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环境治理保护情况的视察调研报告

发布时间: 2015-12-09  字体:[ ]

南通市人大常委会视察调研组

(2015年11月)

  2015年1月,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将《关于加强水环境治理保护,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的议案》列为大会议案,交由市政府办理。近一年来,市政府高度重视议案办理工作,成立了由张国华市长任组长的议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议案办理方案,明确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任务,并多次督查推进水环境整治工作。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议案的督办工作,及时建立了议案办理的跟踪督查机制,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与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为进一步了解全市水环境治理保护情况,推动议案的办理,3月中旬至4月上旬,通过市、县(市、区)人大联动,市人大常委会组织了部分组成人员和人大机关干部分组赴各县(市)、区开展实地抽样调查和集中视察调研。市人大相关委员会邀请部分人大代表,会同政府有关部门多次召开议案办理工作推进会,深入一线开展现场督办,了解议案办理方案的落实情况,加强对水环境整治工作的跟踪监督,及时了解工作动态,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建议,还对2015年市区水环境整治专项资金预算开展了审查。现将视察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推进情况

  从2013年全市实施“三年清水行动计划”以来,各级政府高度重视水环境治理和水生态保护工作,排出了时间表和路线图,明确整治目标和任务,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水环境治理工作稳步推进,城乡水生态建设成效初显。到目前为止,今年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工程已全面完成,拆坝建桥(涵)工作超额完成,市区河道整治进入施工扫尾阶段,12月底可完成全年整治任务。

  1、政府高度重视,组织领导有力。市整治办建立健全了一系列制度,提升整治工作合力,大部分县(市)、区都成立了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逐步完善,把河道清障和长效管护提上重要日程,制定了阶段性治理目标和任务,明确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及时协调处理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统筹推进水环境整治和水生态保护工作。通过一系列治理计划和方案的有效实施,调动了全社会保护水环境的积极性,有效动员了社会各方力量,发挥相关部门的专业优势,逐步形成了水环境整治常态化机制和水污染联防联治格局,全市水环境治理保护工作有效推进,一批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河道得到系统整治,水环境质量有所提升。

  2、治理规划渐趋科学,治理保护工作有序开展。各地注重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教训,努力提升整治成效,制定出台了水环境治理规划和长效管护规划。落实长江流域和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等。着手编制“十三五”城市水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和农村河道疏浚规划等,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出台了河道障碍物整治实施方案、水环境治理年度实施方案等,并且明确时间部署,分解年度计划,制定分阶段治理目标,明确部门、乡镇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推动水环境治理工作有序开展。

  3、财政投入力度加大,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各级财政在水环境治理保护方面投入力度不断加大,水环境治理保护的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乡镇污水处理厂基本实现了全覆盖,污水处理能力和出水水质得到提高,为深化农村水环境治理提供了基础条件。农村河道以往坝埂林立、网簖连绵、秸秆下河等状况有了较大改观,拆坝建桥(涵)、河道清障、疏通水系工作全面展开,整体水质有所好转。在畜禽养殖较集中的地区,已试点建设了一批畜禽粪污处理中心,探索了集中收储、利用的新途径。各地将河道长效管理专项补助资金纳入年度水利经费总盘子,实行县(市)区、镇两级财政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4、工作重点突出,治理成效初显。各级政府在水环境整治工作中既着眼长远、系统推进,又着力解决当前突出的水环境问题,将人民群众反应强烈的问题作为重点,集中力量先期整治,同时制定分阶段分区域的目标任务,分步实施、长效管理。一方面以“三年清水行动计划”为水环境整治工作的主要抓手,另一方面以建立长效管护机制为基础,农村在着力控源截污、清除网簖、拆坝建桥的同时,实施沟河贯通工程、畜禽养殖粪污集中处理等重点治理项目。市区在查污截污、源头治污、增加水体置换频次的同时,严格实施新建居住建筑设置污水收集系统建设规范,推行“先排水后供水管理”模式,全面启动市区排水许可证制度,努力打造“通、活、清、美”的水生态系统。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多年来,随着水环境综合治理和长效管护工作的持续开展,全市水污染治理、水环境保护以及水生态建设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是,水环境质量与人民群众的期盼和切身感受之间存在一定差距,还有许多问题亟待解决。

  1、水环境保护意识欠缺。目前,水环境治理保护的宣传力度还不够,认识能力和保护意识不强,水环境保护人人有责的观念还未真正深入人心,水环境保护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尚未形成。少数地方仍存在生活垃圾、畜禽粪污、企业污染物直排入河等现象,漠视政府对水环境治理保护的宣传和规定,对周边水环境造成了严重影响,一些地方干部重发展轻环保的思想意识依然存在。

  2、水环境联防联治机制尚不完善。水环境污染原因是多方面的,水环境治理保护是一项复杂而系统的工程,更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水环境治理保护工作需要多部门、多地区的协调配合,水环境质量的改善有赖于各级政府的组织协调和相关职能部门的齐抓共管。目前,政府统筹推进的力度还不够,部门之间因职责不清而存在管理“真空”地带,强调分工不注意合作,对一些边缘性、交叉性的工作缺乏有效的协作推进机制,且县与县之间、乡镇之间、村组之间由于重视程度和组织力度不同,致使整治措施和效果差异较大,水环境治理保护工作缺乏系统性推进,联动协调机制尚未真正形成。

  3、农村面源污染仍较突出。由于面广量大的农村面源污染具有分散性、随机性、难监测等特点,同时又与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密切相关,一些农村居民对农村面源污染严重性认识不足,防治意识和防治能力不强,致使农村面源污染持续走高。据环保部门数据,全市农业面源污染已超过污染排放总量的一半,部分地区企业、种植业或养殖业发展较快,农药、化肥过量施用,工业和养殖污染物较多,出于成本和劳力的考虑,很少使用污染物处理设施,且部分地区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因管网建设滞后而难以正常发挥作用,大量工业和生活污水、畜禽粪污直排入河,给农村水环境治理保护工作带来严峻挑战。

  4、控源截污工作任重道远。控源截污工作是水环境治理保护工作的关键,目前重点河道断面水质不稳定,一些减排重点工程推进缓慢,工业企业全面稳定达标排放的路还很长。源头污染仍是治理重点,跨界河流产生的“客水”污染影响下游治理的积极性。排污暗管隐蔽性较强,容易造成漏查,部分生产污水和居民生活污水直排入河。市区部分机关企事业单位及街道两边“五小行业”违法排污,少数地方存在工业废水偷排现象,污水处理设施重建轻用,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不够,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现象时有发生。

  三、几点建议

  水环境治理保护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系统性工作,也是一项造福千家万户的惠民工程,关系着广大居民的切身利益,必须按照“通、清、美、用、护”的具体要求,下大决心、花大力气,坚持不懈持续开展全市范围内的水环境整治工作,打造水清流畅、岸绿景美、人水和谐的生态系统。

  1、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努力营造良好氛围。良好的社会氛围是持续推进水环境治理保护的重要基础,为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环境污染危害的认识,增强全民环保意识,调动参与环保的积极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将水环境整治工作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摆上突出位置,抓住关键环节和突出问题,一个一个地解决,一片一片地整治。水环境质量关系着每个人,水环境治理保护工作不仅仅是政府的事,更是每个老百姓应尽的义务和责任,要充分依靠群众、发动群众,提高人民群众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特别是新出台的各项管理规定的知晓度,动员市民广泛参与水环境治理保护和监督,只有这样水环境治理保护才能事半功倍,整治成效才能长久。

  2、进一步完善治理规划,科学制定治理目标。要围绕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水生态文明城市和“海绵型”城市的要求,处理好城市与农村、局部与整体、当前与长远、安全与景观的关系,综合考虑水污染治理、水环境整治、水生态建设等功能的科学统一,把水环境治理保护编入“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要制定覆盖城乡的水环境治理保护、农村河道疏浚、城市水系和防洪、城乡河道蓝线等规划,抓紧制定市区新一轮水环境综合整治计划和市区截污纳管、排污督查、违法处罚等具体办法。要充分发挥规划的引领作用,突出精准治理,细化目标任务,落实具体责任,提升水环境综合治理保护的能力和水平。

  3、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明确治理保护责任。长效管理是保持整治成效的必要条件,要建立健全系统性联动工作机制,强化组织保障,严格责任落实。一要充分发挥政府相关机构和部门的牵头组织作用,加强沟通、联动和协调,研究解决当前水环境整治工作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二要完善长效管护机制,落实治理保护责任制,明确管护责任主体,继续推行“河长”责任制,区域之间的界河要建立健全水环境治理保护的协调机制,落实责任主体和责任人,防止“大家管其实大家可管可不管”、“一起负责其实难以落实责任”的情况发生;三要健全联动监察机制,加大巡查和处罚力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水环境执法检查,打击各类非法排污造成水体破坏的行为,从源头上杜绝水环境污染;四要落实投入保障机制,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大投入,落实资金保障,将水环境治理保护项目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财政预算,建立财政长效投入机制,并探索制定以奖代补政策。

  4、进一步落实各项措施,多管齐下改善水质。要严格执行水环境治理保护规划和各项目标计划,明确责任主体,突出标本兼治,抓好行动落实,全方位、立体式做好水环境治理保护工作。一要推进源头治理,强化对各类污染源的管控和整治,控制工业企业和规模养殖排放标准,搞好污染物集中处理和收运体系建设,并通过一系列科学手段,增强水体自净能力,改善河道水生态功能;二要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在完成农村河道疏浚整治的基础上,继续抓好拆坝建桥、河道清障工作,进一步沟通河网水系,同时加快农村污水管网和污水处理厂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充分发挥配套设施作用,提升农村污水集中处理能力,确保污水处理达标排放;三要实施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工程,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和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使用,有效减少过度使用农药化肥对水体的污染,加快推进畜禽养殖转型升级,大力推广畜禽粪便综合利用新模式,杜绝畜禽粪污直接排放;四要尽快启动市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及“五小行业”生活污水排放普查登记工作,并推进截污整改;五要加强新建小区污水收集纳管建设和验收监管,落实楼前污水收集管网设置措施;六要严格责任考核,将水环境治理保护工作列入政府重点工作考核内容,并完善跨行政区域河道断面水质监测考核和补偿制度,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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