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局工作情况汇报

发布时间: 2014-12-04  字体:[ ]

  本届政府以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紧紧抓住长三角一体化、沿海开发上升为国家战略等重大机遇,围绕建设长三角北翼经济中心的总体部署,充分发挥规划引领和服务作用,扎实工作,认真履职,较好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规范行政行为,严格依法行政。

以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法》、《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为重点,完善相关制度、技术规范和决策程序,严格依法依规进行项目审批,加大项目批后监管执法力度,依法行政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是健全决策机制。坚持局规划业务会办会、市长规划办公会和市规划委员会对项目的集体决策制度,同时引入专家咨询机制,提高规划决策的科学性和公开性,完善规委会议事规则,经规委会议定的事项,非法定程序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更改。同时坚持重大规划向市委报告制度。

  二是完善管理制度。依法依规进行项目审批,完善规划工作规程,修订了相关规范性文件。今年制定并实施了《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南通市实施细则(2014年版)》,减少了审批自由裁量权,规范行政行为,提高管理的透明度。举办了城乡规划政策法规培训班,全市200多名规划管理和从业人员参加了培训。全面梳理和完善了管理制度,出台了《深化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全面提升规划服务效能的实施意见》、《南通市规划局建设工程规划竣工核实管理办法》等17项制度。坚持依法依规进行行政审批,并不断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落实好规划报建“一卡通”、规划审批“一张图”制度,实行服务质量跟踪评议制度。

  三是依法批后监管。根据市政府通政发[2013]17号文件精神,我局负责重大违法建设的认定及批后监管。2013年9月起,我局将违法建设查处职能移交城管局,并迅速转变职能,将工作重心转到批后监管方面,及时调整了“批后跟踪服务管理平台”,专门修订了《在建项目跟踪服务和验收管理办法》、《违法建设案件认定查处流程》、《跟踪服务流程》等一系列职责规定,并在相关工作中狠抓落实。目前,全市在建项目224个,跟踪检查工地1771次,验线80个,出具竣工核实意见书77份;下发纠正通知书 30起,拆除通知书14起,停工通知书58起。利用卫星遥感监测,辅助城乡规划督察是住建部促进规划依法实施的重要技术手段,2011年以来,我局已完成住建部和省住建厅交办的7期规划遥感督察图斑的核查工作,核查图斑1045个,其中,涉及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的图斑135个。城乡规划卫星遥感动态监测工作的开展,进一步提高了我局在规划管理工作中的法制和规范意识,有效地制止了违法建设的滋生,加强了城乡规划实施的监督管理。

  四是做好行政应诉。2012年以来,我局共计办理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45件,其中,行政诉讼案件13起,行政复议案件32件。13起行政诉讼案件中,7起案件经法院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4起案件经中院终审裁定维持,另2起案件目前还在审理之中。行政复议案件维持原处罚决定。

  五是打造阳光规划。大力推进规划公开,促进公众支持、参与和监督规划,促进规划的公开透明。出台了《南通市城市规划公示实施细则》,对公示的范围、主要形式、公示组织进行明确,使其制度化。坚持开门办规划,启动“规划开放日”活动,组织社会各界参与规划成果发布会,旁听规划业务决策会、规划办公会,观摩规划公开听证会,让群众了解城市规划新成果,亲身经历规划工作全过程。2012年以来,我局答复依申请信息公开1267件,组织规划许可事项听证会32场,面对面听取群众诉求。

(二)强化规划引领,统筹城乡发展。

坚持以人为本、改善人居环境、突出城市特色,强化规划引领。2012年以来,我局共编制完成了135项各类规划,被评为省实施城乡规划引导计划先进单位。《南通城市空间特色规划》、《南通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等12项规划获省级奖。

  一是高点规划,引领城市发展。立足于建设长三角北翼经济中心的发展目标,开展《南通中心城市空间发展规划研究》,首次提出优江拓海的发展思路和滨江临海一主一副双核驱动的江海城市格局,构建了新时期南通中心城市发展框架。开展了新城区、市北新城、观音山新城、五山地区、能达商务区、苏通园区、通州城区、通州湾地区、西部滨江地区等城市重要发展地区的概念规划和城市设计,明确功能定位、空间结构、用地布局和空间打造要求,为加快推进各片区高水平建设提供指引。

  二是规划先行,服务优江拓海。以创建国家陆海统筹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为契机,把沿江“腾笼换凤”与沿海“筑巢引凤”结合起来。开展沿海前沿地区规划研究,对沿海地区进行统筹规划研究,以港口引领、产城融合的发展思路,着力推进港产城一体化发展。重点推进南通滨海园区概念规划、总体规划,综合交通规划、智慧城市发展规划等各项专项规划,以及各发展片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等项目,构建完整的规划体系,为加快滨海园区建设提供依据和技术支撑。

  三是加强指导,促进城乡统筹。指导县(市)开展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修编,五县(市)已全部完成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19个市级中心镇已完成总体规划、重要专项规划及近期建设用地范围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基本建立起从城镇到农村、从总体到专项的层次分明、互相衔接、完善配套的城乡规划体系,进一步深化和拓展了我市城镇体系规划的内涵。

  四是彰显特色,丰富城市内涵。高度重视城市空间特色的打造,开展《南通城市空间特色规划》,提出“南望狼山,五峰拱北,濠河坐拥历史名城;通津九脉,三水环抱,桥港联动江海门户”的城市空间特色,构建城市空间特色的框架体系。积极做好历史文化保护工作,完成南通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和唐闸、寺街、西南营、濠南四个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完成唐闸古镇修建性详细规划和综合交通规划,为唐闸古镇“申遗”和环境整治提供重要基础。

  (三)做好简政放权,提高审批效能。

  一是深化改革,推进简政放权。积极支持地方经济发展,通过设立规划分局,下放审批事项,推进简政放权,提高审批效率。目前已设立通州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苏通园区、滨海园区规划分局。分别和辖区政府(管委会)签署委托协议,将所有的规划行政审批监察权力下放到分局。通过规划超前服务,为大企业提供免费代理报建保姆式服务。将工业项目和安置房项目的行政审批权力下放到崇川、港闸分局。利用分局驻区的优势,主动对接、服务好驻区政府、街办及建设单位。安置房审批下放分局以来,建设周期明显缩短,取得了显著成效。

  二是简化事项,提高审批效能。出台了《规划行政审批不予许可事项沟通服务制度》、《关于建立“三评一跟踪”制度的通知》、《南通市规划局在建项目跟踪服务办法》等制度,精简审批事项、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能。完善了日常管理、规范流程、服务效能等方面的制度,取消了选址建议等3个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行政审批服务事项从13个精简为9个。规划审批服务各事项由总计93个工作日缩减为69个工作日,平均压缩达15%,精简材料40余项。所有权力事项都纳入信息化管理流程,所有许可项目通过窗口受理、处室流转、业务会审查等信息化流程完成。同时审批事项集中、授权到位,将规划行政审批事项充分授权行政服务处行使。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处室人员进驻政务中心窗口一线办公,实现窗口审批与技术审核的无缝对接。做到报建电子地形图实行免费使用,减轻建设单位负担。2012年以来,共办理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服务事项3321件,准确率达100%。

  三是创新服务,打造“五办”品牌。着眼方便服务对象,提升服务水平,全力打造具有规划特色的服务品牌,推行了“五办”服务:一是立即办。对市重大项目和为民办实事项目实行绿色通道服务。二是主动办。简化报建资料,实行规划报建“一卡通”服务。组建专业队伍,为服务对象提供义务代理报建服务。三是上门办。确定重大项目、民生工程、开发园区及各县(市)区的联系点和分管领导,每月由分管领导和业务处室负责人就涉及到的相关规划问题上门办公。四是跟踪办。主动开展在建项目跟踪管理服务。五是公开办。实现规划编制、规划审批和规划执法等职能工作公开,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项目做好项目批前公示。近年来,报建单位服务满意率测评达100%。

  (四)突出民生优先,服务发展大局。

一是服务民生项目。积极做好安置房、城中村、老小区改造、“菜篮子”工程等民生项目的规划服务工作,坚持主动作为,提前介入,特事特办,实行方案预审和“绿色通道”服务,最大限度缩短规划审批时限。2012年以来,共完成核发安置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筑面积880.5万平方米,为实现安置零过渡争取时间。

  二是推进实事工程。为缓解市区行车难、停车难, 2013年我局牵头办理了“市区新增公共停车泊位1030个”为民办实事项目;2014年牵头办理了“新建市区10处停车场、1200个泊位,新建市区支路10条”实事项目。为推进项目的快速高效办理,我局高度重视并牵头协调相关单位和部门,每周现场踏勘,每月情况通报、每季召开例会,半年现场查评,研究解决推进过程中的难点问题。2013年完成新增停车泊位1070个建设任务,比计划任务多出30个泊位,2014年新增1200个停车泊位和10条支路建设进展良好。

   三是提升畅达水平。完善交通规划,形成科学高效的综合交通体系。积极推进“102030”快速路网规划建设,解决影响市区道路交通畅通的突出问题,首轮快速路网主体基本建成。目前,我市建成和在建的快速路网总里程达83.24公里,基本形成市区“一轴一环八射”的快速路网交通格局,实现“10分钟上快速路,20分钟上高速,30分钟市区各组团通勤”目标。

  四是改善人居环境。制定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研究划定城市绿线和城市蓝线,市区积极实施“503020”道路绿化及小游园建设小游园建设;开展南通中心城区文化设施、体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中小学设施、幼儿园设施、养老服务设施等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进一步提升了人居环境。

  二、存在不足

  虽然规划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规划体系还需进一步完善,规划的长远性和严肃性还需进一步强化,医疗卫生、教育文化、停车设施等城市功能有待提高,体现南通特色的亮点地标、公共建筑、景观绿地等城市设计还不多。相关规划缺乏有效衔接、协同;二是批后监管还需进一步规范,对重大违法建设的认定和项目批后监管有待加强,规划监管力量还比较薄弱。三是规划作风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工作主动性、担当性、创新性不足,解决重大复杂问题的方法和灵活性不强。四是规划宣传还需进一步加大。对《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律宣传力度不够,规划编制、规划项目公开公示范围不广,内容不丰富,市民参与规划、监督规划实施的积极性不高。

  三、下一步打算

  对照此次报告中和评议组成员所列出的问题和意见,我们局班子专题做了研究,我们衷心感谢人大对规划工作的监督、批评和指导,下一步,我们对照问题,切实加以整改,确保落实到位。

一是进一步营造全社会重视、关心和支持规划的良好氛围。加强《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全市城乡对规划工作的认识。加大宣传力度,坚持办好“规划开放日”活动,强化网站和城市博物馆公示,推进批前公示、批后公告全覆盖,让市民更好地了解规划、支持参与规划,并监督规划实施。

  二是进一步完善规划体系。以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修编为契机,统筹城乡规划,建立各类规划实施的协调推进机制,实施规划“一张图”管理,确保各相关规划有效衔接,为城市可持续协调发展提供规划支撑和技术支持。在中心城市片区规划的基础上,指导通州区各乡镇完成总体规划成果的完善和报批工作,指导中心城市各片区完成控制性详细规划,作为规划实施依据。

  三是进一步深化城市重要地段规划研究。围绕轨道交通、沪通铁路、宁启铁路等重大基础设施,开展轨道交通站点周边土地利用策划研究,轨道交通沿线用地控制规划研究,南通西站、北站、东站周边地区用地和交通规划研究,强化枢纽地区的规划引导和控制。同时继续深入开展重点地区城市设计、城市色彩规划以及重要的滨水空间和其他绿化空间的规划设计,并研究探索城市设计成果在规划管理中的具体应用。

  四是进一步提升规划审批服务效能。摆正依法行政与服务发展的关系,强化责任、担当意识和服务意识,梳理规划系统“权力清单”,规范权力运行,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能减的减,该放的放,寓审批管理于服务中。

  五是进一步加大批后监督管理。加强动态巡查工作,注重把文明执法、秉公执法、规范服务与监管工作紧密地结合起来,全面实行“在建项目跟踪管理告知函”制度,做好建设单位的提醒工作,及时督促建设单位加强内控管理、强化责任意识,防止建设单位无意识违建。加大对重大违法建设的认定,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对批后违法建设一律严肃查处,维护规划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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