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通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 2014-12-02  字体:[ ]

——2014年9月26日在南通市第十四届

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

南通市农业资源开发局   顾汉忠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高标准农田建设不仅是农业现代化的基础,对农村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也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市政府专门建立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高标准农田建设中遇到的难点和困难。张国华市长在今年年初的农村工作会议上明确要求,全市“加大农业综合开发力度,确保‘十二五’期间建成高标准农田100万亩以上”。近年来,我市紧紧围绕中央和省要求,着力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聚集各项惠农资金,因地制宜地采取综合措施,进行综合治理,将中低产田建设成为高标准农田。2013年,全市建成高标准农田22.42万亩。

  一、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和建设途径

  目前,高标准农田建设有两套标准。一是2009年省政府制定的《江苏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试行标准》,提出“灌排设施配套、农田平整肥沃、田间道路畅通、农田林网健全、生产方式先进、产出效益较高”六条标准。到2013年,我省均按此来建设和认定。二是今年6月13日,国家标准委、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联合出台首部高标准农田建设国家标准《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明确高标准农田是指,土地平整、集中连片、设施完善、农电配套、土壤肥沃、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旱涝保收、高产稳产,划定为永久基本农田的耕地。《通则》的出台,将对今后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认定的统一起到规范性的作用。

  1988年,国家开始实施以改善农田基础设施为重点的中低产田改造,着力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1991年,我市被纳入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区域,同年市政府成立了农业资源开发局,开始承担组织实施中低产田改造项目。2008年,农业综合开发的重点实现了战略性转变,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首要任务。201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上升为各级党委、政府的重点工作。20多年来,全市共改造中低产田320万多亩,建成了一批高产稳产农田,为粮食连续增产和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主要实施五类项目:一是农业开发部门承担实施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主要是采取水利措施、农业措施、林业措施、科技措施对土地进行综合治理;二是国土部门建设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主要是进行土地整理、修建路、沟、渠、桥,增加有效耕地;三是发改委与农委共同承担的“高标准粮田”建设项目,主要是实施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配套实施土地平整、机耕道路、农田林网以及土壤改良设施;四是水利部门承担的“高效农田”建设项目,主要是进行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和末级渠系改造,完善抗旱排涝保障体系;五是市、县(市)区地方财政自主投入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重点是按照省高标准农田六条标准进行建设。

  二、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进展情况

  根据国家、省有关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结合我市实际,经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联席领导小组研究,认定2013年全市新建高标准农田22.42万亩,其中农业综合开发建设10.5万亩,国土部门建设9.52万亩,地方自建2.4万亩。

  截至2013年度,我市耕地面积共有667.09万亩,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323.376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48.48%,其中通州区耕地面积105.58万亩,高标准农田面积55.476万亩,占比52.54%;海安县耕地面积80.68万亩,高标准农田51.55万亩,占比63.89%;如东县耕地面积159.78万亩,高标准农田面积67.59万亩,占比42.3%;启东市有耕地面积107.48万亩,其中高标准农田面积39.29万亩,占比36.56%;如皋市耕地面积117.36万亩,高标准农田面积69.53万亩,占比59.25%;海门市耕地面积79.96万亩,高标准农田面积33.96万亩,占比42.47%。(具体见表1)

表1:高标准农田市级认定建设情况汇总表单位:万亩

县市区

耕地面积

(2011年基数)

201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

累计建

设面积

占比

小计

农发

国土

自建

通州区

105.58

2.06

1

1.06

55.476

52.54%

海安县

80.68

5.69

2

3.69

51.55

63.89%

如东县

159.78

3.73

2

1.73

67.59

42.3%

启东市

107.48

1

1

39.29

36.56%

如皋市

117.36

6.54

3.5

3.04

69.53

59.25%

海门市

79.96

3.4

1

2.4

33.96

42.47%

全市合计

667.09

22.42

10.5

9.52

2.4

323.376

48.48%

  “十二五”以来,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进入了快速发展阶段。三年来,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联席领导小组认定建设了65.046万亩,达历年来建设总和的20.11%,其中农业综合开发在高标准农田建设中起到了主导作用,建设48.766万亩,占74.97%;发改委与农委的高标准粮田项目建设3.56万亩,占5.47%;水利的高效农田项目3.2万亩,占4.92%;国土高标准基本农田项目建设9.52万亩,占14.64%;市区都市农业项目5.436万亩,占8.36%;县市区自身投入的项目2.4万亩,占3.69%。(具体见表2)

表2:分部门完成情况(2011—2013年度)单位:万亩

合 计

农业开发

水 利

农 委

国 土

小计

市以上

资金建设

县级
自建

都市

农业项目

65.046

48.766

40.93

2.4

5.436

3.2

3.56

9.52

  从2011年到2013年,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呈递增态势,2011年建设21.05万亩;2012年建设21.576万亩,同比增长2.5%;2013建设22.42万亩,同比增长3.9%(具体见表3)。高标准农田比例的不断提高,为粮食生产实现“十连增”作出积极贡献,特别是2013年,南通农业生产战胜了50年不遇的持续干旱高温,全市粮食生产再获丰收,总产333.3万吨,为“十二五”以来最高,亩单产427.6公斤,再创历史新高,高标准农田建设功不可没。

表3:分年度完成情况(2011—2013年度)单位:万亩

合计

2011年

2012年

2013年

65.046

21.05

21.576

22.42

  各县在“十二五”期内,也纷纷实现了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的快速扩张。三年来,通州区建成9.896万亩,占累计建设面积的17.84%;海安县建成13.82万亩,占累计建设面积的26.81%;如皋市建成17.72万亩,占累计建设面积的25.49%;如东县建成10.53万亩,占累计建设面积的15.58%;海门市建成7.89万亩,占累计建设面积的23.23%;启东市建成5.19万亩,占累计建设面积的13.21%(具体见表4)。

表4:分县区完成情况(2011-2013年度)单位:万亩

合计

通州区

海安县

如皋市

如东县

海门市

启东市

65.046

9.896

13.82

17.72

10.53

7.89

5.19

  三、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主要举措

  我市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关于农业农村工作的总体要求,主要采取五大举措,积极改造中低产田,着力改善农田基础设施,强势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一)坚持统筹发展,科学制定建设规划

  结合市情特点,本着综合性、实用性、可行性的原则,对项目区进行统一规划和科学设计,我市于2011年4月制定了《南通市2010—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规划总面积461.32万亩,其中到2020年新增高标准农田209.5万亩,涉及一区两县三市99个镇的584个行政村,主要分为五大片区:一是沿海现代高效农业区,规划新增面积57.4万亩,主要发展以蔬菜、瓜果、特经特粮为重点的高效农业产业;二是高沙土粮经复合区,位于如皋市和海安县高沙土地区,规划新增面积45.1万亩,主要发展以优质粮食、根茎类蔬菜、蚕桑、苗木、瓜果为主导产业;三是里下河优质粮食区,位于海安县里下河地区,规划新增面积18.3万亩,主要以绿色生态稻米、优质小麦为主导产业;四是沿江特经特粮地区,位于通启高速周边及以南区域,规划新增面积45.3万亩,主要种植沿江特色的鲜果、四青作物、设施蔬菜、药材等;五是沿河高产粮油区,位于遥望港河和如泰河两侧,规划新增面积43.4万亩,主要发展高产优质水稻、油菜和弱筋小麦。为“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市政府决定到2015年高标准农田占比要达到55%,2018年要达到60%,提前两年实现高标准农田现代化指标。目前,我市每年实际安排下达并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为20万亩左右,照此进度能按时完成既定目标。

   (二)坚持强化领导,建立组织管理体系

  在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中,市政府加强组织协调、明确工作责任、强化督促检查,有效推动了工作开展。一是建立工作体系。市政府于2012年成立了高标准农田建设联席会议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秘书长任组长,发改委、财政、农委、水利、国土、农业资源开发局为成员单位,下设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业资源开发局,负责联系、统计、协调、认定等日常工作。二是强化部门联动。在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建立了有效的工作统筹协调机制。从项目规划、计划审批、进度督查、验收考核等各个环节密切配合,定期组织会办,及时协调、解决高标准农田建设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为全面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和机制保障。三是加强工作统筹。按照“各炒一盘菜,共做一桌席”的方法,市各主管部门负责各自高标准农田项目的建设、推进和验收工作。各类项目完成验收后,报经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予以确认。通过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联席领导体系的建立,有效地推进了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坚持多争项目,加大资金有效投入

  市发改委、财政、农委、水利、国土、农发等相关部门,积极策应政策,认真开展项目选项申报,精心组织编制项目书,主动沟通协调,不断加大项目争取力度。三年来,实施中低产田农业基础设施改造项目90多个,争取财政投入125915.66万元,其中农发项目56个,财政资金56317.78万元;国土项目24个,财政资金42152万元;水利项目9个,财政资金23146万元;农委项目6个,财政资金4300万元。市农业资源开发局通过建好项目获奖励2748万元,加强沟通获支持1250万元,累计获得额外奖励3998万元,增建高标准农田2万多亩。在建设中,坚持“资金安排向高标准农田建设聚焦,项目布局向粮食主产区聚焦”的原则,结合当地农业基础现状,按照“集中连片,规模开发”的要求,把项目资金用在刀刃上,用在农业基础设施亟需改善的地方。

   (四)坚持优势互补,有效整合各类资源

  我们按照“统筹规划,优势互补”的原则,充分利用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来源稳定、建设内容综合、亩均投入较高的优势,积极发挥农业综合开发建设高标准农田的主阵地作用。同时,通过政府牵头、互相协作,各部门对照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六条标准,在安排实施项目时,尽量进行有效组合、整合,互相补足相关的水利、农业、科技、林业等措施,加大有效整合力度,充分发挥支农资金建设高标准农田的作用。如2013年的海安县雅周镇的国土项目和农发项目通过互补,建成近2万亩连片高标准农田。

  (五)坚持鼓励自建,认真落实配套资金

  市政府在落实好市级财政配套资金的同时,积极鼓励各地利用本级财政资金建设高标准农田。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动与各地进行联系沟通,认真协调、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通过申报项目优先扶持、加大上级项目引导等措施,鼓励各地农发部门自建高标准农田。2013年,海门市政府从本级财政中拨付给海门市农业资源开发局3000万元,建设高标准农田2.4万亩,从而使海门市高标准农田占比一下子提升了3个百分点。

   (六)坚持高标准建设,精心组织项目实施

  严格执行项目建设的各项政策,积极创新项目管理新举措,对照建设标准,突出“四个着力”,对项目区农田进行综合治理,精心打造高标准农田。一是着力完善水利设施配套。根据项目区灌排要求,切实加强水系末端建设,三年内,仅农业综合开发就修建排灌站300多座、渠系建筑物12000多座、衬砌渠道1000多公里,新增节水灌溉面积19.88万亩。二是着力加强道路设施建设。按照“田成方,路相通”的格局,结合群众需求建设田间道路,极大方便了老百姓的出行和田地间耕作。三是着力打造高产稳产农田。大力实施增施农家肥、机耕深翻、秸秆还田等一系列土壤改良措施,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改善土壤性状和墒情,提高土壤蓄水保肥能力。四是着力巩固生态环境建设。在抓好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高度重视林业生态工程配套,狠抓农田防护林网建设,大力开展项目区植树造林。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多次获得国家和省的肯定与表扬,省人大于2013年9月到我市进行了专题调研。

  四、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成效

  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灌排能力,交通畅通能力、农业机械化水平和综合生产能力显著增强,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发展成效明显,得到各级党委、政府充分肯定和项目区群众的广泛认可。

  (一)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水利、农业、林业、科技等综合措施,进行沟渠田林路综合治理,桥涵闸站科学配套,项目区建成田成方、林成网、路相通、渠相连的高产、稳产、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农业基本生产条件明显改善,抗御自然灾害能力显著增强,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大大提高,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如皋市搬经镇高沙土地区以前是“天上下雨地上干,白天施肥晚上漏”,导致粮食产量低而不稳,通过近几年的综合整治配套建设,18个村形成了沟相通、渠相连、旱能灌、涝能排的新格局,农业生产条件得到改善,大大提高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形成了一条粮经结合、种养结合的多种种植模式,大幅度提高了土地产出率和农产品商品率。去年大旱时节,全市成功抵御了自然灾害,保障了农业增产增收。

  (二)做强了地方主导产业。全市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始终坚持把扶持壮大地方农业主导产业,作为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主要抓手,在海安重点扶持稻米、蚕桑产业,在如皋重点扶持花卉苗木产业,在如东重点扶持粮油产业,在启海地区重点扶持“四青”作物等产业。通过项目实施,我市的农业得以进一步发展壮大,农业结构和区域布局不断优化和改善,项目区的农民收入得到增长。

  (三)促进了现代农业发展。我市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依据当地农业资源特色和区域比较优势,围绕培育特色产业和特色经济,着力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大力扶持各类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全市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区三年内就建设500亩以上的项目区120多个。海门市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在三厂镇、正余镇建成万亩蔬菜园区;海安县通过土地综合治理,全县形成连片高效桑园面积18万亩,占江苏省桑园总面积的1/9;如东县实施龙头带动项目,在岔河镇建设高品质粮油基地11000亩。这些园区基地上接农业产业龙头,下联千家万户,促进产业调整、优化产业布局,成为现代农业的亮点,有力推进了全市现代农业发展步伐。

  (四)提高了项目区农业科技水平。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和要求,通过加大科技投入,着力加强项目区农民培训,培养了一批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新型农民。同时,在项目区着力引进推广科技含量高、市场潜力大、经济效益好的优良品种和节水灌溉、配方施肥等先进适用技术,极大地提高了项目区农业科技水平,对非项目区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和带动作用,推动了传统农业的改造和产业升级。三年来,仅农业综合开发部门就投入1500多万元,实施科技推广项目220多个,与南京农业大学、苏州大学、扬州大学、江苏沿江农科院等联合推广秦优10号油菜、镇粳16号水稻、绿翡翠樱桃番茄等稻麦、蔬果新品种80多个,推广油菜壮苗培育技术、水稻高产精确定量栽培技术等实用技术260多项,培植示范户1000多户,培训农民7.92万人次,建立核心示范方20000多亩,辐射带动面积65万多亩。

  (五)促进了项目区农民增收致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实施,不仅改善项目区农业生产条件,改善了项目区的田容田貌和农村生态环境。同时也提高了农业经济效益,增加了农民收入。根据省统计局农调队的实地抽样调查,项目区农民年人均收入比非项目区一般高出300元以上,最多的高出700—800元。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让农民群众得到了实实在在的经济利益。

  五、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打算

  虽然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放眼全省、纵观全市,在高标准农田建设上还存在各地占比不平衡、各部门建设标准不统一、项目建后管护有待加强等问题。同时,对照“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要求和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实际,今后几年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依然较重,如2015年占比要达到55%,2014年和2015年每年要建设21.75万亩;2018年占比要达到60%,则2016年到2018年每年要建设11.12万亩。(具体见表5、表6)

表5: 2014年—201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目标任务表 单位:万亩

2014年

2015年

新建任务

累计面积

占比

新建任务

累计面积

占比

21.75

345.16

51.74%

21.75

366.91

55%

表6:2016年—2018年高标准农田建设目标任务表单位:万亩

2016年

2017年

2018年

新建
任务

累计

面积

占比

新建
任务

累计
面积

占比

新建

任务

累计
面积

占比

11.12

378.03

56.67%

11.12

389.15

58.33

11.12

400.25

60%

  对此,我们将认真研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积极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当前,将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加大项目争取力度,增加有效投入。继续加大建设高标准农田各类项目的争取力度,在项目个数和资金量上实现新突破,争取更多的财政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进程,提高全市高标准农田占比。

  二是强化部门之间联动,加强项目整合。涉及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的财政、发改委、水利、农业、国土、农业综合开发等部门要继续按照各自职能,主动与项目所在地党委政府沟通协调,进一步统筹安排项目建设内容,对投入标准低、条管措施比较少的项目要进行有效整合,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要求,切实把立项的项目区建成高标准农田。

  三是鼓励地方财政自建,提高高标准农田占比。继续抓好通州区、滨海园区都市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市、区两级财政配套资金;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特别是目前高标准农田占比较低的地区,参照海门市建设高标准农田的做法,加大地方财政投入,提高高标准农田占比。

  四是加强项目建后管护,确保发挥长久效益。积极创新工程建后管护举措,加强对项目工程建后管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程建后管护监督管理机制,不断增强项目区广大干群对项目工程的管护意识,形成爱工程、管工程、护工程的共识,确保发挥长期效益。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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