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通市2016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发布时间: 2016-12-05  字体:[ ]

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

(2016年11月29日)

          市人民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关于南通市2016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后,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进行了预审,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召开会议对2016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进行了初步审查,市人大常委会第九十二次主任会议也听取了2016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市级预算调整的原因

1国家财税政策发生较大变化。营业税作为我市地方主体税种,规模较大、占比较高,与增值税之比达到3.2:1。国家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减税效应进一步显现。同时,国家调整了增值税分成比例,由营业税全额归属地方变成增值税中央与地方五五分成,税源结构性问题凸显。多项降税降费减负措施出台。上述政策将导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明显减少,预计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年初预算688亿元减为570亿元,减少118亿元,比去年下降9%,剔除多重政策性影响因素,预计增长5%左右,其中: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减少11.2亿元。

2、财力缺口影响收支变动。为了保障兑现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增资调标等增支政策所形成的刚性支出及年初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和民生支出,需从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向一般公共预算调入资金。同时,为保证收支平衡,需要调减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及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3根据上级管理要求,将预留财政专户的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资金缴入金库,并相应安排支出预算。

4、与年初预期相比,省下达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及新增债券发生变化。

5、加大对以前年度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的清缴,入库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有所增加。按照支出政策调减年初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

6、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变动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因管理系统原因年内不能缴入社保基金专户,调减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算。

上述因素导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收支总额及其结构发生变动。

二、市级预算调整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情况

年初,市人代会通过的2016年市级一般公共收入预算79.8亿元,调减收入11.2亿元,调减后市级一般公共收入预算68.6亿元。市级地方财力来源由141.3亿元调整为134.8亿元,净调减6.5亿元。

市人代会通过的2016年市级动用当年地方财力来源安排的支出预算141.3亿元,调整为134.8亿元,净调减6.5亿元。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地方财力来源调整为134.8亿元(调整后支出预算134.8亿元)。加:上年结转11.4亿元、上级核拨专款19亿元、上级一般性转移支付10.7亿元,减:补助县(市)区专款14.9亿元、清理回收历年结余1亿元,总财力来源调整为160亿元,总支出预算安排相应调整为160亿元,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情况

年初,市人代会通过的2016年市级征收的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31.9亿元,调整为37.8亿元,净调增5.9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地方财力来源由30.6亿元调整为50.2亿元,调增19.6亿元。

市人代会通过的2016年市级动用当年政府性基金地方财力来源安排的支出预算30.6亿元,调整为50.2亿元,净调增19.6亿元。

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地方财力来源调整为50.2亿元(调整后支出预算50.2亿元)。加:上年结转5亿元、上级核拨专款2.8亿元,减:补助县(市)区0.8亿元,清理回收历年结余并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1.3亿元,总财力来源为55.9亿元,安排支出预算55.9亿元,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情况

年初,市人代会通过的2016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0.8亿元,调整为1.5亿元,调增0.7亿元。

市人代会通过的2016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1.1亿元,调整为0.5亿元,净调减0.6亿元。

调整后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结余1亿元。加:上年结转0.5亿元,减: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0.3亿元,2016年预计结余1.2亿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调整情况

年初,市人代会通过的2016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为117.1亿元,调整为108.3亿元,净调减8.8亿元。

市人代会通过的2016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为126.9亿元,调整为115.6亿元,净调减11.3亿元。

调整后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当年收支缺口7.3亿元,通过动用历年结余解决。上年结余77.8亿元, 2016年预计结余70.5亿元。

三、审查意见与建议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在当前经济持续下行、国家财税政策发生较大变化、“营改增”政策减收效应进一步显现、财政收支矛盾比较突出的情况下,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减少,通过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资金及调减支出预算等,缓解了市级财政收支的困难,做到收支平衡,保证了政府重点工程、重点支出和公共事业发展。

2016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符合《预算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我市实际,调整方案可行。根据《预算法》中有关预算调整的规定,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批准市人民政府关于南通市2016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开发区、通州湾示范区因短收收支平衡压力较大,建议要进一步加大项目投入,扩大税收来源,优化支出结构,确保收支平衡。

建议市人民政府采取有力措施,贯彻落实好国家各项财税政策,确保财政平稳运行,促进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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