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南通市中心支行关于评议整改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 2015-04-16  字体:[ ]

  在2014年11月接到市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评议调研报告以后,我中心支行对照相关问题,采取了梳理分解任务、滚动推进、跟踪督办的方式,确保整改措施的落地。一是对人大评议发现的问题领导班子高度重视,组织召开三次专题会议,认真学习人大评议报告,按照职责分工,将整改任务分解到职能部门,制定了四大方面18项整改措施,开展第一轮整改。二是开展阶段性小结,在经过第一轮整改基础上,12月中旬督查整改情况,四大方面18项整改项目完成了12项,整改完成率为67%。三是自12月中旬以来开展第二轮整改,对尚未完成的加强督导,跟进管理;对取得初步成效的,进一步深化、跟进,扩大整改覆盖面,提高整改到位率。截止2015年2月底,18项问题都得到不同程度的整改,有些问题比如加大对中小企业金融支持、提高存款比等是长期的工作,我们将持续深化整改下去。现将目前整改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指导银行加强信贷投放,加大金融支持中小企业的力度

1.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多措并举着力缓解企业融资成本高问题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9号)。2014年11月,我行选派4名业务骨干会同金融办等单位对全市20家银行机构进行了规范银行放贷行为专项整治现场检查,清理不合理收费。对自查出的违规收费1087万元,已清退900多万元。对查出的违规收费情况,待政府部门研究后再作处理。引导银行推出流转贷、循环贷等信贷新品,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

  2.深入贯彻执行人民银行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的规定。指导督促银行增强社会责任意识,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浮动幅度,将总行两次下调65个基点贷款利率的政策落实到位,降低企业融资成本。至2015年1月,全市人民币贷款加权利率为6.8949%,较同期下降0.2188个百分点,成效显著。

  3.充分发挥货币政策工具的引导作用。积极向上级行争取再贴现和支农、支小再贷款等低利率资金限额。按月出台贴现指导利率,凡贴现利率高于指导利率和不符合支持实体经济投向的一律不予办理再贴现。引导银行特别是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切实加大对“三农”和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和降低企业融资成本。至2015年2月末,支农再贷款余额6.8亿元,比年初增加2.5亿元,支小再贷款余额9亿元,比年初增加7亿元。

  4.积极做好法人机构合格审慎评估工作。在海门、海安两家农商行在2014年取得银行间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基础会员资格的基础上,2015年推动新增2家农商行取得这一资格。指导取得资格的法人机构到银行间市场上吸收低利率资金,在主动降低负债成本的同时,进一步降低贷款利率。组织召开合格审慎评估工作培训会,帮助提升业务水平。目前,相关农村法人机构合格审慎评估材料正在申报之中。

  5.加大对小微企业贷款“两个不低于”的考核力度。根据国务院关于金融机构当年小微企业贷款增量不低于上年、贷款增幅不低于全部贷款平均增幅的要求,每月进行监测,对达不到规定指标的金融机构,对其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进行约谈,并列入年度“两管理、两综合”考核和年度信贷评级。制定制造业贷款优秀行、优秀行长、优秀客户经理评比办法。

  6.大力发行直接债务融资工具。积极引导和督促有主承销资格的商业银行加大宣传营销力度,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到银行间市场发行直接债务融资工具,为大中型企业筹集低成本的资金。召开全市直接债务融资工具推进会议,分解落实2015年直接融资工具发行任务,全年发行直接债务融资工具不少于100亿元。

  二、着力提高存贷比

  1.积极帮助法人机构向上级行争取合意贷款规模。2014年11月,为如东农商行、如皋农商行、启东农商行3家法人机构向上级行申请调增合意贷款规模5.2亿元。

  2.修改有关存款比的考核评比办法。将新增贷存比列入年度“两管理、两综合”考核,对新增贷存比低于全市平均水平的银行机构,当年不得评为A档。与市金融办等部门联合制定并实施商业银行存款资金用于当地的考评办法(正在实施)。

  3.将新增贷存比指标运用于财政性资金招投标。与市财政局联合制定《南通市市本级财政性资金定期存款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财政性资金在存放银行的选择上,将存贷比纳入考核指标。在2014年2期8亿元市本级财政性资金(目前仅限于社保基金)定期存款招投标中进行了运用,从而促进存贷比的提高。

  4.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与担保公司的合作力度。根据国有担保公司--南通众和担保公司注册资金由原来的2亿元增加到目前5亿元的情况,我行要求金融机构加强与众和担保公司的合作,做大担保总量,切实缓解中小企业担保难问题。

  5.拓宽金融创新领域,增加信贷投放。指导银行开展创新23项,积极推广海域使用权抵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农民房屋抵押贷款等新的贷款品种,增加信贷投放,做大贷款规模,提高存贷比。组织开展了6家金融创新联系行2014年创新项目评选,评出一、二、三等奖9个,给予通报表彰。

    三、加强金融风险监测

    1.加强对全市20家重点龙头企业的生产经营及财务情况的监测。完善风险监测指标,动态了解企业实际经营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预警。

 2.加强对担保链、担保圈的监测。强化对如皋地区建筑企业担保圈、五接地区钢贸担保圈、启东地区电动工具担保圈、海门地区家纺担保圈的监测,发现问题,及时进行风险提示,及早谋划化解措施。

  3.进一步加大重大事项的报告执行力度。通过风险监测预警,及时通报信息,采取绝对措施,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2015年1月召开了重大事项报告专题工作会议,对4家漏报重大事项的银行机构负责人进行了约见谈话。

  4.督促银行淡化发卡量的考核,加强对激活率的考核。2013-2014年底对久悬不动卡进行清理,共清理销户长期不动户237万。无正当理由,严格限制个人在一家银行办理3张以上银行卡。严格落实发卡实名制规定,防范发卡风险。2015年联合公安局、工商局、网信办等部门开展打击银行卡网上非法买卖活动,已向公安移交可疑数据1600多条,冒用他人证件开卡线索16条。目前已开展打击银行卡网上非法买卖活动银行自查,下一步将对部分发卡行进行现场检查。

  四、全面提升服务质量

  1.强化窗口服务,加强政策宣传。

一是增设服务窗口。2014年11月,我行增设了1个个人信用报告查询服务窗口,并配备排号机等设备,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查询个人信用记录等待时间较长的问题。

  二是延伸窗口服务。我行制定方案,委托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和江苏银行在南通市区政务中心、老城区、新城区和港闸区选择四个商业银行网点代理查询服务,在2014年12月15日试运行,2015年1月2日正式运行,彻底解决个人信用报告查询“排队长”的问题。

  三是加强宣传培训。采取专题培训、强化内部考核等多种措施,2014年举办5次以上超过200人的大型培训活动,提高了金融从业和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3月下旬将创建“南通征信微信公众平台”,进行辖区金融征信管理及有关征信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与普及。

  2.完善中小企业信用分析辅助平台系统。完善中小企业信用分析辅助平台系统。我中心支行已完成中小企业信用分析辅助平台系统改造需求书的初步编制工作,并制定了对系统进行改造的实施方案。为更好地改造系统,吸收其他地区的先进经验,我中心支行拟在4月初向常州、无锡等系统建设较好的兄弟单位进行学习,研究确定系统改造需求书并付诸实施。

  3.先行先试,便利资本结汇等外汇业务。

  一是开展资本金结汇支付资产并购款试点,创江苏同类业务先河。帮助招商重工(江苏)有限公司完成资本金结汇1.5亿美元、外债结汇1.03亿美元支付并购款业务。

  二是一次性核定南通润邦重机有限公司短期外债余额指标975万美元,帮助企业从境外融入廉价资金。

  三是经过沟通报批,帮助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获得了跨境资金集中运营资格。

  四是开展资本金结汇支付海域使用权转让款试点,切实推动沿海开发。首笔海域使用权转让款资本金400万美元结汇,使如东相关外资企业顺利落户,推动沿海开发。

  五是积极推动与上海自贸区金融机构开展对接,打通自贸区金融机构与南通金融机构资金流通通道,成功推动中国银行南通分行与上海银行自贸区分行开展了2.5亿人民币的同业存款业务。

  通过人大评议的准确把脉,我们更加清晰地认识到金融工作中的弱项和不足,人大评议发现问题清楚、指向明确,为整改落实和改进工作提供了有益指导。2015年,我行将一以贯之地执行和落实“服务基层、服务民生、服务发展”的要求,着力提升履职服务水平,全力打好金融“地方牌”,加快金融创新,抢占金融发展资源,发挥好银行融资主渠道作用,积极配合政府部门构建多元化的融资模式,迅速做大南通社会融资总规模,为南通建成陆海统筹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打造长三角北翼经济中心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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