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级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市进展情况的视察调研报告

发布时间: 2011-09-15  字体:[ ]

南通市人大常委会视察组

2011年8月30日

  为进一步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市的相关工作,保证和促进全市经济建设和其他各项社会事业的协调发展、均衡发展和可持续发展,7月15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飞、徐永兵、吴晓春、王向红和秘书长江治学带领市人大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市人大农委委员对国家级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市进展情况开展了视察。视察组一行在南通市节水展厅听取了我市开展节水工作的有关情况介绍,对江苏南通二棉集团有限公司的冬灌夏用等节水项目进行了实地调研,参观了节水成果图片展览,观看了节水录像资料,听取了市水利局的工作汇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

  我市滨江临海,水资源总量较为丰富,但是时空分布不均,导致季节性、区域性缺水的矛盾突出,再加上现有工程调蓄能力不足,局部水体水质受污染,水资源问题已经成为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制约因素之一。基于这样的市情、水情,近年来市政府未雨绸缪,在重视水利工程建设的同时,积极开展节水工作,加强节水型社会建设,在顺利完成省级试点的基础上,2009年被列入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市,为探索沿海地区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有效模式,在全国同类地区建设节水型社会和提高水的利用效率方面提供实践经验,作出示范。我市抓住这个机遇,全面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的各项工作,加强领导,广泛宣传,完善制度,合力推进,以节水单元载体建设为抓手,在多个行业开展节水实践,经过两年多的努力,成效正在显现。

  据水利部门统计, 2010年,全市年总用水量为50.3亿立方米,比2007年减少7.9亿立方米,万元GDP用水量从2007年的275立方米下降到147.2立方米。其中农业用水在保持全市水稻面积基本稳定的情况下,农业灌溉用水23.63亿立方米,比2007年减少约5亿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由2007年的64立方米下降到29.5立方米(不含电力);城镇生活用水效率不断提高;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53.8%,较2007年提高7.3个百分点。全社会的节水意识不断增强,节水自觉性不断提高。

(二)

  节水型社会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关系到社会各行业、各部门和每一位居民,只有不断转变思想观念,综合采取多种措施,加强技术支撑和制度建设,形成一套有效的运行机制,使节水成为全体社会成员的基本行为准则和自觉行动,才能实现水资源的持续利用对社会经济发展的永续支撑。我市通过两年多的试点虽然取得了明显成绩,但与国家对试点市的要求相比,还有许多工作要进一步深入,与建设节水型社会的要求相比,还有许多艰巨的任务有待我们去完成。

  一、节水意识仍然淡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目前还有相当多群众没有从人与水和谐相处的角度看待节水,没有将节水作为一种文明的生产用水和生活用水方式,而是出于经济目的,把节水作为权宜之计。滨江临海的区位优势使他们缺少水忧患意识。我市春夏水多、秋冬水少,时空分布不均;过境水多本地水少,工程依赖程度高;污染水多,干净水少,水生态保护压力大的现实并不为他们熟知,节水意识比较淡薄。

  二、管理体制尚未理顺,措施有待进一步健全。节水型社会建设是一项需要长期坚持的全社会共建工程,建设节水型社会必须要领导重视,同时要由权威部门来负责组织实施,坚持不懈地抓下去。就目前我市的情况来看,一是水资源管理存在多部门管理和分割管理的现象,不利于全面节水工作的开展。二是投资渠道不畅。节水型社会建设需要大量资金的投入,目前节水的投入远低于对水资源开发利用的投入,节水技术推广进展不快、节水规划实施难度较大。三是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要进一步加强水资源管理,对管理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我市市、县(市)两级管理人员缺乏,人手少,现有人员的管理水平和管理技能也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示范效应强度不够,政策有待进一步完善。两年多的国家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我市在工业、农业、生活节水等方面探索了不少好的路子,积累了不少经验,也建立了一些节水型企业、节水型灌区、节水型社区等示范典型,但是目前在节水技术和器具的推广和应用方面缺少应有的政策支持,节水的激励机制不够完善,节水载体示范推广效应不够,主动节水的积极性不高。另外我市尚未建立节水产品市场和节水产品的准入机制,生产节水产品缺少投资和税收等优惠政策,节水产品的研制和开发水平较低,缺乏市场竞争力,影响了节水产品的推广和普及。

  四、监管力度明显不足,制度有待进一步落实。目前我市已编制出台了《节约用水规划》、《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节约用水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较为完善的规划和管理制度,为全面规范开展试点工作提供了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撑。节水管理贯穿于水资源统筹、开发、配置、利用、保护的全过程,但我市因相关部门职能划分和管理力量相对不足等方面的原因,在项目申请、论证、审查、建设、验收等多个环节难以真正监管到位,在取水、供水、用水、排水等跨部门管理的领域,易导致利益互争、矛盾互推的情况发生。我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尚未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年度计划,节水绩效考核管理也难以真正落到实处。

(三)

  水是重要的战略资源,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必须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前提。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我市用水需求仍将在较长时间内保持高位,特别是工业和城镇用水增长较快,水资源的供求矛盾将更为突出。我市的节水工作要走在全国节水型社会试点市建设的前列,必须在前期工作基础上进一步统筹协调,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控制用水总量、提高用水效率、减少废污水排放,以尽可能少的水资源消耗和水环境代价,获得尽可能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一、加强组织领导,保障节水型社会建设。节水型社会建设涉及各行各业,千家万户,节水型社会建设也是一项系统工程,应统筹考虑经济、社会、自然的协调发展,要把节水与生态保护、经济发展、生产生活有机结合起来。各级政府强有力的领导,是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成功的保证。因此要健全领导机构,理顺管理体制,整合管理力量,充实管理队伍,建立协调机制,进一步形成合力。要将建设节水型社会作为一项长期坚持的战略任务来抓,继续深化体制改革与制度创新,将节水型社会建设不断推向新的高度,要制定中长期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及早开展城市节水规划及再生水利用等专业规划的编制,用规划指导节水工作。要完善节水投入机制,使节水改造有稳定的资金来源,对节水技术开发、推广和重点节水项目建设给予资金支持,保障节水型社会建设有稳定的投入。鼓励各种学术团体和民间机构广泛参与,通过节水型社会建设增强全民节水意识,提高政府管理水资源的能力和手段,从而达到全社会节水的目的。

  二、持续广泛宣传,提高全社会的节水意识。节水型社会就是人们在生活和生产过程中,在水资源开发利用的各个环节,贯穿对水资源的节约和保护意识,在政府、用水单位和公众的共同参与下,通过行政、技术和经济等手段,结合社会经济结构的调整,实现全社会用水在生产和消费上的高效合理,保持区域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要在社会各个层面和各个领域的具体实践活动中,强化节水意识,养成节水习惯,实现“要我节水”向“我要节水”的根本性转变,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持社会可持续发展。我市是水稻主产大市,居民以稻米为主食,每年需要大量的农业用水,我市工业以电力、纺织、化工等高耗水行业为主,另外,随着沿海开发的深入,我市沿海地区缺少淡水资源,又没有大型蓄水设施,都要依赖长江引水供给。因此要立足长远,从保护战略资源的角度,从可持续发展的高度重视节水型社会建设。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从自身做起,带头厉行节约用水,在建设节水型社会中发挥表率作用。公众参与是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基础。要加大宣传力度,继续开展好每年的“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的宣传教育活动。要利用新闻媒体、公益广告、宣传专栏等一切有效形式进行广泛、深入、持久的宣传教育,让群众了解我市的水情,清醒地认识潜在的水危机,理解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重要性,强化节约用水的自觉性。要将节水和保护资源与环境的内容纳入国民基础教育,在教育思想和教育实践两方面反映并体现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三、重视节水型单元载体建设,带动节水型社会建设。社会是由各类基层单元组成的,节水型社会建设最终要体现在每一个社会单元的高效合理用水上。各类节水型单元载体的建设,不仅能使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宏观目标任务得以具体的落实,还将提高公众的节水意识和参与程度。建设节水型灌区、企业、社区、学校等各类单元载体,是将节水型社会建设这一宏观目标分解到具体单元的落脚点。工作中要继续将各类节水单元载体建设作为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抓手:一是要制定各类用水户的节水技术标准,评价与考核各用水单元的节水水平;二是继续做好水平衡测试等基础性工作,为各用水单元指明节水的重点和方向;三是配套出台相关的激励与奖励政策,推动各行业的节水工作。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农业节水方面,要重点抓好灌区节水改造和田间节水工程建设;工业节水方面,要抓好重点行业如电力、石化、纺织、印染、造纸等高耗水行业的节水工作;生活用水方面,重点围绕城乡居民共饮长江水这一目标,加快城乡供水管网建设、改造、更新,减少漏失损耗,在城市推广中水利用,加强供水和公共用水管理。建立节水产品市场准入制度,逐步淘汰高耗水产品,探索建立节水设备、器具生产企业扶持政策,制订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促进节水设备、技术、科研成果的转化。探索科学的水权转让机制,使节水户能够将节约的水转让给其他用户而获益。

  四、强化全过程管理,统筹水资源的保护、利用。要按照节水型社会建设的要求,注重加强水从源头到末端全过程的管理,规范约束水资源开发利用行为,提高各个环节的用水效率和效益。在蓄水环节,要充分利用现有工程,大力实施河道清淤,增加库容,按照规划适时启动平原水库建设。在取水环节,实行用水总量控制,加强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管理,切实落实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三同时”(节水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管理办法。在供水环节,要加强对供水企业的管理和输水过程的管理,降低公共供水管网的漏失量。在用水环节,积极推广新式水表、卫生洁具等,不断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大面积推广节水灌溉技术,科学调整公共供水水价、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严格实行超定额和超计划用水加价制度。在排水和再生水回用环节,政府要加大投入,强化管理,提高污水收集和处理能力,修建再生水管道,同时出台有利于促进工业用水重复利用、中水回用的经济政策,引导企业节水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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