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纪要

发布时间: 2014-07-14  字体:[ ]

    南通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于5月26日至27日,在市行政中心举行。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丁大卫,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黄利金,副主任王向红、刘璠、施建中、程静,秘书长李水林以及委员共48人参加会议。黄利金、施建中分别主持全体会议。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副市长沈雷代表市政府所作的关于市区水环境整治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视察调研组向会议提交了关于市区水环境整治工作情况的视察调研报告。26日下午举行联组审议会议,专题审议了市区水环境整治工作,11位委员发言。市建设、环保、水利部门负责同志作表态发言。黄利金主持联审会议。丁大卫在联审会议结束前发表重要讲话。会后印发了审议意见。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组织南通市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的试行意见》。

  黄利金受丁大卫委托、沈雷受市长张国华委托,分别提请了相关人事任免议案。会议免去蔡松文同志南通市人大常委会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副主任职务;会议决定:任命朱进华同志为南通市农业委员会主任,免去朱瑞琴同志南通市农业委员会主任职务。

  会议还通过了其他人事任免议案。

  黄利金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副市长赵闻斌,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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