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30日南通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南通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毛春兰同志辞去南通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南通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