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健全我市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的决议

发布时间: 2011-11-22  字体:[ ]

  (2011年10月28日南通市第十三届人大

  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南通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分组审议了陆善平副秘书长代表市政府所作的《<关于健全南通市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的议案>继续办理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一致认为,抓好食品安全工作是实践科学发展观、关注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体现。市政府高度重视议案办理工作,深入调查研究,创新办理工作思路,探索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路径,坚持从本市实际出发,在国家现有法律制度框架内,加大统筹协调力度,整合检验检测资源,成立了南通市食品安全检测中心,构筑了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信息平台,着力完善运行机制,注重队伍建设,加大投入力度,提高了新的检验检测体系的综合效能,加快了全市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的建设步伐,维护了全市食品安全形势的总体稳定。对照议案的要求,健全我市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提升科学检测能力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提高,使之在食品安全保障工程中更好地发挥作用。为此,会议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全市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市政府应加强市、县统筹,进一步明确地方政府食品安全监管的主导责任,指导各县(市)把健全食品安全检测体系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在全市范围内加强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建立食品安全技术保障措施,保护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市政府的食品安全委员会应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和综合协调职能,继续发挥好综合协调机制作用,及时研究和部署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推动县以下基层食品安全检测网络建设,加大食品安全检测力度,切实加强政府的公共服务能力建设。

  二、把握关键抓手,确保监测信息平台科学高效运转。市政府应充分考虑监测信息平台初期建设投入,在财政预算中确保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费用。要组织各相关部门共同参与检验检测网络的管理,形成一个检验检测业务统一、信息共通、资源共享的信息平台。食品安全监测信息平台建成,每年要有针对性地科学制定检测计划,扩大食品安全的抽查范围,增加抽查的批次,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通过日常检测分析,主动开展食品风险分析工作,做到食品安全问题、隐患的早发现、早预防。监测信息平台要在规范运行中切实做到“五个统一”(统一检测计划、经费管理、适用标准、信息发布和监督考核),各职能部门之间应当更加积极配合、科学配置、统筹使用检验检测资源,避免重复建设和投入空白,实现议案提出的健全检验检测体系为全市人民食品安全服务的目标。

  三、注重源头监管,健全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基层网点。市政府应充分发挥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在全市食品安全源头检测工作中的示范、引导和延伸作用,形成一个多层次、点面结合的检测网络,重点监测食品安全隐患容易出现的生产、加工、贸易等基层单位。针对一家一户式农业、水产生产经营现状,做好农业生产环境、农业投入品、畜禽水产品生产过程的安全检测。食品加工企业是工业食品的源头,面广量大的农贸(批发)市场、大型超市等是果蔬水产品、粮油食品的主要交易流通场所,市政府要研究制定出激励措施,推动行业、企业自律,指导更多的市场经营主体积极主动建立快速自检机构,做到自检抽检相结合,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杜绝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四、开展广泛宣传,扩大检验检测结果的社会影响力。市政府应以办理议案为契机,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加大学习宣传、培训教育的力度,明确生产经营者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明确食品安全监管、执法人员法律职责。要通过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的功能作用,向公众普及食品安全检测知识,将食品安全动态监测结果、食品安全预警信息和消费提示告知公众,增强公众自我保护意识,树立公众食品安全信心,赢得群众对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在日常监管中,应注重监督抽检与大型执法联动、专项集中整治结合,对食品安全、餐饮监督抽检结果及时广泛公开,对劣质产品和非法经营者要加以曝光,触犯刑律的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加大依法惩处力度。加强对市场消费的正确引导,使食品生产经营者自觉依法规范经营,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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