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江苏省种子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审议意见

发布时间: 2009-06-05  字体:[ ]

        南通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江苏省种子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报告。会议认为,“一法一条例”自颁布实施以来,我市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重视宣传培训,树立依法管理种子意识,逐步理顺关系,健全种子监管体系,坚持依法行政,切实履行种子生产、经营监管职责,落实良种补贴政策,抓好新品种示范、推广工作,使全市种子管理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会议指出我市在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的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一法一条例”宣传的广度和深度不够,农民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对该法的知晓度不高。二是当前种子市场的发展不够健康,“多、乱、杂” 问题比较突出。三是种子经营主体的多样化使得从事种子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越来越多,市场监管难度越来越大。四是种子管理执法监管力量仍显薄弱。五是抗灾救灾种子贮备工作尚未正式开展。
        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要进一步推进“一法一条例”的贯彻实施,将种子生产、经营和管理作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切实抓紧抓好。
        一是要进一步加大“一法一条例”的宣传培训力度。要结合农村普法教育,将“一法一条例”的贯彻作为一项长期的任务来抓。要加强对种子生产、经营户和农民群众的法律知识宣传,不断提高种子生产经营者和种子使用者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的自觉性,增强种子生产经营企业依法生产、依法经营、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增强农民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帮助他们提高鉴别假冒伪劣种子的能力,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是要进一步加大种子执法力度。一方面要加大种子质量监督检查力度,把好种子生产、经营源头关,严厉查处无证生产和无证经营行为。另一方面要针对种子标签、包装、质量、生产经营档案等开展检查,严查未审定品种流入市场等违法行为。特别是种子销售旺季,要针对部分批发商无视农民利益,乘机乱调种、乱引种、乱涨价的行为加大执法力度,确保农民利益不受损害。
        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对种子工作的扶持力度。种子产业是科技含量很高的产业,从基础研究、良种培育到推广的周期比较长,财政在逐年增加农业投入的同时要优化对农业的投入结构,要给予种子产业更多的重视和支持。要扶持新品种选育、优质品种推广、林木种苗引种驯化和种质资源保护工作,扶持农作物原原种、原种繁殖基地建设,提高种子产业科技水平。
        四是要建立抗灾救灾备荒种子贮备制度。我市地处沿海,低温、台风、冰雹等极端天气时有发生,要根据我市农业生产实际,建立抗灾救灾备荒种子储备制度,财政要安排经费,用于种子贮备贴息和日常保管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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