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公正司法 推动法治建设 为实现“两个率先”宏伟目标贡献力量

发布时间: 2013-10-17  字体:[ ]

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3年5月24日)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汇报2011年以来两级法院参与法治建设的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近年来,南通法院在市委正确领导,市人大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在“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指引下,深化能动司法实践,扎实抓好审判执行、队伍建设、社会管理创新等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为推动法治南通建设作出了应有努力。

  一、狠抓执法办案要务,夯实参与法治建设根基

  紧紧围绕司法职能发挥,以优质高效的审判执行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动法治建设进程。2011年至今年4月,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97286件,审执结185961件;其中,中级法院受理10349件,审执结9463件。

  一是加强刑事审判工作。2011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审理各类刑事案件13625件,判处罪犯16332人。狠抓大要案审判,严惩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开展打击黑社会性质犯罪、毒品犯罪专项斗争,被省委政法委表彰为“打黑除恶工作先进集体”。建立健全缓刑报备制度,依法规范适用非监禁刑等刑罚措施,取得惩罚与教育挽救相结合的积极效果。充分发挥刑事审判在维护市场经济安全、推动反腐败斗争中的作用,共判处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526件581人。积极开展刑事审判机制改革,扎实推进量刑规范化试点工作,建立健全死刑案件五级定案把关机制,刑事审判质效稳步提升,死刑案件核准率保持100%。

  二是加强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建立以法院内设诉前调解中心为主体,乡镇街道法官工作站点、村居法官为延伸的诉前调解模式,全市法院诉前化解纠纷数量不断上升,去年达22708件。将调解贯穿立案、审判、执行等诉讼全过程,覆盖刑事、民商事、行政等审判各领域,全市法院民商事案件调解率连续多年保持全省领先。建立健全判后答疑、法律释明等制度,充分做好当事人情绪疏导、服判息诉工作,提升案结事了的社会效果。狠抓息诉维稳工作,强化法院领导信访工作责任,采取定期接访、适时回访、综合调处等方式,妥善化解各类涉诉信访案件,圆满完成涉诉维稳工作任务。

  三是加强行政审判工作。突出行政审判工作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的功能作用,妥善审结各类行政案件1938件。深化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去年全市法院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98%。最高法院称赞海安法院该项工作为“海安样本”,肯定南通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为“南通现象”。建立健全行政争议综合化解机制,完善行政审判年度报告、重点敏感案件报告会商等制度,促进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提升行政审判的水平和效果。

  四是加强执行工作。加强委托评估拍卖管理、执行流程管理、执行听证、执行日志等工作,进一步规范执行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执行指挥中心、执行“110”等快速反应机制,采取委托调查、悬赏举报、强制审计、发布限制高消费令等举措,积极构建协助执行网络,切实提升执行效率。开展“百日执行大会战”、“集中清理执行积案”等活动,强化执行威慑机制,加大执行和解力度,执行效果不断增强。2011年以来,全市法院共执结各类案件66013件,执行到位标的额112.5亿元,较好地实现了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拓展参与法治建设路径

  紧抓南通社会管理创新全国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契机,深入开展“社会管理创新年”、“社会管理创新深化年”主题活动,充分发挥法院在社会管理创新中的职能作用。

  一是坚持项目化推动工作思路。与最高法院《人民司法》杂志社共同举办“能动司法与促进社会管理创新”论坛,举办领导干部集中整训班,树立正确工作理念,提升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主动性与积极性。确立系统化、项目化推进的工作思路,着力打造行政争议化解、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和基层基础建设等品牌项目,以点带面,实现整体协调发展。扎实推进“诉调对接”品牌建设,建立劳动人事争议联动化解、道赔案件联动调处等工作机制,不断创新平台、延伸网络,提升诉调对接工作的实际效果。积极参与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坚持“以执法办案维护社会诚信、以司法公信促进社会诚信、以职能延伸助推社会诚信”的工作思路,充分发挥法院在推动“诚信南通”建设中的职能作用。

  二是积极放大司法审判社会效果。将司法审判工作与社会经济发展形势紧密结合,2011年以来,先后出台“保障沿海开发18条”、“服务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22条”等实施意见。就环境保护类案件展开专题调研,探索建立专业化审判机制,积极保障“美丽南通”护航工程。依法妥善审理涉及重点支柱企业、金融、中小企业发展的各类案件,探索和实践“裁执分离”司法强制搬迁模式,充分发挥法院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的职能作用。规范和加强司法建议工作,近三年共提出司法建议362份,有力促进社会管理水平提升。

  三是不断拓宽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平台载体。建立“关爱青少年企业家同盟”、外来人口集居地法官服务站,建设司法诚信体系新平台,不断拓展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渠道。努力打造无讼村居,完善减刑假释与社区矫正对接机制,通过典型案例发布、“刘宇说法”、“空中调解”等形式加强法制宣传,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南通法院社会管理创新经验得到省委政法委、省高院、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并在全省推广;中级法院、海安法院、崇川南通港法庭被省高院评为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先进单位。

  三、完善司法工作机制,提升参与法治建设水平

  紧密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和大局现实需求,致力推进司法工作机制改革,不断提升法院参与法治建设的整体水平。

  一是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修订党组会、院长办公会、院务会、审委会等议事规则,加强司法政务管理制度建设。认真梳理审判事务运行的流程节点,细化各部门、各条线的操作规范,形成“以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良好氛围。坚持部门从细定岗、人员从细定责,明确窗口接待、立案分案、开庭合议、宣判执行等各个环节的职责要求,推动法院工作的规范有序运转。制定“内务管理督查规定”,建立督查队伍,加强对办案纪律、工作作风等日常司法行为的管理督查。市中院司法规范化建设的做法被最高法院以信息专刊的形式刊发。

  二是加强审判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审判流程管理机制,实现诉讼过程节点监控、审限网上报批、指标数据自动生成。建立态势分析、绩效考评、质量评查于一体的制度体系,确保审判管理工作规范、常态化开展。研制开发诉讼调解、涉诉信访工作管理软件,通过信息化管理,有效提升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质量与效果。南通法院审判管理工作得到最高法院、江苏省委领导的充分肯定,首次全国法院审判管理工作会议在南通召开,中级法院被最高法院表彰为全国法院审判管理工作先进单位。

  三是完善司法为民机制。扎实开展“万起案件关注民生”活动,注重运用情、理、法综合方法,化解医患纠纷、消费者权益保护、环境污染等热点难点民生案件。深入推进领导干部“三解三促”、“千名法官结对群众”等活动,建立健全民意沟通表达机制。全面建成诉讼服务中心,设立村居巡回法庭、法官工作站、便民服务点,为当事人提供优质快捷的诉讼服务。加强对经济困难当事人的诉权保护,大力推进刑事被害人救助、执行救助、信访救助机制建设,2011年以来,共依法缓、减、免诉讼费393.5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456.4万元。

  四是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加强基层人民法庭建设,人民法庭规模化、规范化、科技化建设水平不断提升。2011年以来,全市法院先后新增或恢复运行人民法庭6个,全市人民法庭总数达到31个,法庭干警达到332人。人民法庭审结案件数量和纠纷化解效果不断攀升,去年达28173件,大量矛盾纠纷有效化解在司法最基层。切实加强对基层法院审判工作的管理、监督与指导,开展月通报、季点评,严格年终评比考核,强化激励引导。认真开展对基层法院工作的司法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四、抓好法院队伍建设,增强参与法治建设能力

  始终把队伍建设作为做好各项工作的基础和关键,强化内部管理,狠抓制度落实,不断提升法院队伍整体素质。

  一是以教育培训提升队伍能力。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牢固树立“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与北京大学、苏州大学、华东政法大学等高校合作开办法律硕士班、法官培训班,提升干警法学理论素养和实务能力。注重岗位练兵,认真开展庭审、裁判文书“两评查”活动,增强干警司法业务水平。建立“师徒结对”工作机制,开展青年法官研究会活动,不断加大青年法官培养力度。

  二是以严格管理促进司法规范。不断完善法官准入和选任机制,法院干部挂职交流、遴选任职、竞岗选任制度化、透明化。建立随机分案制度,避免立案、分案环节上的人为因素,从源头上保障司法公正。严格执行“五个严禁”等廉政规定,坚决落实法官任职回避制度,筑牢法官与律师、法律工作者之间的“防火墙”,防止案件办理中的人为干扰。加强科技法庭建设,逐步实现庭审“三同步”,有效提升庭审规范化程度。狠抓机关作风建设,中级法院连续五年被评为市级机关作风建设先进单位。

  三是以阳光监督确保廉洁公正。积极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做好接受专题审议、意见提案办理、邀请视察、评议庭审等各项代表联络工作。2011年以来,中院共办理代表意见建议58条,委员提案23件,办结率100%。建立健全与检察院的联席会议制度,认真听取检察建议,依法审理抗诉案件,实事求是地纠偏纠错。依法公开案件审执信息,积极推行裁判文书上网、庭审网络直播、新闻发布会等举措,增强司法透明度。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开展“法院开放日”等活动,扎实推进司法民主和司法公开。

  回顾过去几年的工作,我们深深感到,人民法院是法治建设的主力军,助推法治建设,法院不仅责无旁贷,而且大有可为;司法公正是法治的基本要求,人民法院在法治建设中的作用主要通过公正、高效地审理好、执行好每一起案件来实现;人民法院推进法治建设,还应当积极拓展审判职能,主动融入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积极放大审判工作的社会效果,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

  党的十八大对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完善司法公开等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为进一步推动依法治国方略实施确定了行动纲领。全市法院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司法规范化建设和司法能力建设为抓手,努力促进队伍素质、审判业绩、司法公信、管理水平、司法保障、法院文化的全面提升和发展,为南通率先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率先在江苏江北基本实现现代化作出应有贡献。

  一是更加自觉地运用法治理念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认真学习研究党的十八大的法治内涵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全面把握新形势下法治建设的新要求。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全市干警尤其是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深入研究“法治南通”建设中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找准法院在法治建设中的着力点、关键点和落脚点,提升参与法治建设的针对性和实际成效。

  二是更加扎实地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执法办案始终是人民法院的第一要务,公正司法始终是人民法院的第一责任。我们将牢固树立严肃执法、规范执法意识,以确保公正司法为中心,以坚守司法公正为底线,不断提升审判质量和效率,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始终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依法保障当事人的程序权利和实体权利,通过“人”的公正、“案”的公正、“法”的公正,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司法的权威,从而引导崇法尚法的社会氛围。同时,切实发挥法院工作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职能作用,通过优质高效的执法办案工作,积极助推平安南通、法治南通、诚信南通建设,为南通早日实现“两个率先”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三是更加系统地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坚持“规范立院”方针,建立健全覆盖立案、审判、执行、信访等各个环节的操作规范,固化工作流程,强化节点控制,以标准化促进规范化。加强审判管理,强化对办案流程、重点质效的管理和监控,促进审判质量、效率和效果的不断提升。加强调解案件管理,树立科学、规范的调解工作理念,坚决杜绝强迫调解、以判压调、以拖压调等损害司法公信的现象发生。加强司法行为管理,抓好诉讼服务、庭审、接待等工作细节,树立公正、廉洁、文明的司法形象。

  四是更加全面地完善司法工作机制。系统总结全市法院“三五改革”经验,找准司法改革的突破点,认真谋划“四五改革”思路。完善司法为民机制,积极探索和实践民意沟通、利益协调、诉讼服务、司法救助等便民利民新举措。推进执行工作“两项机制”建设,最大限度保障合法权益实现。健全司法公开机制,加快法院互联网建设进度,全面推进裁判文书上网、网络信息管理等工作。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积极协调解决基层人民法庭物质装备落后等问题。完善代表联络工作机制,扎实做好专题调研、专题审议、代表意见建议办理等各项工作,积极主动地接受人大权力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

  五是更加有力地强化法院自身建设。加强法院队伍建设,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扎实做好教育培训、反腐倡廉等各项工作,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作风优良、能力过硬的法院队伍。加大各类专题培训和考核力度,认真开展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活动,不断提升法院干警的司法能力。完善法官“师徒结对”机制,发挥“青年法官研究会”的平台作用,将优秀青年法官吸纳进审判委员会,不断加大青年法官培养、使用力度。着力加强司法作风建设,进一步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和廉政制度落实机制,确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加强法院文化建设,拓展文化建设内涵,将法治文化、法院文化与法官人格不断完善有机结合,发挥文化的凝聚、激励和导向功能。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市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法院参与法治建设的工作汇报,是法院工作的一件大事。我们将认真落实和办理审议意见,全面查找、解决工作中的不足和问题,进一步提升参与法治建设的工作效果,为南通早日实现“两个率先”宏伟目标作出应有的贡献!

Copyright 2008 Nantong Municipal People's Congress Standing Committee All Rights Reserved
您是第 796869位访客
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技术支持:南通市政府信息网络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