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纪要

发布时间: 2016-10-18  字体:[ ]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16年10月10日在市行政中心举行,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陆志鹏,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陈斌,副主任曹斌、刘璠、施建中、程静出席会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单晓鸣受市委副书记、市长韩立明委托向会议提请关于陈锋同志任职的议案。会议决定,任命陈锋同志为南通市监察局局长。

       会议通过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荣庆提请的关于刘碧波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俞昕水提请的关于何强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及关于蔡艳、尹汪洋同志职务任命的议案。

       陆志鹏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随后,新任命人员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司法局局长张武林所作的关于南通市《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草案)编制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两院”部分工作人员向会议报告了履职情况,并接受满意度测评。

       市政府、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委组织部等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部分人大代表应邀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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