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市经济犯罪侦查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

发布时间: 2015-04-16  字体:[ ]

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员会

2015325日)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5年度工作安排,3月上中旬,部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大代表对我市公安机关经济犯罪侦查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组听取了市公安局和部分县(市)区公安局的工作汇报,实地察看了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情报技术中心、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新开派出所春天社区警务室,观看了经侦工作专题片,并组织召开了有关单位参加的座谈会,听取和收集意见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供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时参考。

  一、基本情况

  2012年以来,全市公安经济犯罪侦查部门主动顺应全市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要求,以解决突出问题为重点,以长效机制建设为目标,以项目化推进为载体,以提升业务能力为保障,大力实施经济犯罪灵巧侦防策略,狠抓执法规范化建设,创新侦查模式和侦查机制,强化打击维稳和参谋预警,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

  一是服务发展有新举措,维护稳定有新成效。开展经济领域不稳定因素基础大调查,完善企业经营风险预警评估体系,建立经侦重点服务单位保障服务十项机制,开展风险预警、防范指导、结对帮扶、换岗体验等活动,举办巡回演讲,走访和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受到惠普、飞利浦等多家国际知名企业的赞誉。开展了以房地产业、金融业、建筑业、钢贸企业等领域的基础调查工作,以“涉众型案件、涉案重点人员、重点领域以及信访案件”为重点,开展集中排查。立足经侦情报小平台开发维稳模块,深度研判各类市场经济主体已经或可能出现的抽逃资金、资金链断裂、破产倒闭、弃企“跑路”等情况,开展风险评估,及时预警防范,为社会稳定提供有力支撑。多年来,我市未发生涉众型经济犯罪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二是打击犯罪有新模式,防控体系有新架构。完善情报导侦、合成打击、主动进攻、集群攻坚等破案模式,组织开展“天网”、“亮剑”、“破案会战”、“猎狐2014”等专项行动,先后破获公安部督办案件15起,发起并成功收网全国集群战役56起,破获全国首例“伪基站”案、假冒国际品牌吸奶器案、“爱搜索”特大网络传销案等一批大要案,抓获境外经济逃犯11名,在全国百城“破案会战”中位居前列,经侦主体业务绩效连续多年全省领先。我市作为全省经侦防控体系建设试点城市(省内仅南京和南通),在全国率先将经济犯罪防控体系纳入全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三年规划,主动将打击防范经济犯罪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核。会同工商等部门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展“三无社区”(即无假币、无集资、无传销社区)试点建设,经济犯罪防控体系建设取得较大突破。

  三是基础建设有新进展,执法管理有新思路。打破公安经侦部门单打独斗的工作格局,举全局之力开展打击假冒伪劣商品、传销、假币犯罪等专项活动。出台经侦基础工作和基础信息采集等工作方案,将经侦工作向基层派出所延伸,全市192个基层派出所普遍设立了“经侦警务工作室”,派出所办理一般经济案件占全部案件的50%以上。同时,与工商、税务、银行、证券、保险等部门建立信息传递、案件双向移送、执法资源共享等机制。制定案件受理、强制措施适用、涉案财物管理等标准,完善统一受案、集体通案、案件到期提示、主办侦查员等制度,创新案件进展公示、质差案件评选、失败案例汇编等工作。海门经侦大队作为全省经侦系统唯一基层单位,连续两次被命名为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

  四是队伍建设有新提升,整体工作有新亮点。完善市局对支队、支队对大队、大队对民警的三级考核体系,定期开展远程教学、封闭培训和岗位技能比武竞赛等活动。开展廉政风险源头防控和分类、分层次、分时段廉政教育活动,建立经侦队伍监督管理体系,创新受案承诺、执法报备、轻微违规违纪处置等多项管理举措,近三年保持经侦队伍零违纪,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先后有7人被评为全国打击经济犯罪先进个人。公安部经侦局多次通报推广南通经侦情报、打击传销犯罪等工作经验,4次在我市召开现场推进会和集群战役部署会。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新闻直播间等栏目先后多次来我市,采访报道打击经济犯罪的成功经验。

  三年来,全市公安经侦部门着力打造了服务发展、经侦基础、经侦情报及经侦执法规范化建设等工作品牌,取得了一定成效,积累了一些经验,也探索出符合南通经侦科学发展的基本规律:一是坚持把经侦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充分发挥经侦部门打击经济犯罪、维护经济秩序、服务经济发展的重要职能,统筹谋划、整体推进,确保经济平安、民生平安、生态平安。二是坚持把经侦基础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来抓,立足经济领域的全覆盖、经济发展的全流程、经侦业务的全方位,延伸触角,规范运作,不断打牢经侦工作的根基。三是坚持把情报主导警务作为提升经侦工作发展的强大动力,以经侦情报小平台的研发应用为载体,情报侦导、合成作战,彻底改变以往坐堂办案、被动应付的工作模式,有效提高了打击经济犯罪的主动性。四是坚持把标准管理渗透到经侦执法工作全过程,不断完善经侦执法标准体系,强化过程控制和全程监督,狠抓经侦执法工作标准的执行,提高经侦执法工作的社会公信力。五是坚持把民生警务作为经侦工作的重要内容,以群众满意为根本导向,紧盯涉众型经济犯罪和侵害弱势群体的多发案件,努力为人民群众挽回经济损失。通过开展走访恳谈和扶危济困等活动,构建良好的警民关系。

  二、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不足

  当前,我国正处于改革的攻坚阶段和发展的关键时期,经济运行领域深层次的矛盾不断显现,经济犯罪总量有所攀升,大要案件时有发生,涉及面涵盖各阶层、各领域,经济犯罪呈现出专业化、智能化、网络化、隐蔽化等新特点,欺骗性强,危害性大,这给经侦工作带来了新难题和新挑战。虽然我市公安经侦部门在打击经济犯罪、服务保障经济发展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绩,但也仍然存在着诸如基础工作薄弱、情报支撑乏力、资源整合不到位等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经侦职能的有效发挥。

  一是思想认识与经济犯罪形势不尽一致。经济犯罪已逐渐成为当前社会的主流犯罪,但少数地方的思想认识还存在欠缺,担心严厉打击经济犯罪可能会影响当地经济发展环境,除重特大刑事案件和群体性事件外,对一般经济犯罪案件的关注不多,对经侦基础工作的支持不够。

  二是工作定位与经济安全体系存在偏差。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工作游离于经济安全体系之外,没有将经济安全作为平安建设的重要方面。党政一把手为经济安全第一责任人的组织领导机制、经济安全在评估政府工作实绩中的否决机制、各单位各部门齐抓共管经济安全的责任机制以及经费保障、绩效考核等机制还不健全,共防共治经济犯罪的责任任务还没有分解落实到位。各部门和单位打击防范经济犯罪的协调会商机制不够顺畅,情报信息共享、研判联系碎片化,协调程序复杂,效率不高。

  三是运行机制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银行、保险等重点领域以及涉及民生的经济犯罪不断增多,但与之相对应的预警防范机制还比较薄弱;经济犯罪的形式手段不断变化升级,但与之相对应的发现打击机制还不够完善;涉众型经济犯罪日益增多,但与之相对应的预警处置机制还不够到位;经济领域犯罪跨区域、流动性增强,但与之相对应的区域协同机制还不够健全。

  四是办案模式与信息时代发展有所脱节。从目前情况看,经济犯罪侦查案件办案周期长、效率不高等问题较为突出,除去案情复杂、取证困难等因素,被动粗放的侦查办案模式是其中的重要原因。网上作战认识不深,依托情报平台挖掘线索的能力欠缺,难以适应侦破高科技、高智能等经济犯罪的工作需要。

  五是队伍素质与工作任务要求存在差距。近年来,全市经济犯罪案件立案数以每年20%的速度增长,而全市经侦民警不足200人,仅占全市警力总数的比例偏低,且年龄结构老化。网络侦控、侦查审讯等方面的专业人才匮乏,对某些作案手段较为专业的经济犯罪案件的侦办能力明显不足。从20122014年立案情况看,全市共立经济案件5862件,涉及案件类别69种,其中10种罪名仅办理过1起,另有10种罪名仅办理过2起,还有20种罪名此前从未办理过。

  三、几点建议

  在新形势下,全市公安机关应当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对经侦工作带来的新挑战、新要求,坚持经济犯罪灵巧侦防策略,以实战为出发点,以实效为落脚点,按照“具体化、项目化、系统化”的要求,不断提升经侦部门基础服务实战、实战保障安全、执法维护公平、队伍支撑业务的水平,切实维护全市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一是统一思想,加强经济犯罪侦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是做好打击经济犯罪工作的重要保证。要更加突出各级政府的主体地位,提高思想认识,把平安经济纳入平安建设的总体范畴,将经济安全和经济发展统筹考虑、一体推进。要紧紧围绕大局,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责,汇聚全社会力量,发挥基层组织优势,共同维护经济秩序稳定,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二是理顺机制,强化经济犯罪侦查工作的细化管理。经济犯罪的可防性较大,必须采取“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防范工作责任制,从制度、管理、设施等各个层面防患未然。处在监管、防范经济违法犯罪第一线的各管理部门,应当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和职能作用,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开展打击防范经济犯罪工作。进一步加强警种合作,发挥整体作战优势,力求打击效能的最大化。

  三是打牢基础,推进经济犯罪侦查工作的顺利开展。要重视基层公安机关特别是派出所的经侦基础工作,提升情报基础工作水平,加快阵地防控、刑嫌调控、预警防控等基础建设的步伐。加强对国际环境下经济领域发展趋势的研究分析,建立覆盖各领域、各行业、各单位的情报信息网络,完善经济安全预警和经济犯罪打防机制。不断创新侦办模式,提高实战能力,适应经济犯罪和时代发展的新形势。

  四是整合资源,确保经济犯罪侦查工作的协同开展。立足维稳和反恐工作大局,由政府牵头,建立经济犯罪大数据库,汇聚公安、金融、工商、税务等部门信息,随时监控经济活动中的财、物及人员流动情况,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在防范和打击经济犯罪过程中的作用。此外,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和重点企业应加强与公安经侦部门的协同配合,使信息共享、案件移送、联合执法等协作机制真正发挥效用,形成打击防范经济犯罪的合力和威慑力。

  五是强化保障,增强经济犯罪侦查工作的发展动力。科学制定和出台经侦部门警力配备和装备建设的标准,整合警力资源,引进专业人才,以满足经侦工作的实际需要。继续加强经侦执法规范化建设,狠抓执法质量,严格执法监督,提高攻坚战斗力,维护自身良好形象。加大工作宣传,提升经济犯罪侦查工作在全社会的知晓度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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