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南通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发布时间: 2014-12-29  字体:[ ]

(2014年12月18日南通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南通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南通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15年1月20日左右在南通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如下:听取和审议南通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南通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南通市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南通市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南通市2015年市级财政预算;听取和审议南通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南通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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