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市级财政决算草案和审计情况的初审报告

发布时间: 2011-08-23  字体:[ ]

(已经2011年7月14日南通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

第四十一次主任会议讨论)

南通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委员会

2011年8月3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6月30日,市人大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视察了我市2010年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和市级财政决算草案的编制情况,听取了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财政局、审计局等部门的汇报。此前,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委对2010年市级财政决算草案编制和同级审计结果情况以及201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初步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2010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市人民政府及其财税部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财政收支预算,认真贯彻落实人代会决议,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大力优化支出结构,不断深化财政改革,理财水平有了新的提高。坚持依法治税,加强收入征管,优化税源培育机制,财政收入保持了较快增长。2010年,市区实现地方一般预算收入1550372万元,占预算的131.4%,增长51.4%;政府性基金收入1322901万元,占预算的110.7%,增长94.4%。支出预算安排和执行坚持量入为出,保障重点支出,突出支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全力保障“三农”和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事业建设。2010年,市级财政支出1393394万元,占预算的92.8%。其中:市本级支出1021918万元,占预算的92.8%;市开发区(含苏通科技产业园)支出371476万元,占预算的92.8%。市级财政当年实现收支平衡,略有节余。预算超收收入和上级财政补助资金安排使用规范,资金使用效益有所提高。总的看,2010年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是好的,市人民政府编制的决算草案合法、客观。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批准2010年市级财政决算,批准市财政局局长施建中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南通市市级2010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二、根据视察调研的情况以及市审计局局长纪进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南通市2010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中所披露的问题,2010年市级财政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今后需要进一步规范和改进的主要问题是:

  (一)部分收入未能及时征缴。一是少数国有企业未能及时足额纳税和上缴国有股分红。二是部分街办收取的土地及房屋租金收入应纳税金未征收到位。三是部分政府性基金收入未及时缴库。

      (二)部门预算工作有待完善。一是部分收支未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在往来中列收列支。二是部分单位专项支出预算执行不够规范,少数项目支出用途与预算不符,项目经费核算的严肃性和约束力有待增强。三是部分项目预算执行进度偏慢,结转下年金额较大。四是2010年部门预算重点审查单位公车费用不同程度超预算。五是少数项目内容未细化,预算编制精细化、规范化、合理化程度有待提高。

      (三)新农合与新农保管理有待规范。一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城镇居民医保、城镇职工医保存在重复参保现象。二是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个别县级财政配套补贴资金未全部到位。

  (四)国有企业管理有待加强。部分国有企业对外投资及担保不规范,不良资产及改制资产管理存在不足。个别企业管理层级过多,分公司之间、分公司与子公司之间职能重叠,经营范围类同,未能及时清理,组织架构有待优化。

  (五)供水运行管理水平有待提高。2009年市区供水漏失率超过国家标准,漏失量呈逐年上升趋势,导致部分水资源浪费。供水运行过程中存在排污和供水安全隐患。

  三、市审计局在对2010年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中,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在对同级财政依法审计的同时,围绕国计民生、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谐社会建设的重点资金和重点项目,开展了审计及审计调查,为维护财政经济秩序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审计报告较全面、客观地反映了2010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主要情况,提出的建议是可行的。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同意市审计局局长纪进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南通市2010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四、根据视察和调研的情况,对今后财政和审计工作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强财源建设,确保收入稳定增长。努力构建科学协调的收入增长机制,实现经济发展与财政收入增长和结构优化的良性互动。继续加大财政支持项目落地的力度,着力培植税源,扩大税基,注重财政促进经济发展、自主创新、人才引进等方面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促进税源结构不断优化。进一步健全税收征管体系,坚持依法治税,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纳税评估体系,加大综合治税力度。全面规范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依法加强国有资产收益的有效管理,将预算外收入按规定纳入预算管理。

  (二)关注民生保障,不断优化支出结构。继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加大公共财政在“三农”、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社会保障、生态保护等领域的投入力度,确保新增财力优先用于民生,促进各项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各级各部门都要坚持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努力降低行政成本,将更多的财力用于调结构、促发展、惠民生。

  (三)加强科学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围绕预算编制严、执行快、监督细、绩效好的目标推进公共财政支出改革,打造现代财政管理模式,不断提高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深化项目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提高政府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障预算编制水平,健全综合预算体系,加大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预算执行的监督力度。进一步扩大国库集中支付范围,不断规范和完善政府采购。开展预决算信息披露制度和基础工作建设,为实行预决算信息全面公开、预算执行全过程跟踪创造基本条件。加强政府性资金、资产、负债的综合管理,进一步增强统筹运作能力。建立健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系,加强财政资金使用的绩效评价,明确使用责任,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编制和资金分配使用的重要依据。

  (四)加强国资监管,完善国资管理体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进一步推行行政体制改革,将政府部门履行出资人职责和公共管理职责分开,逐步推进以实现国有资产管理全覆盖。政府相关部门要依法切实履行出资人职责,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督促国有企业加强内部组织架构建设,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规范运行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依法向出资人分配利润。

  (五)加强审计监督,强化财政预算约束。审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继续深化预算执行和绩效审计,突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政府专项资金、非税收入管理的审计监督,强化预算约束,维护预算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重视审计披露的问题,督促相关部门及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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