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市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

发布时间: 2009-12-01  字体:[ ]

  南通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卢旭光受院长马志相委托所作的《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我市法院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宗旨,适应南通知识产权发展对司法保护的新需求,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努力提升司法能力,为规范知识产权市场秩序,促进知识产权自主创新,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会议指出,当前我市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审判的“三审合一”运作模式尚未形成;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社会影响力有待进一步增强;人民法院与其他知识产权保护职能部门的沟通协作需进一步加强;审判业务水平和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为此,会议建议:

  1、牢固树立大局观,积极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要把握好当前的宏观经济形势,深入分析企业面临的各种问题和困境,研究符合法律规定和司法规律、帮助企业平稳度过难关的司法政策和应对措施,充分发挥司法的引导功能,大力促进企业自主创新和自主品牌建设,即时准确地将“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政策落实到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知识产权战略,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审判在建设“创新型国家、创新型省份、创新型城市”中的重要作用,为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2、积极稳妥推进 “三审合一”改革试点工作。在依法审理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的同时,要充分发挥行政审判对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行为的司法审查职能,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保障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管理职能;充分发挥刑罚惩治和预防犯罪的功能,依法运用各种刑事制裁措施保护知识产权。加强对知识产权审判民事、刑事、行政“三审合一”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和监督指导,及时掌握试点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统一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的裁判尺度,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3、加大宣传力度,积极推进知识产权文化建设。坚持司法实践与法制宣传相结合,充分利用审判活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扩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社会影响力,树立良好的司法保护形象。推动知识产权的宣传普及和文化建设,努力促使在全社会形成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知识产权文化。

  4、完善保护机制,提升知识产权整体保护效能。主动加强与相关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机关的业务交流、信息沟通、工作协调,形成司法保护与行政执法的良性互动和保护合力。充分发挥司法建议的作用,不断增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整体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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