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纪要

发布时间: 2016-03-04  字体:[ ]

  2016年1月11日,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在市行政中心举行。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黄利金,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斌、王向红、刘璠、施建中、程静出席会议。程静主持会议。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和南通市人大常委会2016年工作要点。审议并通过了南通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南通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因领导分工调整等原因,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程静不再担任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斌担任。

  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丁大卫的委托,黄利金向会议提请相关人事任免议案。会议任命戴泽晖为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张明为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委员会主任,孙建国为市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谢晓军为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黄利金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

  受市长张国华的委托,副市长沈雷向会议提请人事任免议案。会议免去谢晓军南通市环境保护局局长职务。

  会议决定,接受杨甦辞去南通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会议补选韩立明、张兆江、刘桂清3人为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并报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确认。

  市中级法院、检察院、市委组织部等部门同志及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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