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纪要

发布时间: 2011-01-26  字体:[ ]

  南通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1年1月17日,在市行政中心第一会议室举行。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罗一民,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飞、徐永兵、陆玉明、王平,秘书长江治学以及委员共39人出席会议。宋飞主持了全体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研究室主任姚明钏所作的《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起草情况的汇报》、《关于南通市人大常委会2011年度工作要点的说明》,经联组审议,会议决定原则通过《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工作报告(稿)》、《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1年度工作要点》。

  会议听取并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委主任、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丁健所作的《关于代表变动情况和补选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江治学所作的《关于南通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有关建议事项的说明》,审议并通过了有关建议事项。

  会议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任命赵志凯同志职务的议案》,听取了赵志凯的工作汇报,决定赵志凯同志为南通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代理检察长。

  会议决定接受王向红同志辞去南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和王少勇同志辞去南通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市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提请的其他人事任免事项。

  副市长孙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委组织部、市政府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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