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局关于评议整改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 2015-04-16  字体:[ ]

  2014年11月,市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对我局进行了工作评议,在充分肯定了成绩的同时,指出了存在问题,提出了工作评议意见和建议。我局高度重视人大评议意见,认为评议意见客观、中肯,并在第一时间进行了传达、学习,通过认真梳理,做了专题研究,逐条进行落实,形成了整改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整改责任领导、责任处室、责任人和完成时间。形成了一级抓一级的工作机制,切实抓好整改措施落实。现将有关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规划起点不高,执行力不强问题

  针对评议意见中提出的“规划起点不高,执行力不强”、“维护规划严肃性”等问题,我局将根据南通建设“一中心三城市”和新型城镇化的要求,坚持高起点规划,高品位设计,强化规划管理,发挥规划的引领作用。

  一是在规划理念上强调开放性,积极借鉴国内外先进的城市规划理念。对体现我市形象特征的主题建筑,特色景观、亮点地标等引入高水平规划设计单位,扩大方案的比选,集思广益,好中选优。并结合我市江海文化特色,打造符合南通城市气质的精品地标建筑和景观。

  二是在规划思路上强调综合性和协调性,按照“多规融合”的思路,进一步加强与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的对接,更多地融合和衔接经济策划、城市设计以及部门专项规划的内容。

  三是在工作方法上扩大参与面,规划制定过程中强调公众参与,深入开展规划专家咨询、部门沟通和公众参与的工作,充分征求和吸收专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广大群众的意见,提高规划编制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

  四是在项目实施决策过程中,坚持依法依规办事,坚持局市规划委员会、市长规划办公会和规划业务会办会对项目的集体决策制度。经规委会议定的事项,非法定程序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更改。同时坚持重大规划向市委、人大报告制度。严格执行公示、公开和听证等制度,规范办事程序,主动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接受公众监督。

  五是加大批后项目监督管理。加强动态巡查工作,加强规划执法队伍素质建设,把文明执法、秉公执法、规范服务与监管工作紧密地结合起来,加大对重大违法建设的认定,维护规划严肃性。

  二、关于规划统筹衔接能力不强问题

  由于规划的组织方式、编制重点和成果要求各不相同,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衔接不够的问题。根据市政府工作部署,我局会同市相关部门自2014年10月份开始启动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和“多规合一”的研究工作,以南通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研究为平台,对南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进行统筹协调,按照“多规融合”的要求,将所有空间规划要素纳入“一本规划一张蓝图”,确保城市规划的协调性、严肃性和连续性。同时加强医疗、教育、菜场、绿化等各专项规划与控规的衔接,确保专项规划中的各项内容要素落实到控规中。

  三、关于提高规划审批效率,提升服务基层水平问题

  提高规划审批效率一直是我局不断努力的方向,我局在2014年推行“五办”服务,精简4个审批服务事项,集中授权办理等改革基础上,按照“以人为本,服务民生”、“应减必减、能放则放”的要求,以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和环节、加大行政审批权下放力度、创新规划行政审批方式、完善规划管理工作机制为主要内容,采取上下联动、全员参与的方法,深化行政审批改革,提高审批效能。

  一是广泛征求意见、深入研究,进一步优化和完善管理服务机制。同时在工业项目、安置房项目审批权限下放到分局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行政权力下放,加强建设项目审批权下放的力度。

  二是进一步完善决策程序。明确各层级决策范围和权限,区分事项重要程度,审批项目按规定在各自审批层级内快速决策。

  三是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对我局规划审批服务事项整合精简后的4个许可类事项和2个其他类事项,进一步进行梳理,整合工作环节、减少审批程序、压缩办理时限,按照项目审批标准化、工作流程制度化的要求,全力打造规范化高效率的审批平台。

  四是创新服务举措。通过建立完善建设项目容缺预审机制,提高审批效率。在借鉴兄弟城市经验基础上,结合南通实际,目前已初步拟定建设项目容缺预审制度。

  四、关于规划公开效果不明显问题

  进一步加强规划的公开、透明工作是社会各界对规划的期望,为吸引公众积极参与规划、了解规划和支持规划,2014年我局出台了《南通市城市规划公示实施细则》,对公示的范围、主要形式、公示组织进行明确,使其制度化规范化。同时进一步创新举措,推动规划公开。一是强化门户网站公示。健全局网站公示展示栏目,确保规划制定、规划实施、监察监督、政务公开等事项全方位覆盖;公示展示的内容力求图文并茂,全面细致地公布项目重要信息;完善办事查询栏目,即时公布规划实施管理项目在我局流转、审批进程。二是依托城博馆突出重点公示。在城博馆规划公示厅设立展板,公示公众广泛关注的批后公布和批前公示等项目。三是强化规划实施项目现场公示。对于居住周边、历史街区、文保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风景名胜区内、交通等重大市政基础设施等项目,在方案批准前在现场张贴项目公示牌,公示项目基本情况、总平方案等材料。方案批准后现场张贴批后告知,通告群众意见采纳情况及方案批准内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后,在施工现场设置公示牌,公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相关信息。四是扩大多媒介传播途径。充分利用市政风行风热线、政府网在线访谈栏目等权威平台,发布规划重大重点工作。同时,进一步实施“规划开放日”、规划讲堂等活动,加强在主流媒体的宣传,公开规划工作,传递规划声音,打造“阳光规划”。

  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问题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我局将落实作风建设主体责任为重点,建立完善作风建设组织领导机制,持续不断地推动作风建设向深处、实处、细处发展。

  一是强化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担当意识、责任意识、主体意识,以抓铁有痕的狠劲,以问题为导向的思维,切实把作风建设贯穿于各项工作之中,通过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努力形成班子带头、各负其责、上下联动、协调推进的作风建设新格局。

  二是强化内部管理。建立完善作风建设警示教育机制,经常性地开展警示教育,教育机关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以划定“红线”为重点,建立完善机关干部作风建设规范防范机制,激励机关干部想干事、敢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

  三是强化务实创新。摈弃墨守成规和陈年陋习,拿出亮剑精神,争先进位,努力营造锐意进取、敢担当、昂扬向上的好风气,以好的作风为基层服务,以一流的工作成效服务于城市建设和地方经济发展。

  六、关于规划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宣传不力问题

  针对规划宣传工作的薄弱,我局加大规划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宣传力度,具体举措为:一是2015年我局将与市委组织部联合举办全市城乡规划政策法规培训班。对市、区、街道城建系统,部分规划编制、建筑设计单位、各县(市)区规划部门,国家、省、市级中心镇等负责人进行规划政策法规、业务提高培训,届时特邀市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监督员等参会,提高广大干部对法规理解和规划的认识。二是结合“六五普法”工作,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通过现场服务、送法上门、专项宣传等方式,深入有关企业、建设单位和村镇等开展规划法制宣传活动,发放普法材料。三是依托“规划开放日”、“规划讲堂”、南通电台《规划之友》等平台,普及规划法规和相关知识,宣传规划动态,发布重要规划编制和审批项目信息,扩大宣传规划管理的受众面。

Copyright 2008 Nantong Municipal People's Congress Standing Committee All Rights Reserved
您是第 796869位访客
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技术支持:南通市政府信息网络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