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26日南通市第十三届
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南通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接受陈琳同志辞去南通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南通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