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建设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 2013-05-20  字体:[ ]

――2013年3月29日在南通市第十四届

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

南通市人民政府 薛 谦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会议安排,我代表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关于加快建设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议案》的办理情况,请予审议。

    一、议案办理进展情况

    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加快建设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议案》交由市政府办理后,市政府高度重视,把议案办理工作摆上重要日程,认真抓好办理落实。一是及时部署。去年7月26日,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对议案办理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和交办,明确议案办理工作由张国华市长牵头,赵闻斌副市长负责。同时成立了议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由市民政局牵头,市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局、人社局等15个部门共同参与的办理工作班子。二是组织调研。张国华市长、赵闻斌副市长率队,先后多次组织座谈和现场调研,分别听取养老机构负责人、居家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社区老年人代表等各方面的意见,并专门就议案办理征询市人大代表和议案提案人的意见和建议。市人大常委会组织专题视察调研活动,对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指导。三是扎实推进。在反复研究并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市政府办公室去年下发《关于加快建设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议案办理方案的通知》,将议案办理工作目标和任务逐项分解落实到具体承办单位。市政府相继召开议案办理工作会议和议案办理工作情况汇报会,对切实做好议案办理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对议案办理进展情况进行督办检查。今年初,市政府对2013年办理重点和目标任务进行了研究和明确,下发了责任分解通知,目前各项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在办理过程中,重点抓了以下六项工作:

   (一)强化制度建设,养老服务政策体系加快完善。着力突出规划体系和政策体系引导作用,从制度层面统筹推进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强规划编制,在全省率先出台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启动《南通市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编制工作,对全市老龄事业发展进行整体布局。加强政策创制,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我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在养老服务社会化、市场化方面进行了重点探索和政策创新,并在土地供应、税费优惠、财政补助等方面作了相应安排,被省民政厅转发全省学习借鉴。在此基础上,市民政局(老龄办)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市区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扶持政策的通知》、《南通市市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办法》等配套文件,初步形成全市社会养老服务政策体系。

   (二)强化平台建设,城乡一体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加快形成。充分发挥居家养老基础性作用,突出居家养老主体功能。一是推进平台建设。全市城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已实现全覆盖,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建成率超过80%,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成率超过50%,提前完成省“十二五”目标任务。二是提升信息化水平。建立养老服务信息网络,为市区(含通州区)30多万老年人建立基本信息库;推进老年居家及应急救援服务平台建设,明确居家呼叫服务系统建设标准。2012年市区共为6586名空巢、高龄、困难老年人安装了“一键通”居家呼叫服务器,老年人足不出户就能享受到居家养老和应急救援服务。三是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规模。以困难老年人为重点,切实解决困难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需求。2012年市区将政府购买服务范围由过去的“三无”、“五保”等5种对象扩大到7种对象。去年市区共有6500余名老年人享受到居家养老购买服务,比2011年净增5000人。四是充分发挥社会参与功能。通过采取购买服务、资金补助、提供场所等扶持措施,吸引了一批社会服务机构参与居家养老服务。

   (三)强化能力建设,多元机构养老服务格局加快构建。通过加大政策支持、引入市场机制、鼓励社会兴办等举措,市、县先后新建了一批规模较大、功能较全的养老服务设施。截止2012年底,全市养老床位数已达到47783张。其中公办养老床位数26421张,民办养老机构床位数13334张,城市小型托老所和农村“老年关爱之家”等养老机构床位数8028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的床位数达到25.7张。农村敬老院改造加快推进,2012年全市有33家农村敬老院进行了标准化改造、占农村敬老院总数的40%。进一步加大民办养老机构扶持力度,对新建、改建的民办养老机构床位建设补贴从每床2400-3000元提高到3900-6300元,营运补贴从每床50元提高到80元。试点建设城市小型托老所和农村“老年关爱之家”,全省农村“老年关爱之家”现场推进会在我市召开,有关做法得到国家民政部肯定,并向全国推广。

   (四)强化市场建设,养老服务产业加快推进。开展养老服务产业发展调研,初步摸清养老服务行业发展现状。推进家政服务业发展,积极争取我市成为商务部全国家政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城市,获得扶持资金1000万元。启动和推进“南通95081家庭服务中心”建设,完成了1家家政服务网络中心平台、4家家政服务企业的项目验收,并拨付扶持资金325万元。

   (五)强化文化建设,老年文体事业加快发展。开展老年教育工作,全市现有市社区大学和市老年大学各1所,县级老年大学8所、县级社区学院6所,较好地满足了老年人学习培训的需求。举办第四届南通市老年文化艺术节,组织开展了“银龄风采”、“魅力夕阳”进社区系列演出、老年书画展演、棋类乒乓球友谊赛、文艺汇演等近600场次系列活动,在社会上产生了较大反响。

   (六)强化队伍建设,养老服务培训机制加快健全。将养老服务人才培训纳入城乡就业培训体系,组织开展养老护理从业人员技能培训和鉴定考核工作。推行养老从业人员培训补贴制度,对短期养老从业人员经考核合格上岗后,给予每人300元的培训补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培训补贴标准提高到500元。对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按每月初级130元、中级17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同时可申请400元的获证奖励。对定点培训机构组织城乡失业人员参加养老服务培训,考核合格并推荐就业的,按每人200元的标准给予推荐就业补贴。2012年,市区有1580名养老服务从业人员通过理论实践操作考试和技能鉴定获得了职业资格证书。

    尽管我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一些成绩,但总体上看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养老服务设施水平滞后、养老结构亟待完善。部分民办养老机构粗放经营,设施简陋,服务质量不高;养老护理床位占比偏小,仅占养老床位总数的15%左右;民办养老床位占床位总数的30%左右,与“十二五”规划提出的比例达到50%的目标还有较大差距。二是养老服务能力不足。养老服务供应不足和供需结构性矛盾较为突出,存在服务项目少、受益人群少、常态化运作机制不够完善等问题。三是专业队伍力量比较缺乏。从业人员主要为“4050”人员,缺乏护理技能和专业知识,不能适应养老服务需求。养老服务行业待遇低,社会认同度不高,从业人员队伍流动性大。四是养老服务产业发展缓慢。老年用品和服务产品市场尚未充分开发,老年家庭护理、健身休养、文化娱乐等专业服务项目和服务队伍还很薄弱。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工程。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市政府将围绕建设全省养老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目标,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家庭养老与社会养老、公益性与市场化相结合的总体思路,深入推进市人大《关于加快建设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议案》办理工作,加快构建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信息服务为辅助的具有南通特色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着力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突出居家养老,进一步提升社区养老服务水平。按照“平台建设网络化、服务内容标准化、服务队伍专业化”的要求,推动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健康持续开展。一是落实住宅小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套。将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和新建住宅小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套作为开发要件落实到城市建设具体项目之中,并在开发项目建设方案审查和项目竣工验收阶段予以把关,使新建住宅项目留足养老服务设施空间场所。老小区升级改造充分考虑养老设施配套。二是加强网络平台建设。推进街道(乡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使每个中心具备日间照料、助餐送餐、健身康复、文化娱乐和精神关爱等基本服务功能。2013年底,全市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成率达到70%、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站建成率达到100%,2014年全市乡镇(街道)、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实现全覆盖。加快推进县(市)、区居家呼叫和应急救援综合服务平台建设,2013年4个县(市)、区完成平台建设,2014年达到6个,2015年实现全覆盖。三是扩大政府购买服务。2013年以县(市)、区为单位全部建立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将符合条件的困难老年人全部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市区今年在保持去年购买服务规模的基础上,将“三无”、“五保”和低保老人购买服务标准由100元/月提高到300元/月。四是培育专业服务力量。充实居家养老服务机构专职管理服务人员,提升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常态化运转水平。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组织、家政服务企业等社会专业机构参与居家养老服务,2013年全市由社会专业机构承接营运管理的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覆盖面达到30%,2014年达到40%、2016年达到50%以上。

   (二)提升机构养老,进一步推进养老服务多层次发展。一是加快社会兴办养老机构建设。强化政策扶持,提升社会投资兴办养老机构比重。2013年,社会投资兴办的养老床位达到2.1万张,占养老床位总数的比例达到42%;2014年达到2.6万张、占47%;2015年达到3万张、占50%;2016年达到3.25万张、占50%以上。二是加快示范性养老机构建设。2013年市本级建成一所1000张以上床位的公办示范性养老机构。各县(市)及通州区建有1所600张床位以上的公办示范性养老机构,2013年建成1所、2014年建成3所、2015年全部建成。三是加快农村敬老院建设。到2015年底,5万人口以下乡镇敬老院床位建设规模不少于200张,5-8万人口不少于250张,8万人口以上不少于350张,确保政府兜底对象得到妥善安置。省二星级敬老院达标率2013年为20%、2014年为40%、2015年为60%、2016年为80%。鼓励农村敬老院在做好“五保”人员集中供养的基础上,通过增加服务项目、拓展服务功能,整合为集五保供养、社会寄养、残疾康复等功能于一体的新型农村养老服务中心。四是加快老年康复护理机构建设。积极推进民办养老机构设立医务室,并逐步纳入医保定点单位。支持社会力量开办具有医疗护理和临终关怀等功能的康复专科医院和护理院,引导有条件的非建制镇卫生院转建为康复专科医院、老年护理院。2013年护理型床位达到1万张,占养老床位总数的比例达到20%;2014年达到1.38万张、占25%;2015年达到1.8万张、占30%;2016年达到1.95万张、占30%以上。到2016年,全市所有的二、三级综合医院设立老年科,并预留老年病床3600张;市区建成1所300张床位以上的康复专科医院。2014年,每个县(市)及通州区各建成不少于1所护理院。

   (三)注重文化养老,进一步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一是着力发展老年教育。积极策应老年学习需求,合理调配人力、物力资源,形成以市老年大学为龙头,县(市)、区老年大学为骨干,社区教育中心老年办班点为补充的老年办学体系。今明两年,县(市)、区老年大学实现全覆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建一所老年大学,有条件的街道、乡镇设立老年大学分校或办学点。大力改善老年大学办学环境,增加教学课程,扩大招生规模,提高教学质量。二是广泛开展老年文体活动。各县(市)、区每年至少举办1次有一定规模和影响、老年人广泛参与的文体活动。办好一年一届的市老年人文化艺术节和老年人体育节,提升品牌效应。支持和引导老年人开展丰富多彩、有益身心健康的文化娱乐和健身活动。三是扩大老年人社会参与。充分发挥老年人在社区服务和管理、关心教育下一代、调解邻里纠纷等方面的作用,支持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开展送医、送科技、送文化活动。鼓励相对低龄健康老年人与高龄独居老年人开展结对关爱志愿服务。

   (四)加大扶持力度,进一步加快养老产业发展。一是优化产业布局。科学规划养老服务产业发展布局,明确养老服务产业发展方向,形成区域特色鲜明,产业配套完善的养老服务产业集群。二是加强政策扶持。根据养老服务产业发展需求,研究出台相关扶持政策,有针对性地解决养老服务企业项目建设、融资贷款、要素保障等问题;扶持老年用品和产品市场开发,形成一批生产老年用品和提供老年服务产品的龙头企业,打造一批养老产业品牌。三是强化供需对接。为养老服务产业搭建供需平台,促进市场开拓,扩大产品销售,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五)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专业化水平。进一步加强专业人才培养,依托南通卫生高等职业学校面向社会开展养老护理专业培训,提高老年服务从业人员职业技能水平;积极创造条件开设老年护理专业,为养老机构输送更多的护理专业人才。探索建立养老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和居家养老服务人员就业准入制度和定期培训制度,2013年养老机构护理员持证上岗率达到40%、2014年达到60%、2016年达85%以上。建立养老从业人员工资待遇与专业技能等级挂钩制度,吸引一批学历较高、年轻优秀的人才充实养老服务队伍。逐步提高养老服务工作人员福利水平,对持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并在同一养老服务机构工作一年以上的服务人员,给予特殊公益性岗位补贴。

   (六)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理顺养老服务管理体系。健全、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充实工作力量,明确责任主体,细化考核举措,狠抓工作落实。建立和完善养老服务体系统计信息系统,强化养老服务工作决策支撑水平。积极推行养老服务机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切实提高养老服务质量。建立社会评价机制,对养老服务机构的服务技能和服务质量、养老事业财政资金扶持和补助情况等开展社会评估评审。建立养老服务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和自我管理。

    加快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是惠及广大老年人和全社会的一项民心工程,意义深远,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市委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监督指导下,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务求实效,不断提升为老服务水平,让全市所有老年人安享晚年,为把南通建设得更加美好、全市人民更加幸福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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