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变动情况和补选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发布时间: 2016-02-01  字体:[ ]

(2016年1月15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共南通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黄卫成

 

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托,作市十四届人大代表变动情况和补选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应为565名,市第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召开时,实为557名,缺额8名。市第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有12名代表出缺。其中:调离本市的7名,启东代表团的丁大卫,海安代表团的张国华,如东代表团的陈照煌、詹立风和王庆煊,港闸代表团的赵志凯,解放军代表团的贾建民;辞去代表职务的3名,海安代表团的张军、郑华,启东代表团的徐永兵;去世的代表2名,海门代表团的尹平,启东代表团的成宝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以上12名代表的代表资格终止。至此,南通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实有545名,缺额20名。

  2016年1月中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并按照法律程序分别在通州区、崇川区、港闸区、海安县、如东县、海门市、启东市人大常委会上补选了15名代表。他们是:陆志鹏(中共南通市委书记),徐新民(南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瞿刚(南通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顾建明(中国联合通信网络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陈旭(南通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局局长)、张明(南通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委员会主任)、陈鹏军(中共海安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周剑浩(南通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潘建华(如东县人民政府县长)、戴泽晖(南通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俞昕水(南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候选人)、孙建国(南通市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陈斌(南通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谢晓军(南通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赵男男(中共启东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对补选的15名代表的代表资格进行审查,审查结果,确认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有效。

  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现为560名,暂缺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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