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有关问题的汇报

发布时间: 2014-12-29  字体:[ ]

——2014年12月18日在南通市第十四届

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市编办   陆国强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对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作出了部署。经过认真调研,反复论证,市委、市政府提出了南通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并已报经省委、省政府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市政府将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了备案报告。受市委、市政府的委托,现就有关问题简要汇报如下:

  一、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形成过程

  2013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意见》(中发〔2013〕9号)。2014年6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江苏省市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意见》(苏办发〔2013〕31号);2014年7月,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简政放权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实施意见》(苏办发〔2014〕14号),对全省市、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作了具体部署。

  根据中央和省里的有关文件精神,市编办在听取市委、市政府领导、县(市、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和市级相关部门主要领导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起草了《南通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形成后,市编办又多次征求有关方面领导的意见,并与省编办沟通一致。9月12日市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9月30日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10月30日市委常委会均原则通过了这个方案,10月31日市委、市政府将《方案》上报省委、省政府审批,12月6日省委、省政府正式批复了我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苏办〔2014〕52号文)。

  二、关于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这次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委以陆海统筹发展综合配套改革为重点的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以职能转变为核心,将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有机结合起来,大力推进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机构设置、理顺权责关系,创新体制机制、提高行政效能,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为争当苏中新一轮发展“领头雁”、建设长三角北翼经济中心提供体制机制保障。基本原则是:转变职能、提高效能;上下衔接、精简统一;因地制宜、积极稳妥。

  三、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坚持将职能转变放在更加突出位置,着力构建以“五张清单、五个平台、五项重点改革、五大监管体系”为主要内容的简政放权、转变职能的基本框架,把南通打造成为全省行政审批事项设置最科学、审批环节最简、行政成本最低、投资环境最优、企业负担最轻、人民群众最满意的地区之一。

  加大简政放权力度。着力完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政府行政权力清单、投资审批“负面清单”、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政府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等“5张清单”,最大限度减少对微观事务的管理,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社会力量在管理社会事务中的作用,更好发挥地方政府贴近基层、就近管理的优势。深化建设项目、工商注册登记、开发园区、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民生服务等五项重点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提升广大群众对改革的感受度和满意度。

  改革和完善相关制度。进一步理清市、区级政府的事权范围,调整完善市、区财政体制,落实财政支出责任。改革工商登记制度,放宽注册资本和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推进投资管理体制改革,最大限度减少投资审批事项。加快社会组织登记和管理制度改革,健全社会组织管理制度,引导社会组织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政治法律类、宗教类其他社会组织登记审查和日常行为监管。

  转变监管方式,建立监管制度体系,强化监管职责,推动政府管理由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健全政府责任体系,加强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等重点领域的监管。完善行政执法体系,开展综合执法试点,减少执法层级,推动市场监管重心下移。构建社会诚信体系,充分发挥法律法规的规范作用、行业组织的自律作用、舆论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优化考核评价体系,以社会满意度为重要评判标准,加大行政问责力度,监督整改落实,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

  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巩固提升政务中心平台,积极推进标准化建设。做大做强网上审批服务平台,努力实现与市级各单位行政审批业务系统、省级和县(市)区行政审批网上平台、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和法制监督系统的有效对接。健全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公共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整合建立12345政府公共服务平台,着力打造政府便民利民的公共服务平台。规范拓展政务服务信息公开平台,让群众知晓办事流程、及时了解服务动态。加强基本公共服务保障功能,加快形成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公共服务新格局。

  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扩大行政决策公开的领域和范围,推进行政决策过程和结果公开。完善重大决策程序,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建立决策后评估和纠错制度。深化政务公开。全面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大重点领域、重大事项信息公开力度,提高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时效性。建立健全各项监督制度,强化对下级政府的督导督查,完善行政问责制度和绩效管理制度,并将绩效评估结果与干部奖惩、选拔任用挂钩。

  (二)优化组织结构,调整市政府机构。

  1.组建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将市卫生局的职责、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职责整合,组建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为市政府工作部门。不再保留市卫生局、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重新组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市卫生局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组织查处、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职责,江苏省南通质量技术监督局的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江苏省南通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挂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工作。市农业委员会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市海洋与渔业局负责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3.江苏省南通工商行政管理局由省以下垂直管理改为地方政府管理,更名为南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4.江苏省南通质量技术监督局由省以下垂直管理改为地方政府管理,更名为南通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5.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更名为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市政府机构改革后,设置工作部门40个。

  (三)整合部门职责,规范机构设置。

  加大部门职责整合力度。全面清理解决部门间职责交叉和分散事项,整合分散在不同部门相同相近职责,坚持同一件事情由一个部门负责,确需多个部门负责的事项,要明确牵头部门,分清主办和协办关系,建立健全政府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和磋商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1.市商务局的生猪定点屠宰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市农业委员会。

  2.推进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地登记、海域登记等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到市国土资源局。

  严格规范各类机构设置。政府部门内设机构要综合设置,鼓励探索大处室制改革。从严规范和管理合署办公机构、政府派出机构、开发区管理机构、挂牌机构、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挂牌机构不得设为实体机构,议事协调机构不单设办事机构,具体工作由相关职能部门承担。进一步清理市直议事协调和临时机构,对工作任务基本相同或相近的进行归并整合,凡其工作任务可交由职能部门承担的,工作任务已完成或即将完成的,原则上撤销。

  (四)有序开展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按照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总体要求,统筹推进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把属于政府的行政职能划归相关行政机构。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改革,要在进一步调优布局结构、理顺工作职责、规范加强管理上下功夫,努力在与主管部门理顺关系、取消行政级别、建立法人治理结构等方面取得积极进展。积极探索事业单位集团化改革,实现社会事业优势互补、资源共用、利益共享。探索推进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改革,有序整合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职能和机构,组建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中心。整合市及所辖区质量监督技术职能和机构,组建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验检测中心。抓紧制定人事、收入分配、社会保险、财政等事业单位改革配套政策,并做好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行业体制改革的衔接。

  (五)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按照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要求,严格控制政府规模,努力降低行政成本,中央核定的行政编制总额和各类专项编制员额不得突破,事业编制总额以2012年底统计数为基数,实行总量控制,并在总量内有所减少。进一步对市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现有机构和人员编制情况进行彻底核查,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清理各类编外人员。按照严控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增减平衡的要求,采取切实措施,核减职能减少、工作任务不饱和单位的人员编制。进一步完善机构编制和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机制,建立编制人事财政一体化平台,全面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严格执行干部退休制度,不得随意或变相降低退休年龄。上级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预下级的机构编制事项。对超限额设置机构或者变相增设机构、违反规定增加编制或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以虚报人数等方式占用编制并冒用财政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的责任人员,要按照有关党纪政纪规定严肃处理,维护机构编制管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四、市政府机构改革的组织实施

  市政府机构改革任务重、要求高,我们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扎实细致地做好机构改革的各项工作。近期,市委、市政府将印发《南通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召开动员大会,有关部门抓紧做好定职责、定内设机构、定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的“三定”工作,12月底前基本完成市政府机构改革任务。在改革过程中,市政府要求各部门要加强工作的协调衔接,按照机构改革的统一要求,与相关部门积极沟通、密切配合,认真做好职能、资产、人员、工作的划转和交接,保持机关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

  我就汇报这些,谢谢大家!

Copyright 2008 Nantong Municipal People's Congress Standing Committee All Rights Reserved
您是第 796869位访客
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技术支持:南通市政府信息网络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