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民收入倍增工程情况的审议意见

发布时间: 2012-12-18  字体:[ ]

  南通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南通市农民收入倍增工程实施情况汇报》。会议认为,“十二五”以来,市人民政府坚持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三农”工作的中心任务,按照“农民收入倍增”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城乡发展,深化农村改革,在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扶持集体经济发展、扶贫开发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实现农民收入倍增开了好头。

  会议指出,尽管我市农民收入倍增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农民增收还有很多有利条件,但也存在着诸多不利因素,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的形势依然严峻。一是农村基础设施投入不足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农业投入的政策导向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城乡差距和农村内部贫富差距扩大的势头没有得到根本遏制。三是农村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体制性障碍仍未完全消除。

  为此,会议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营造促进农民增收的良好氛围。各级政府要把农民收入倍增作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首要任务,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层层抓好落实。各相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农民收入倍增计划有序推进。要加强宣传发动,强化典型示范引导,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民收入倍增工程实施的良好氛围。

  2、加快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完善农民经营性收入增长的长效机制。要按照现代农业集约化、规模化、品牌化经营发展要求,加快农业产业的转型升级,实现从面积和产量的扩张向质量和效益的提升转变。要继续加大对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培育扶持力度,提升规模化、组织化程度。积极引导组建各种类型的贸工农、产供销一体化的经营组织,形成一体化的农业产业化经营体制。进一步鼓励农(渔)家乐和休闲观光农业发展,提高农业经营服务收入。

  3、健全农民就业创业政策体系,完善农民工资性收入增长的长效机制。积极鼓励和扶持农民转移就业、就近就业,提高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率和稳定性。鼓励农民自主创业和联合创业,推动有条件的农民从外出务工向就地创业转变。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增加对“三农”的信贷投放,积极发展新型农村金融组织。要引导农村民营企业向高新技术、新兴产业等领域拓展。要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服务体系,最大限度地让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求职者实现就业。要继续加强对农村劳动力的教育培训,真正使农民成为新一代的产业农民和产业工人。

  4、深化农村土地和经营机制改革,壮大集体经济,完善农民财产性收入增长的长效机制。要在坚持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和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农村土地流转改革。要继续重视和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切实抓好经济薄弱村物业项目建设,确保村集体获得稳定的物业收入。要加快推进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确保农民有股有权,分享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的成果。要严格控制需要农民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出资出劳的项目建设配套、各种达标升级、名目繁多的检查验收,让农民和集体经济组织休养生息、减负增收。

  5、加大公共财政支农力度,完善农民转移性收入增长的长效机制。财政支农资金的增长幅度要高于财政收入增长幅度,确保财政支农资金的五年倍增。要调整优化城乡投资结构,延伸和拓展城乡统筹发展内涵,切实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逐步建立和完善城乡统一的医疗制度、养老保险制度、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低收入农户帮扶制度,稳步推进城乡社保标准的有效衔接,逐步实行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提高农民的转移性收入。

  6、高度关注农村弱势群体,完善帮扶重点群体收入增长的长效机制。低收入农户、纯农户、低技能农民工、因病致贫农户等是农民增收的重要制约瓶颈。要特别重视和帮助这一人群逐年提高收入,拓宽致富渠道。要以新一轮结对帮扶为契机,切实把帮助农村困难、特殊群体的增收放到重要议事办事日程上来,使他们分享收入倍增工程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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