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菜篮子”工程工作情况汇报

发布时间: 2012-09-13  字体:[ ]

南通市物价局

(2012年8月28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市政府“菜篮子”工程建设目标任务分解的有关要求,我局主要负责以下几方面的工作:落实“菜篮子”流通环节价费优惠政策;制定城市菜市场升级改造中有关价费方面的优惠政策;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城市菜市场、农村农贸市场和超市等乱收摊位费、巧立名目收费等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加强对捏造、散布不实价格信息行为的监督查处,防止不实信息误导市场;建立、完善价格调节基金和“菜篮子”风险调控专项资金制度;引导大型超市开展生鲜蔬菜平价销售等活动;对批发市场、畜禽水产养殖用水、用电等,执行价费优惠政策;负责“菜篮子”价格监测预警,发布“菜篮子”价格信息,制定落实“菜篮子”流通环节价费优惠政策,对“菜篮子”价格进行监督检查。

  根据任务分工,我局始终将“菜篮子”工作作为全局工作的重要内容,认真细化分解,落实工作措施,切实做到目标不动摇、工作不分心、斗志不懈怠,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我们重点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职责

  1.抓责任落实。始终坚持守土有责的要求,紧密结合价格工作职责,将“菜篮子”工程相关工作任务切实落到实处,为推进“菜篮子”工程提供保障。根据市政府分解给我局的“菜篮子”工作任务,具体细化分解,落实到责任处室,明确相关责任人,由分管领导牵头落实到位。各责任处室结合全年工作,研究相应的工作措施和实施步骤,有计划、有重点地推进落实。

  2.抓部门配合。在推进各项工作过程中,我局主动与市相关部门加强联系,协同推进,做到工作对接无缝隙、步调一致无差别,在遇到有关重大问题时,大家都共同商议,协调配合,做到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特别注重与统计、商务、粮食、经贸、农业等部门的沟通协作,深化价格走势月度综合分析上报制度,及时跟踪了解居民消费价格水平变动情况及在全省的位次,适时建议,并通报市价格调控联席会议,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3.抓督查推进。根据局内部责任分解,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好相关工作的推进督查,定期组织检查,听取相关工作的落实情况,并提出工作要求。特别是针对一些重点、难点工作,及时进行会商,研究工作措施。监察室负责日常检查,将各项工作落实推进情况与机关绩效考核挂钩,严格兑现奖惩。

  二、制定优惠政策,创造良好环境

  1.积极制定工程建设优惠政策。在农副产品物流中心建设时,经充分调研并报市政府同意,出台了《关于对南通农副产品物流中心建设环节收费实行优惠意见的通知》,对农副产品物流中心建设环节的有关收费进行梳理,对该项目建设环节的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9项经营服务性收费以及2项垄断行业收费实行优惠措施。初步统计,农批物流中心建设环节已减免收费900多万元。在市区菜市场升级改造时,我局提请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对市区菜市场升级改造实行价费优惠政策的意见》,对15个工程建设收费项目进行了减免。

  2.认真落实流通环节优惠政策。认真贯彻落实我省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所有合法且整车运输的蔬菜、瓜果、畜禽、水产品、蛋品等鲜活农产品或国家级省级农业产业龙头企业自产的农产品及其加工品都实行免费通行。督促南通境内的国道、高速收费站点严格执行国家出台的临时性措施,落实相关优惠政策。我市两个公路收费站2011年以来,对近5万辆鲜活农产品装载车辆,减免通行费64万元。

  3.努力争取生产经营优惠政策。自2011年7月1日起,对市区农贸市场、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日常经营用水,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预计每年降低经营成本200多万元。针对南通紫菜加工特点,我局向上级争取相关优惠政策,明确紫菜加工执行农业用电价格,电价由0.844元/千瓦时调整为0.471元/千瓦时,据测算,海安、如东、启东63家紫菜加工企业年减少成本近700万元。

  三、加强监测预警,发挥引导功能

  1.强化价格监测,提升服务调控能力。对市区八家农贸市场102种主副食品价格实行实时定点日测日报。每日上报市政府38种蔬菜价格,为领导决策提供信息支撑。调整价格监测点,增强数据的区位代表性以及数据的可比性、准确性。优化、调整监测员队伍建设,加强管理和考核,确保源头价格及时、真实、准确。设立47个调查点,持续开展生猪、蔬菜种养成本收益的持续跟踪调查。完善与苏南城市部分蔬菜价格对比体系,将食品价格对比品种由去年的14个增加到23个,每旬比对分析价差原因,提出解决措施,定期上报市政府和市“菜篮子”领导小组办公室。截止7月,共采集数据10万多条。

  2.深化分析预警,提升参谋助手水平。针对今年以来我市蔬菜价格高位运行的特点,我们适时调整监测分析、调研的重点,着力在监测分析调研的“快、准、深、效”上再求新提升。截止7月共完成并上报各类分析、预测、调查材料180多篇。强化生猪、蔬菜等重点品种的价格走势分析,有针对性地研究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进一步健全价格动态和异动警情快速反应机制,适时启动了全市“菜篮子”价格应急监测。加强对生猪、蔬菜、鸡蛋、水产品等热点、敏感商品的跟踪监测及市场巡查,加强与监测点及相关部门的联系,及早发现异动征兆,及时提出预警建议。《江海休渔交替南通水产品价格上涨》等2篇信息被国办录用,5篇被省办录用。

  3.拓展发布体系,提升引领服务功能。完善“菜篮子”价格监测信息发布体系,办好“社区价格服务”、“农价万事通”、“民生价格”、“社区公示栏”、“今日物价”等特色专栏专刊,向社会发布市区八家农贸市场主副食品平均价格,引导经营者合理定价,群众理性消费。今年在《南通日报》新增栏目,每周一、周三发布信息。通过网站“主副食品价格”专栏,在农村广播电台开设“涉农价费及价格行情”专栏等形式,畅通农民获取信息的渠道,解决农村市场信息不对称问题。

  四、建设平价商店,突出有效抓手

  1.注重整体推进。2011年,市物价局主动牵头市商务、农委、供销等部门向市政府提出了《关于推进全市平价商店建设 稳定“菜篮子”价格的实施意见》,把推进平价商店建设作为引导市场菜价的有效抓手。通过广泛宣传、积极引导、重点扶持、统一标准,到2011年底,全市已建成50家平价商店(蔬菜类),其中市区30家。2012年,进一步加大平价商店建设力度,积极鼓励农业生产企业、农村合作组织、农村种养大户开设农产品平价直销店,扩大平价商店建设规模,全市已培育农产品平价直销店、平价直销区、平价农贸市场50多家。修订《南通市平价商品目录》,平价商品已从蔬菜为主,扩大到粮、油、肉、蛋,品种由38个增加到52个。

  2.加强日常监管。会同市商务、农委、供销、财政等部门制定《关于进一步推进农产品平价商店建设的意见》和《南通市平价商店建设规划》,保证平价商店建设整体水平。会同工商等部门加强平价商店经营资质的管理,确保平价商店规范运行。为实现平价商店长效监管,市物价局制定了《南通市平价商店管理考核办法》,严格制定考核标准,对平价商品的数量、价格优惠幅度、内部管理等进行定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发放奖励和补贴的重要依据。研究开发平价商店监测管理系统,通过“市场均价导入”、“平价数据报送”、“督促抽查”、“数据汇总”四大功能,及时引导平价商店确定让利幅度,按照低于市场平均价格15%以上的标准制定蔬菜价格。这项管理系统已被省物价局在全省推广。

  3.强化服务引导。市物价局专门下发《关于建立全市平价商店建设分工联系制度的通知》和《进一步加强平价商店督查的通知》,将平价商店管理任务分解、落实到崇川、港闸区物价局和市局各个部门,明确要求每月上门指导不少于4次。所有局领导与各县(市、区)局多次主动上门到经营单位,宣传、指导平价商店建设,沟通协调相关部门,帮助平价商店解决建设和经营中的困难。积极争取并落实省价格调节基金对我市50家平价商店发放开办补贴275万元。

  4.突出惠民成效。在推进平价商店建设时,我们始终把让利惠民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据统计,2011年10月至2012年7月,全市平价商店销售平价蔬菜 2097.63万公斤,低于市场平均价格 23.78%,为百姓节省开支 2893.46万元。市区平价商店销售的平价蔬菜,比八大农贸市场销售平均价格低30%左右。经测算,市区一个三口之家如到平价商店购买猪肉、大米和蔬菜,每月可减少支出85元左右。平价商店建设不仅做到让利惠民,而且通过示范和辐射,促进全市菜篮子价格理性回归。今年春节期间,因平价商店的作用,蔬菜价格没有像往年出现大幅上涨的局面。平价商店运行一年以来,总体保持良好的运行态势,不仅蔬菜销售量明显上升,而且平价商品也为超市增加了人气,客流量明显上升。

  五、着力监管服务,提供保驾护航

  1.发挥价格调节基金作用。我市从2011年起,市财政每年安排市场价格调节基金200万元,累积滚动使用,专项用于“菜篮子”流通环节的临时性补贴。虽然我市价格调节基金规模不大,但由于用途专一,在对“菜篮子”保供稳价方面起到了四两拨千斤的作用。今年上半年市本级价格调节基金已动用38万元,以补代奖,用于弥补市区30家平价商店平价商品供应方面的价差。

  2.积极开展市场价格检查。在重大节假日期间,充分发挥价格社会监督作用,依托行业协会、价格协会加大市场价格巡访、检查力度。采取提醒、劝诫等方式,提醒经营户和商家诚实守信,加强价格自律,规范价格行为。开展农副产品流通领域价格专项检查,确保各项价格优惠政策落实到位、执行到位,真正为保障民生发挥作用。开展规范农副产品市场价格行为专项检查,对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恶意囤积、哄抬价格、相互串通、价格欺诈等行为,坚决依法迅速查处。

  3.探索市场价格监管机制。去年以来,我们紧紧抓住全市农副产品市场全面改造升级的有利时机,努力探索农副产品市场价格监管的长效机制。研究制定《南通市市区集贸市场摊位费备案试行办法》,从范围、内容、方法、工作规范等四个方面提出摊位费备案要求,适时开展业务指导,加强集贸市场摊位费管理。充分发挥“12358”价格投诉举报“绿色通道”作用,实行全天候服务,按照“渠道畅通、处置迅速、查处快捷、反馈及时”的要求,及时化解矛盾,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在推进“菜篮子”工程的过程中,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遇到一些困难,需要进一步研究克服。一是菜价调控难。“菜篮子”工程涉及的农副产品属于市场调节价,价格部门没有直接定价职能,不能直接干预市场价格水平,只能通过各种间接手段引导和影响价格走势。这些间接手段起效较慢,且有一定的滞后性,不能对市场价格起到快速见效的作用。二是建设推进难。由于平价商店经营蔬菜价格相对低、利润少,政府补贴资金有限,少数平价商店开始缩小平价蔬菜经营面积,减少平价商品数量,甚至降低平价商品的质量,影响平价商店提升档次、扩大规模和长效运行。物价部门又不能为其解决根本问题,监管难度大。三是市场监管难。在市区(不含通州区)56家菜市场中,30家是民营投入。在价费管理过程中,出现部分民营经营主体对工作不积极、态度不配合的消极反应。价格部门的管理缺少相应的法律依据,只能以教育引导为主,工作推进难度较大。四是信息发布难。价格部门近年来通过多种途径向社会各界发布各类价格信息。但是受资金、人员等因素制约,相对完整的信息发布体系没有建立,信息发布的渠道有限,受众面比较狭窄,不能更好地起到引导市场走向的作用。

  面对这些困难,价格部门将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继续加大工作力度,狠抓目标责任制落实,发挥能动作用,主动作为,研究应对措施,积极为推进我市“菜篮子”工程作出贡献。下阶段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工作:

  1.进一步落实工作职责。抓好稳定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重点工作和责任分解及“菜篮子”工程建设目标分解任务的推进落实,加强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管理。发挥好市场价格调控联席会议作用,发挥好各职能部门的积极作用,确保实效。加强市级价格调节基金的使用和管理,督促县(市)、区建立价格调节基金,发挥其在引导市场走向、调动各方积极性上的作用。进一步研究和探索价费优惠政策,为推进“菜篮子”工程创造良好的价费环境。

  2.进一步强化监测预警。加强对“菜篮子”价格的实时定点日测日报,建立农批市场价格监测报告制度。加强市场巡查,及早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提出预警建议。强化生猪、蔬菜等重点品种价格走势分析,综合进销存、季节、区域、消费习惯、横纵向及内外部等情况,分析研判。进一步完善与苏南食品对比指标体系,定期比对苏、锡、常等地价格,分析价差原因,提出解决措施。

  3.进一步加强信息引导。深化民生价格信息“价比三家”发布工作,引导经营者合理定价,群众理性消费。研发“菜篮子”等民生价格信息监测发布平台,扩大民生价格公布范围和内容,将公布品类逐渐扩大为食品、工业消费品等8大类58小类1000个品种以上。拓展信息公布渠道,在巩固现有电视台游动字幕、电台专栏、南通日报及物价网站等发布载体基础上,新增数字电视专有频道、农贸市场显示屏、社区公示栏等载体,扩大信息公布覆盖面。利用多种渠道宣传“价比三家”工作,扩大其社会知晓率和影响力。

  4.进一步推进平价商店建设。继续扩大平价商店建设规模,到2013年年底前,形成一定规模的城市社区平价商店网络,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平价商店准入、扶持、运营和管理体系,销量上占市场一定份额,形成规模效应。今年计划在全市再建50家平价商店,充分发挥农副产品保供基地的作用,重点发展社区平价店和直销店,积极运用价格调节基金扶持农产品配送中心建设,运用电子商务平台为平价商店、集体食堂和居民提供平价蔬菜配送服务。

  5.进一步加强价格监管。落实好“菜篮子”生产、流通的各项优惠政策,完善农贸市场摊位费备案制度,继续加强对涉及农副产品批发、农贸市场收费的清理整顿,依法查处违规收费行为,降低农产品生产、流通成本。畅通“12358”价格投诉渠道,认真受理各类咨询投诉。开展涉农价格、收费专项检查和各项优惠政策落实情况专项督查,落实粮食最低收购价和补贴政策,稳定农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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