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企业银行财务成本负担过重的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 2013-12-30  字体:[ ]

——2013年12月11日在南通市第十四届

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南通银监分局   沈浩兵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各位代表:

  市十四届人大第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企业银行财务成本负担过重的建议》(即市人大93号建议),列举了银行加重企业财务负担的主要形式,提出了降低企业财务负担的建议。建议内容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现将建议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坚持“即知即改”,认真办理建议

  目前,我市共有各类银行业金融机构37家,包括1家政策性银行、5家国有大型银行、1家邮储银行、12家农村中小法人金融机构、6家苏南农商行异地支行、1家外资银行、9家股份制银行、2家城市商业银行。后两类机构中除了江苏银行和浦发银行,其它9家银行都是近5年才入驻南通。

  年初接到市人大93号建议后,我分局高度重视,并由主要负责人亲自带队,对陈文凤代表反映的相关情况进行调研。经调查发现,虽然在2012年开展不规范经营专项整治活动之后,辖区内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规范经营获得很大改观,但2013年1季度少数银行仍然存在要求借款人借道其它关联企业或交易对手,将部分贷款资金用作保证金,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以及开具存单再予质押,进而加重企业财务负担的现象。其中3月末中小银行(股份制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下同)开立银行承兑汇票826.78亿元,比年初增加331.24亿元,增幅66.84%,占全辖增加额的70.66%。我们十分清醒地看到,陈文凤代表提出的建议既切中时弊,又十分中肯,必须认真加以处理。在处理过程中,我们及时与陈文凤代表进行了沟通联系。

  3月11日,我局在工行海安支行召开座谈会,相关银行负责人和陈文凤代表一起参加了会议,交流了2012年以来各银行在不规范经营专项治理上所做的工作以及2013年相关措施,银监部门也结合93号建议提出了相关监管要求。5月30日,我局又专门向陈文凤代表书面答复了93号建议,陈文凤代表对此表示十分满意。

  二、坚持“对症下药”,落实工作措施

  1、积极帮辅融资对接。在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的金融方面,我们积极采取了一系列帮辅办法,促进银企对接、信息互通:一是延伸金融服务触角。目前全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县域(不含通州区)及以下的网点超过880家,占全市总网点数69.62%,平均每个县拥有176个网点,每个乡镇有1个以上金融网点,实现了小微金融服务“乡镇金融服务网点全覆盖、村镇银行和异地农商行县域全覆盖、贷款的乡村全覆盖”的三大覆盖工程。二是完善银企对接平台。与市金融办联合开发建设了“小微查访-南通市小微企业信贷产品查询平台”(http://www.ntxwcf.com),利用互联网等新技术、新工具,不断创新网络金融服务模式。“小微查访”平台已汇集了南通辖内22家中资商业银行的242款小微企业金融产品。自10月22日平台正式上线运行以来,点击量已经超过27000人次,已有累计150家小微企业通过平台查询了银行小微金融产品,55家企业、29个自然人向银行发起了融资申请,融资申请金额达到33446万元。三是提升服务专业化水平。截至2013年3季度末,辖区内主要银行业金融机构(含政策性银行、国有、股份制、城市商业银行、邮储银行)共设立各类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12个、专业营销团队52个、专职服务人员633人。

  2、大力调整信贷结构。我局积极督促辖内银行努力做到信贷总量增长与经济发展速度相适应、信贷结构调整与有效信贷需求变化相协调,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结合宏观经济运行趋势和地方经济发展特征,及时调整经营方向和业务重点,用好有限的信贷资源,积极满足合理的信贷需求,大力推行绿色信贷,从严控制“两高一剩”行业贷款,加强对科技创新、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节能环保、现代制造业等领域的金融支持。进一步加大对重大项目特别是在建续建项目的支持力度。截至10月末,辖内五家大型银行贷款余额达2320.14亿元,较年初净增194.15亿元,其中包括固定资产贷款在内的中长期贷款净增160.52亿元,占82.68%。

  3、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按照“科学合理、公开透明”的原则,南通银监分局督促辖内银行继续严格执行“七不准”(即不准以贷转存、不准存贷挂钩、不准以贷收费、不准浮利分费、不准借贷搭售、不准一浮到顶、不准转嫁成本)、“四公开”(即收费项目公开、服务质价公开、效用功能公开、优惠政策公开)等规定要求,重点治理融资成本高企等问题。2012年以来,我局通过明查暗访、专项检查、督查、限期清退等多种监管手段,督促全市各银行累计退费近32万笔,金额9000余万元。2013年1-9月份,辖区内五家大型银行年化贷款实际利息率为6.51%,同比下降0.37个百分点,降幅达5.68%。

  通过采取上述措施,有力地支持了辖区内小微企业信贷需求,小微企业贷款增速连续4年超过各项贷款平均增速。截止10月末,全辖小微企业贷款余额达1532.3亿元,较年初净增242.22亿元,增长18.78%,高出全省小微企业贷款平均增速0.95个百分点,增速位列全省第三。

  三、坚持“冒头就打”,巩固监管效果

  针对中小银行银票业务野蛮生长,加重企业负担的问题,专题召开了票据业务监管工作会议,对相关问题逐一点名通报。并决定对辖区内股份制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保证金类存款占比、票贷比等重点监管指标设定控制目标,其中保证金类存款(保证金存款与质押本行存单之和)占比控制目标为25%,票贷比(银行承兑汇票余额与各项贷款余额之比)控制目标为30%。要求机构对照目标,结合自身实际,制定达标规划,从经营理念、结构调整、考核体系、组织推动等方面,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措施。同时,将保证金类存款占比达标情况与市场准入事项严格挂钩。凡保证金类存款占比超过45%或者未能达到自身达标规划中季度目标值的银行,我局一律依法暂缓其新设分支机构的市场准入。

  在此同时,我局还对保证金类存款占比较高、票据规模较大的南京银行南通分行,实施了票据业务合规及风险状况的专项现场检查,督促该分行整改存在问题。并及时启动问责机制,责成该分行对滚动签发银票情况较多的海安支行上收部分业务权限,对负有领导责任的海安支行行长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罚款6万元,对负有直接责任的海安支行副行长给予撤职处分、罚款5万元,对1名具体经办的客户经理给予待岗3个月处分及罚款3万元的处理。我局对辖区内超常规发展票据业务的机构运用现场检查手段促使其合规发展的做法得到江苏银监局的认可,在全省予以了通报表扬。下半年,分局又对农发行南通市分行票据业务开展了现场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存在问题,责令该行予以整改并对包括分行行长在内的23名责任人予以了问责。

  8月21日,我局负责人率农行、中行及相关监管科室负责人参加了市政府纠风办组织的政风行风热线直播,即时回答了听众关于银行服务及合规经营方面的问题,对因时间关系未能及时回答的问题,在直播结束后一周内均予以回复,投诉人均表示满意。

  经过各方共同努力,工作成效不断提升。截至11月末,辖区中小银行贷款余额1099亿元,存款余额1577亿元,存贷比为69.72%,超过全辖平均数6.63个百分点。银行承兑汇票余额711.05亿元,比3月末下降14%;票贷比为64.81%,比3月末下降18.84个百分点;保证金类存款占比从3月末的42.3%下降至32.58%。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受银行内部绩效考核制约、实体经济有效信贷需求不足和市场整体资金面趋紧等多重因素影响,改善金融服务、降低企业负担仍然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下一步,我局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依法履行监管职权,继续要求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合理确定业务规模和发展速度,在绩效考核体系中提高票据业务合规性、操作风险防控等指标权重,将票据业务回归其支付结算工具的功能,遏制银行票据业务非理性发展趋势,切实减轻中小企业融资负担。严肃查处票据业务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并视情况采取暂停市场准入、暂停票据业务等监管措施,对管理不力、屡查屡犯的,除对直接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外,还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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