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健全南通市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的议案》继续办理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 2011-11-22  字体:[ ]

  ——2011年10月27日在南通市

  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

  市政府副秘书长陆善平

各位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向本次常委会报告继续办理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健全南通市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的议案》情况,请予审议。

      2010年,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将《关于健全南通市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的议案》列为大会议案交政府办理,市政府高度重视,组织职能部门和有关方面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研,紧扣议案的本质要求,在国家现有法律制度框架内,结合我市实际大胆探索,形成了办理工作的总体思路和科学方案,出台了《市政府关于加强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的意见》,确定了继续强化统筹协调、逐步健全机构体系、不断加强能力建设、着力完善运行机制、切实提升监管水平的具体举措和工作目标。

      今年以来,市政府将议案的继续深入办理作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科学发展与和谐建设的重点,根据《意见》明确的工作部署和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的审议要求,全面落实、深入推进各项工作举措,进一步加快全市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完善综合监管机制,提升科学检测能力,努力维护和保持了全市食品安全形势的总体稳定。

  一、加强统筹协调,着力完善综合监管机制

       一是健全组织领导体系。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精神和分管领导的督办意见,在机构改革到位后及时调整充实了市食安委的组成人员,结合食品安全工作实际,为强化对部门的督查考核和对生产经营企业的有效监管,新增了市委组织部、市级机关工委和经信委、城管局、旅游局、工商联等6个部门,并对25个成员单位的具体职责分工作了明确;同时调整加强了食安办的工作力量,由综合监管部门的分管领导兼任主任,相关监管部门职能处室的负责人兼任副主任。各县(市)区也结合实际相应调整了其食安委和办事机构,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体系和办事协调机构进一步健全,统筹能力和工作合力进一步增强。市政府还于年初分别召开市食安委全体会议和全市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就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和推进食品安全检测体系建设进行重点研究和专题部署。市食安办印发了《南通市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等文件,并通过编发简报、定期通报等形式,及时沟通信息,交流经验,按照市政府和食安委的部署要求推动落实各项工作。

  二是理顺综合监管体制。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和机构改革的要求,食品安全综合监管职能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划转给卫生行政部门。为确保职能调整的平稳交接和日常工作的连续运转,市政府在研究确定卫生、药监部门“三定”方案时作了统筹考虑,并就具体实施的有关工作及时进行协调落实,今年初顺利完成了食品安全综合监管机构、职能和人员的整建制划转。与此同时,为推进全市食品安全检测体系建设,在市卫生局增设食品检测综合管理处,具体承担市食安办在加强食品检测统筹管理方面的组织协调工作。这也是现行体制下进一步理顺和加强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的实践探索。

      三是完善统筹管理机制。今年以来,按照市政府《意见》明确的“五个统一”要求,市食安办牵头组织有关部门,逐一建立和落实各项具体制度,进一步完善了食品安全检验检测的统筹管理机制。在统一检测计划上,对政府组织的动态监测和部门安排的例行检测计划,由市食安办在年初编制汇总和综合平衡后统一下达,初步解决了以往部门之间重复抽检、遗漏抽检和检验结果利用率不高等问题。在统一经费管理上,市食安办和财政局联合印发并实施了新的管理办法,检测经费预算由食安办统一组织编制和平衡,经财政局扎口审核后专项分解安排(今年共安排食品检测专项资金425万元),使检测经费的合理分配和效率考核得到了有效保障。在统一适用标准上,市食安办组织各监管部门和检验机构结合检测工作实际,根据或参照国家和行业规定,对常用检验项目和检测标准进行归类整理,新建了适用相应食品检测的品种分类和单项标准数据库,既为检验机构和专业人员的检测工作提供了方便,也避免了操作选择无规范和标准适用不统一问题。在统一信息发布上,由食安办对食品安全信息统一扎口,确保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和权威性。在统一监督考核上,由食安办牵头组织,通过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及时通报检查情况,并纳入年度综合考核。今年以来已组织了两次检查,总体情况较好,对各监管部门和检验机构规范开展检测工作起到了积极的督促推进作用。

  二、加快体系建设,科学整合现有检测资源

  一是组建市级检测中心。针对目前食品安全工作属地统筹管理和分环节执法监管的实际情况,以及检验检测机构在资质认证和条线联系等方面的复杂因素,市政府组织有关方面就科学整合现有资源的问题进行了多次会商,确定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采取“依托现有机构、增挂相应牌子”的模式,加快构建综专结合、分工协作和市县联动的检验检测体系,积极推进资源的科学配置和综合利用。7月15日,市政府专题会议明确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作为全市食品安全检验的综合机构,增挂“南通市食品安全检测中心”牌子,其他市属和省属监管部门的检验单位作为专业机构,增挂“市检测中心XX检验所”和“市食品安全XX检验所”牌子(均与原机构合署),并在编制保障、人员配备等方面予以倾斜。9月20日,市检测中心和7个专业所统一挂牌投用,开始进入新体系运转。这标志着我市“一家为主、多家相辅”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有了实质性的进展。

      二是健全分工协作机制。在新的检测体系筹建和起步运转过程中,按照“明确分工、加强合作、整体联动”的基本思路,由市食安办牵头,就建立健全有关的分工协作机制进行了积极探索。目前,已初步建立了检验机构负责人联席会议、检验人员专业技术培训、检测设备登记备案与资源信息共享等相关制度;成立了全市食品检验检测专家委员会和由部分骨干领衔的技术协作小组,整合检测力量,加强专业指导。市食安办和检测中心定期组织各类业务研讨,加强信息沟通和工作交流,研究开展联合执法,注重提高新的检测体系的综合效能。

      三是建设信息管理平台。这既是加强食品检验“五统一”管理的有效载体,也是促进检测体系紧密型合作的重要抓手。市财政在年初安排了平台建设的专项资金,市食安办组织设计单位和有关检验机构共同努力,目前已完成平台软件建设的前期调研和框架设计,预计今年底或明年初可投入使用,届时我市将率先做到跨部门食品送检、检验、出报告的统一软件系统操作,实现检测工作的全程实时监督考核,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和防范食品安全风险提供重要的信息技术支撑。

  三、加大投入力度,积极提升综合检测能力

  一是加大硬件设施投入。充分利用现有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逐步加大对落后检测设备的更新力度,注重紧缺、特需、先进、高效仪器设施和执法一线快速检测设备的配备。今年市级财政已安排食品检测设施及相关经费610万元,各部门也通过向上争取和内部挖潜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同时加强仪器设施配置的协调管理,避免新的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市食品检测中心新增检验设备近1000万元,市工商局快速应急检测车和指挥车已投用,市卫生监督所专门购置了用于餐饮快测的拉曼光谱仪,市产品质量检验所、市药检所(保健食品检测中心)分别新增食品检验设备投入200多万元,市农产品检测所设备投入也达到50万元。通过更新投入,市级检测体系将初步形成“技术先进、布局合理、特色鲜明、错位发展、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资源配置格局,食品检测硬件设施的综合实力处于全省第一方阵。

  二是注重专业队伍建设。围绕打造一支专业精、水准高的检测人才队伍,今年以来,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公共检验机构,一方面,通过学术研讨、专题培训,努力提升现有检测人员的业务素质,全市共举办各类食品检测技术培训40期;另一方面,注重引进高素质专业人才,今年已新增10名检验人员,其中市食品检测中心引进博士1名、自主培养和引进硕士多名,近期还将补充聘用10名专业检测人员;市质监所也引进1名博士检验人才。目前,全市共有直接从事食品检验的技术人员近150名,其中具有中级职称以上的占50%,初步形成了具有系统特色的业务层级分工和人才梯度配置格局。

      三是加强重点技术攻关。针对食品安全监管和检验检测实践中的难点热点问题,市食安办牵头组织监管部门和检验机构,通过专家会诊、个案分析、专题研讨,集聚智慧、破解难题,推动工作开展。今年8月,为准确理解和把握刑法修正案(八)中食品安全犯罪相关条款的实务应用,严厉打击涉及食品安全的刑事犯罪,市食安办就我市排查出的几类涉嫌食品安全犯罪案件的适用罪名和证据采集等问题组织专题研讨,提出的处理建议得到上级主管部门的肯定。近期,围绕食品非法添加物的检测指标和检测方法的技术攻关正在抓紧推进实施。

  四、注重监督指导,共同营造安全保障环境

  一是抓源头,督促企业健全安全自检机制。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必须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今年以来,市食安办和各职能部门在监管工作中,督促指导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农副业生产基地以及大中型批发市场、城乡集贸市场、超市等经营单位,健全食品安全自检机构,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保障措施。全市有10多家1000平米以上超市、近40家农贸市场设置了食品快速检测室。市质监部门对全市食品生产企业的检测人员进行了全员培训,并多次上门指导、监督企业切实解决设备管理不善、检验不规范、生产批次出厂漏检等问题;同时注重发挥行业组织作用,推动企业自律,着力推进企业食品质量第一责任的落实。

  二是抓基层,指导各地协同推进体系建设。坚持全市“一盘棋”,在加快市级检测资源整合、抓好市区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的同时,注重完善基层管理网络,协同推进体系建设。一方面,指导督促各县(市、区)政府切实履行管理职责,对照人大议案提出的要求,研究落实具体措施,进一步整合资源,加大投入,因地制宜完善检测体系。目前,各地在加强检测机构建设、建立综合管理机制等方面都进行了一些积极探索。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市级检测体系的龙头骨干作用,加强对基层机构的指导服务。目前,市本级组织的动态监测已覆盖包括通州在内的四个区,其他部门的例行监测和专项整治均按全市范围统一安排,县市机构无力实施的检测任务统一委托市级机构检验,初步形成了市、县两级分工合作的服务格局。

  三是抓宣传,引导公众增强安全保护意识。充分发挥本地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媒体的作用,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市食安办和各职能监管部门将动态监测结果、食品安全信息及有关消费提示及时告知公众,还通过组织现场咨询等形式,向公众普及食品安全检验检测相关知识,进一步增强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共同营造全社会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的良好氛围。

  五、坚持综合治理,努力维护食品安全形势

  一是继续加强动态监测。2007年以来,我市创新实施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手段,建立食品安全动态监控网络系统,即在市区设立包括超市、农贸市场及食品批发市场在内的食品安全动态监测点,定期对市区销售的食品进行抽检,监测结果每月向公众进行公告。经过四年多的实践,此项工作不断完善,增强了公众安全饮食消费的信心。市政府今年继续将实施食品安全动态检测列为为民办实事项目,并将抽检区域和食品品种作了适当拓展,全市计划监测2310批次,检测覆盖市区及崇川、港闸、开发区、通州四个区的所有食品通流经营企业。1-10月共完成抽检任务1770批次,平均合格率达94.5%,获得指标数据15000多项,为健全食品安全预警系统提供了科学依据。

  二是突出抓好专项整治。根据国家和省部署要求,结合当前食品安全存在的风险,今年以来,市食安委牵头各成员单位,立足本职,突出重点,先后集中开展了乳制品、食用油、保健食品、生猪及其制品、食品添加剂、畜禽非法脱毛、“地沟油”等专项整治,1-10月共出动执法人员58590人次,监督抽检各类样品21584份,对不合格样品已立案查处168起,查办各类食品案件862件,全市食品生产经营秩序明显好转。

  三是不断完善长效管理。今年以来,全市各地食品监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上级加强食品安全的部署要求,在建立健全“依法行政、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的长效监管体系、有效净化食品市场等方面作了积极探索,全市范围的食品安全信用评价、披露、分类管理、奖惩等制度进一步健全,以信用体系建设为主的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基本形成;积极完善种植、养殖、食品生产、经营、消费管理对象数据库,建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档案,对生产企业和餐饮、食堂等实施量化分级管理、违规行为备案管理,加强有效跟踪监管,为各环节、各条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规范、长效开展奠定了基础。

       总体来看,在市人大常委会的关心指导下,经过近两年的议案办理和继续办理,各级政府和有关方面的认识进一步统一,工作进一步协调,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取得了积极进展,综合监管能力进一步提升,全市食品安全形势总体保持稳定。我市的一些创新做法和探索举措,也受到了上级的肯定和关注。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加强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是一项开创性的工作,是一个综合性的系统工程,需要长期工作,持之不懈的努力。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市十一届党代会确定的“加快现代化、再创新辉煌”的总体部署,把推进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纳入民生幸福工程,按照市人大审议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快建设进程,加大保障力度,不断完善全市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提升科学监管的能力和水平,为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提供更加扎实、有效的公共服务保障,为全市的现代化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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