量

“我们沿海生态景观带调研报告能够在全县几十篇优秀调研报告评比中获得青睐,荣获一等奖,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是选题抓得准,扣住了中心工作、重点任务。”如东县南通外向型农业综合开发区(苴镇街道)人大工委负责人虚心地说:“下一步,我们将持续跟踪调研,用好调研成果,为基层人大开展工作服务,为人大代表履行职责服务。”在南通,像这样围绕沿江沿海景观带建设开展的调查研究,在三级人大已经常态化、广覆盖,成为他们助力沿江沿海景观带建设的第一道程序,为精准履职摸清了全面情况、掌握了第一手资料。

“美丽南通·最美代表”活动是南通人大2021年为助力沿江沿海景观带建设等而开展的一项代表主题实践活动,经过一年时间集中性的工作推动和实践养成,已经在广大人大代表中成为一种行为自觉和日常做法。参与沿江沿海景观带设计的省人大代表、南通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陶晓东自豪地说:“3到5年内,从南通最西与靖江交界出发,经过最东启东寅阳,至海安与东台交界的老坝港,南通人可以连跑10个马拉松!”

沿江沿海景观带建设牵动着各级人大代表的心,五级人大代表积极投身到建设行动之中。以代表小组活动方式开展集中监督,查看项目落地、开工、资金保障、现场施工情况以及项目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经常性深入代表“家站点”,在田间地头、街头巷尾听取市民群众对沿江沿海景观带建设的意见建议,让党委、政府在决策、执行、落实多个环节都能听到群众的声音,彰显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靓丽底色,汇聚了全民参与沿江沿海景观带建设的强大合力,不断推动沿江沿海生态景观带建设成为南通生产、生活、生态和谐发展的新典范。

(2024年5月发表于江苏人大发布)

《打通法规贯彻实施“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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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法规实施摆在同法规制定同等重要的位置,用科学有效、系统完备的制度体系严格抓好法规贯彻实施,维护法规的生命力和权威,让法规贯彻实施‘最后一公里’成为‘最好一公里’。”6月27日,在南通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暨第36次主任会议上,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庄中秋就刚通过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市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贯彻实施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作了总结发言。

规定是南通人大总结近年来推进地方性法规实施的成功经验,解决法规实施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专门制定的重要监督文件。规定的出台引起了普遍关注和热烈讨论,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代表们一致认为,这是加强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监督,推进和保障法规实施的重要探索和有益实践,对于提升法规的实施效果意义重大。

“良法”需要转化为“善治”

南通靠江靠海靠上海,是上海“1+8”大都市圈长江北岸唯一城市。2020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亲临南通视察,点赞南通“好通”、沧桑巨变、生活幸福,对南通发展寄予殷切期望。近年来,南通人大牢记嘱托、感恩奋进,在立法中聚焦高质量发展,关注人民群众期盼,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制定了18部、修改了5部地方性法规,内容涉及风景区保护、轨道交通、停车管理、优化营商环境等诸多领域,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南通新实践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南通人大通过多种形式推进法规实施,每部法规施行前召开实施动员会和新闻发布会,施行中召开履职评议会和专题询问会,施行满两年开展执法检查。5月22日,市人大召开了“优化营商环境——人大代表在行动”专题询问评议会,市住建局等24个部门围绕贯彻《南通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作了报告;人大代表进行现场询问,并开展满意度测评。这些做法为法规施行营造了浓厚氛围,有效减少了法规实施“打折扣”“搞变通”,为建立推进法规实施的常态化机制,奠定了良好基础。相关部门纷纷表示,对询问的问题会逐项研究和落实,确保惠企政策落地见效。

随着地方性法规数量逐年增多,涉及的内容也越来越多样化和复杂化。南通人大在执法检查中发现:部分法规宣传工作比较薄弱,社会知晓度还不高;少数部门“重立法、轻执法”,在申报立法项目时积极性很高,但法规出台后却执行得不够全面、精准;有的法规配套措施出台缓慢,重要制度设计难以落地等。常委会对法规施行前的准备情况、施行一年的情况、施行中的问题和社会关注焦点,尚难以做到全面及时了解,容易出现监督“真空”。“近年来,南通人大在推进法规实施过程中开展了许多有益探索和尝试,形成了一些成熟的经验和做法,需要总结固化;对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也迫切需要研究解决,有必要出台专门制度,提升法规的实施效果,将法规的制度优势全面转化为治理效能。”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葛玉琴表示。

出台规定深入推进法规实施

立法不是为了供人观赏,更不能形同虚设。为切实做好地方立法“后半篇文章”,加强法规实施的全过程、全方位监督,南通人大认真贯彻全省人大立法座谈会精神,借鉴先进经验,广泛凝聚共识,制定了规定。

“法规的宣传贯彻不能‘一阵风’,来得快、去得也快,而应当似春风化雨,久久为功、绵绵发力,提升社会公众的知晓度,压实工作责任。”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钱永忠介绍,规定要求政府和部门应当加强法规宣传,司法局应当将法规宣传纳入普法规划、年度普法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落实普法责任制。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等应当在法规立项、起草、调研、审议、公布等各个环节加强立法宣传,法规实施三十日前召开新闻发布会和贯彻实施座谈会。

地方性法规“进入执法、纳入监察、融入司法”是法律实施的应有之义。规定健全了协作体系、凝聚各方合力、压实工作责任,除了明确市、县人大监督职责外,还要求政府和部门严格履行执法监督职能,监察机关加强对公职人员贯彻实施法规的监督,法院、检察院办案时应当依法适用法规,发现问题后及时提出司法建议、检察建议,检察院依法加强法规实施的法律监督。

万事开头难,但基础打好了,后面的工作就会井然有序。南通市城管局停车处处长周华深有体会:“《南通市机动车停车条例》出台后,我们作了精心准备将贯彻条例作为重点工作。一年多来,全国10多家单位来南通学习条例,南通‘潮汐共享停车’受到各方关注。”为夯实法规实施的基础,弥补监督真空,规定明确“法规实施情况分阶段报告和全过程监督制度”,即法规实施前,实施部门向常委会简要书面报告准备情况,有关委员会提出监督意见;法规实施满一年,实施部门书面报告法规实施的基本情况,报告印发常委会会议,有关委员会提出监督意见;法规施行满两年,有关主管机关书面报告法规实施的全面情况,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等监督活动;之后,常委会可以要求继续报告法规实施情况,并开展监督。

强化监督推动制度生威发力

“执法检查是权力机关行使监督权的基本方式。市人大强化执法检查,有效保证了法律法规的实施,促进了依法行政,解决了很多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市人大代表、崇川区紫荆花社区居委会主任姚杰深有感慨。

南通人大将做好、做深、做实执法检查作为推进法规实施的重要抓手持续发力。其中,法规实施满一年,如果涉及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的,常委会将根据实际开展执法检查;法规施行满二年,常委会应当开展执法检查;二年后,常委会将继续开展执法检查等活动。注重问题整改。常委会对执法检查情况进行审议,审议意见和执法检查报告向市政府负责人当面交办,市政府在三个月内报告改进情况,相关意见和报告向全市人大代表通报并向社会公布。增加监督刚性。常委会对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向市委组织部、考核办和被测评单位通报,并纳入全市年度绩效考核。

接下来,南通人大将全面谋划,落细落实规定各项内容,示范指导县级人大统筹运用法定监督方式,加强法规实施的监督,通过全市三级人大的联动,构建“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组织、部门落实、各方参与”的良好格局,推动法规文本切实转化为法治实践。相信随着规定的执行,南通市地方性法规的贯彻实施工作将会迈上一个崭新的台阶。

(2024年7月发表于人民与权力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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