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通市2015年市级财政决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
2016年8月26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5月下旬以来,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对2015年市级财政决算(草案)组织开展了初步审查工作。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各组成人员分别抽调人员组成决算审查工作小组,对2015年市级财政决算(草案)及6项重点专项资金决算情况进行了预审,预审中提出的意见已反馈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及时进行了处理。市人大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视察了我市2015年度市级财政决算(草案)编制、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听取了市财政局、审计局等部门的汇报。市人大常委会第84次主任会议和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会议,听取了预算工委汇总各决算审查工作小组预审情况的汇报,并对2015年市级财政决算(草案)报告进行了初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5年市级财政决算(草案)中: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2.3亿元,完成预算的124.3%,剔除崇川区、港闸区入市级库应统计在两区的收入17.1亿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5.2亿元,完成预算的101.3%;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6.7亿元,完成预算的92.7%。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1.9亿元,完成预算的118%;市级政府性基金支出44.7亿元,完成预算的89.9%。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1亿元,完成预算的104.7%;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6亿元,完成预算的58.9%。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02.7亿元,完成预算的108.6%;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01.2亿元,完成预算的99.7%。
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15年市级决算(草案)的编制符合相应法规要求,决算反映市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是好的。市人民政府及其财税等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认真执行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有关决议的要求,积极发挥财政职能,财政收入平稳增长,支出结构不断优化,财政改革有序推进,市级财政实现收支平衡,较好地完成了全年预算任务。建议市人大常委会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南通市2015年市级决算(草案)》。
审计部门在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中,重点审计了市级预算执行、市本级部门预算执行、市级环境保护及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市区照明投入及管理绩效、市级政府投资等项目,揭示了预算执行、专项资金管理、重点项目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反映了处理结果,并从加强财政管理、强化预算约束等方面提出了审计建议。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审计查出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切实整改落实到位。
二、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指出,2015年市级决算中存在着一些需要注意的问题,主要是:
1、财政支出进度偏慢,影响了财政资金及时发挥作用。一是政府专项资金预算编制滞后。政府专项资金年初预算未能明细到具体三级项目,部分政府专项资金预算编制、审批较迟,影响了预算执行进度。如:文化产业专项资金预算2015年9月25日下达,工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2015年10月9日下达。二是跨年度项目预算总额一次性列入预算。政府采购中一些工程、软件开发及大型设备购置等需要跨年度支付的项目,按项目预算总额一次性列入年度预算;市区河道治理跨年度项目按总投资一次性列入年度预算,导致年末结转资金量大。三是资金拨付不及时。市区蔬菜基地建设专项,因2015年支出政策出台较迟,导致项目验收和资金拨付12月底前未到位,在2016年2月以预拨的形式下达了2015年补助资金2537万元,3月份才下达补助文件。市区河道治理专项,因各区对已完成的截污工程未能及时组织验收、审计,没有及时将相关资料送市财政审核,达不到《南通市城市河道工程建设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拨款要求,导致自2013年实施市区水环境综合整治以来,市级财政对崇川区、港闸区的河道截污工程补贴均未拨付。另外,通州湾2015年以前的河道整治项目没有纳入市财政统一管理,资金拨付手续不完备,2015年以前由市级财政承担的专项资金也一直滞留在账上。四是清理收回的预算指标下年度恢复下达继续使用。市本级2015年底收回上级核拨专款和当年部门预算单位支出指标4.1133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16年又通过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按原支出渠道继续下达预算支出指标,抬高了2015年度的实际预算支出进度3.4个百分点。
2、科目调剂偏多,影响了预算约束力。2015年市本级预算执行中,预算科目、项目间调剂达136587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7.43%,占决算数的13.34%。其中,11月底前调整了39217万元,12月份调整了97370万元,12月份调整数占科目调剂额的71.3%。
3、其他支出占比偏大,影响了决算透明度。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功能分类到类、款、项三级,分“项”的其他支出合计数占总数的50%以上。其中:其他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占城乡社区事务支出的83%,其他科学技术支出占科学技术支出的77%,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的59%。
4、支出政策未能适时修订,影响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主要是市区蔬菜基地建设专项未能考虑永久性蔬菜基地与连作障碍之间的矛盾;未能适当调整资金补助对象,将露天蔬菜基地的基础设施建设列入补助范畴。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补助标准偏低,服务对象缺乏“获得感”;民办养老机构补助中运营补贴条件不尽合理等。
5、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偏少,影响了财政统筹力度。经了解,规模较大的12家市本级国有及国有控股公司2014年净利润68638万元,上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7793万元,仅占净利润的11.4%。12家企业账面累计未分配利润331881万元。
三、针对2015年市级决算反映出的问题,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如下建议:
1、进一步提高预决算的精细化水平。
严格预决算编制管理,逐年减少其他支出占比。严格控制和规范科目调剂,科目、项目调剂的笔数和金额要逐年下降,明确调剂事项和内容,切实增强预算严肃性。完善部门支出决算编报,细化政府专项资金、其他专项资金决算编报。加快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进程,使部门支出决算和专项资金支出决算能分别对应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逐步做到决算与预算相对应,便于人大常委会审查,便于社会监督。
2、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
从编制2017年预算起,政府专项资金预算与部门预算同步编制,各相关主管部门要尽早确定和出台下一年度专项资金的具体政策,明确专项资金三级项目的名称、使用方向、绩效目标和金额。跨年度项目要按实施进度分年度编制预算,减少项目资金年度结转。简化优化专项资金拨付流程,加快资金执行进度。通过提高预算精确性,提高预算支出进度。尽快消化直至停止使用通过清理收回指标下一年又恢复下达继续使用的做法。
3、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不断完善政府专项资金支出政策,改进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逐步扩大产业发展基金规模,完善运作方式,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进一步加大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缴力度,完善企业经营层年度考核办法,提高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公司经营收益上缴情况考核占比。
4、强化审计查出问题整改。
认真执行《南通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监督的办法》,市人民政府要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对审计查出问题认真整改,并于12月底前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和处理结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机关要完善审计整改检查跟踪机制,提高审计整改实效。被审计部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作为整改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抓好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从体制机制上不断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财政财务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