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年南通市市级财政预算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 2009-01-19  字体:[ ]

    ———2008年8月26日在市十三届

             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施建中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人民政府委托,向本次人大常委会作南通市2008年市级财政预算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的意见。

     一、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上半年,全市实现地方一般预算收入82.47亿元,占年度预算的51.8 %,比去年同期增收20.81亿元,增长33.7%,高于全省平均增幅4.2个百分点。其中:市区完成35.27亿元,占年度预算的50.2 %,增收7.48亿,增长26.9 %;县级完成47.2亿元,占年度预算的53.2%,增收13.32亿元,增长39.3%。此外,全市完成各项基金收入41.07亿元,占年度预算的60.8%,增收20.03亿元,增长95.2%。

     上半年,全市完成财政总支出116.59亿元,占预算的47.5%,比上年同期增加支出37.98亿元,增长48.3%。其中:市区完成47.01亿元,占预算的46.9%,增支17.67亿元,增长60.2%;县区完成69.58亿元,占预算的48%,增支20.31亿元,增长41.2%。全市2008年1-6月份财政预算完成情况详见附表1。

     上半年,市区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分项目完成情况:

  1、税收收入304811万元,增长25.4%。其中:

  (1)增值税(25%部分)70697万元,增长33%。

  (2)营业税81746万元,增长11.2%。

  (3)企业所得税(40%部分)51253万元,增长17.3%。

  (4)个人所得税(40%部分)19545万元,增长36.3%。

  (5)城市维护建设税16953万元,增长18.2%。

  (6)房产税7653万元,增长51.4%。

  (7)土地增值税8536万元,增长24.9%。

  (8)契税31470万元,增长26.8%。

  (9)耕地占用税1800万元,增长395.3%。

  (10)其他各项税收15913万元,增长28.4%。

  2、非税收入47907万元,增长37.5%。其中:

  (1)专项收入8439万元,增长19.4%。

  (2)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9613万元,增长74.5%。

  (3)罚没收入9312万元,增长48.2%。

  (4)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及其他10543万元,增长2.8%。

       上半年,市本级财政支出完成320921万元,增长48.5%,分大类完成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713万元,占预算的39.1%。

  2、公共安全支出26467万元,占预算的55.2%。

  3、教育支出21319万元,占预算的46.8%。

  4、科学技术支出2199万元,占预算的20.7%。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982万元,占预算的52.6%。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09万元,占预算的39.4%。

  7、社会养老保险金支出79033万元,占预算的47.6%。

  8、医疗卫生支出16286万元,占预算的55.9%。

  9、环境保护支出4149万元,占预算的41.7%。

  10、城乡社区事务支出91386万元,占预算的83.9%。

  11、农林水事务支出4066万元,占预算的27.2%。

  12、交通运输支出2989万元,占预算的49.1%。

  13、工业商业金融等事务支出9709万元,占预算的25.1%。

  14、人民防空、招商引资、对口支援、驻军建设、部省属单位办案补助、国有资产经营收益、预留工资改革经费以及其他杂项支出19628万元,占预算的31.9%。

  市级2008年上半年财政支出完成情况详见附表3。

  市本级2008年上半年财政支出完成情况详见附表3-1。

  市开发区2008年上半年财政支出完成情况详见附表3-2。 

     上半年财政收支的主要特点:

  (一)收入保持较快增长,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

  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基础上,上半年全市实现地方一般预算收入82.47亿元,增长33.7%,高于全省平均增幅4.2个百分点,增幅列全省地级市第六位、沿江八市第二位;财政总收入累计完成198.31亿元,增长43.8%。市区及县级均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分别超人代会预算序时进度0.2和3.2个百分点。今年以来,我市的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增幅在30%高位区间运行,高于全省平均增幅。

  (二)县域收入增长快于市区,北三县尤为突出

  上半年,县级一般预算收入同比增长39.3%,高于全省52县(市)平均增幅5个百分点,高于市区增幅12.4个百分点,县级一般预算收入的增长对全市财政收入起到了明显的拉动作用。六县(市)中,北三县收入增幅高于南三县。北三县完成地方一般预算收入20.63亿元,增长46.1%。南三县完成26.57亿元,增长34.5%。市区增长26.9%,低于全省平均增幅2.6个百分点。

  (三)主体税种增长较快,房地产业税收增速放缓

  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强化收入征管的双重作用下,各主体税种保持较高的增幅。上半年,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契税五项主体税种入库58.37亿元,增收13.54亿元,增长30.2%,对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增量的贡献率为65.1%。但房地产业税收增速放缓,上半年全市房地产业实现一般预算收入17.46亿,增长15%,其中营业税增长3.9%,企业所得税增长15%。

(四)全市一般预算支出稳定增长,财政保障能力增强

  上半年,全市完成财政总支出116.59亿元,占预算的47.5%,比上年同期增长48.3%,增长较快的原因是按部、省规定土地出让金全额缴入金库。全市一般预算支出增长28.3%,分地区看,市区支出增长快于县级,市区一般预算支出增长32.7%,比县级高6.9个百分点。

   分项目看,市本级教育、文化体育与传媒、环境保护、城乡社区事务等支出增长较快,主要是今年政府进一步加大对城乡公共设施、社会事业投入,进一步增加污染防治、环境监察等投入。科技、农林水及工商金融事务类支出进度较慢,主要是项目集中在下半年支出。

   二、上半年市财税部门的主要工作

   上半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全市各级财税部门坚持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和市财税工作会议精神,稳步推进各项财税改革,创新思路,扎实工作,确保财政收入“时间过半、任务过半”,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硬化财政预算约束,有效地保证了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资金需求。

   (一)着力税源培植,财源建设取得新突破

      继续完善财源建设政策体系。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快培育和发展市区重点大企业(集团)的补充意见》,调整重点扶持大企业(集团)基本条件,建立重点大企业(集团)优胜劣汰的进退机制。研究制定《南通市市区产学研合作专项业务经费管理实施办法》、《关于促进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意见》等,不断丰富和完善支持经济发展的“四大财政政策平台”。研究制定《南通市财政局关于开展重点企业(项目)服务年活动的实施方案》,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相关工作的组织程度。认真组织市区财源建设先进表彰会议,宣讲推介相关财政政策,兑现奖励、补助资金。市政府与大企业(集团)签订特大投资项目实施目标书,推动大项目早开工、早投产、早见效。

     (二)加强民生投入,支持和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积极支持新农村建设。一是切实加强农村桥梁和三区边远农村村内主干道建设,改善农业发展环境。安排农业专项资金3220万元,全年计划修建农桥500座,村内主干道195公里。二是加大三区河道疏浚整治力度和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全年安排资金2100万元。三是支持全市高效农业规模化发展。安排1500万元重点扶持全市高效设施农业的发展,为全市农业结构调整和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提供支持。

     积极支持教育事业发展。在全省市本级中率先发放中职助学金3046万元;在全省率先安排化解非义务教育债务补助1680万元;改革现行市属高职院校财政拨款按教师实有人数补助的预算管理方式,实行按培养学生人数补助的预算管理办法,鼓励高职院校为南通经济社会发展培养更多的实用技术人才。

     积极支持社会保障事业发展。1.在全省率先发放计生一次性奖励9200万元,保障了广大职工切身利益。2.配合做好社会保险费“五险合一”征缴工作。参与研究市区2008年征缴任务分解方案和考核奖惩办法,推进征缴工作开展。上半年征收企业养老金8.19亿元,完成年度收入任务的50%。3.继续参与做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调整市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市居民提高到每月320元,农村居民提高到每月210元。认真落实发放低保户物价补贴政策,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会同相关部门出台了无固定收入的重度残疾人享受全额低保救助办法。4.切实落实政府惠民医疗政策,会同相关部门出台了城市医疗救助办法,对城市困难群体实施医疗救助。5. 认真做好涉农补贴发放工作,全市共发放种粮补贴资金41197万元;审核发放经济适用房政策性补贴、廉租住房补贴、购房一次性补助3075万元;及时足额发放成品油价格补贴5190万元。

       (三)强化财政改革,加强财政收支管理

     1.深化财政预算改革,进一步实现财政资金分配科学化、精细化。加强部门预算编制及其执行中的监督,修订完善《市直部门预算编制管理办法》,研究制订《市直部门预算单位结余结转资金管理办法》。规范预算调整,努力实现部门预算一次编报下达,执行中不追加。提前编制政府专项资金和结余结转资金预算,列入年初部门预算下达。2.创新财政财务管理监控体系,实行市直部门预算单位网络集中核算管理改革。建立市直部门预算单位会计核算管理系统,实现预算单位财务数据与财政部门的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数据进行自动比对,有利于实时监督和查询分析。今年,市直首批67家部门预算单位开始使用该系统进行会计核算管理工作。3.不断深化政府采购改革。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预算管理,规范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约束。不断扩大政府采购规模与范围。从今年开始,对用财政资金实施的办公用房装潢项目(5-100万)和水利工程项目(5-50万)及物业管理项目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4.深入推进市区非税收入收缴改革。在巩固市本级非税收入收缴改革成果的基础上,积极组织推进区级非税收入收缴改革。港闸区、开发区从4月1日起,崇川区从7月1日起已正式启动非税收入收缴改革。5.加强城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上半年,组织审核城建项目概算39个,送审金额9.12亿元,上报市政府领导审批后,同口径核减1.44亿元,核减率为15.79%。6.全面完成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对市级314家部门(单位)的资产盘盈、各项资产损失、资产挂账等进行核实批复,按时、保质地完成资产核实、审批工作。7.加大财政监督检查力度,努力维护财经纪律的严肃性。对市区18家行政事业单位开展各类检查,查出各类违纪违规金额1754万元,组织清收45家改制企业应缴财政资金3200万元。

       (四)加强区级财政建设,促进市区财政合力形成

  进一步完善市区财政管理体制。组织市区财政体制运行情况调研,完善市对区财政体制。研究制定《南通市区城市建设和管养体制调整完善方案》,与原体制相比,区级在减少事权的同时增加了部分财力,有利于区级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更好地促进了市区财政经济利益共同体建设。加强对区财政工作的指导,为区财政提供交流平台。

        三、下半年财政收入形势分析

   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宏观经济形势复杂多变。作为一个外向度较高的开放型城市,我市下半年年经济和财政增收形势将面临严峻挑战,以下几个问题需要重点关注:

   (一)房地产业发展不确定性加大

      随着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不断推进,金融、税收、土地等调控政策的叠加效应导致楼市迅速降温,影响了整个房市预期,带来市场需求的大幅减少。我市房地产业在前几年快速性增长后,出现了投资回落、竣工量大于销售的情况,值得高度关注。据统计资料显示,今年上半年,全市房地产开发投资额为77.6亿元,增长31.8%,比全省平均增幅低4.3个百分点,增幅居全省地级市第九位;全市房地产开发竣工面积为298.5万平方米,增长140.9%,比全省平均增幅高99.2个百分点,增幅居全省地级市第二位;全市房地产开发销售与竣工面积比为0.6,列全省地级市末位。上半年我市房地产业完成地方一般预算收入17.46亿元,增长15%,其中市区完成8.27亿元,增长13.2%。房地产发展的速度放慢将对财政收入产生较大的影响。

   (二)政策性减收对收入增长影响较大

     2008年,政策性减收对我市收入增长影响较大。一是所得税“两法”合并影响企业所得税收入,预计影响我市2008年企业所得税5.45亿元,影响地方一般预算收入2.18亿元。二是新的出口退税政策,对我市服装、钢铁制品、化学品业等出口企业影响较大,预计影响我市地方一般预算收入约2亿元。三是个人所得税费用减除标准提高将影响个人所得税1.2亿元。

     以上三项政策预计减少财政总收入13.1亿元,减少地方一般预算收入4.7亿元,影响2008年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增幅约4个百分点。

  (三)企业面临的外部环境逐步趋紧

    从宏观政策环境看,为抑制经济过热苗头,中央政府已出台了一系列货币政策、出口退税政策调整等方面的调控措施,企业面临的宏观政策环境将进一步收紧。从市场环境看,金属价格、原油价格高位盘整,煤、电、油、运、水等资源价格都将面临较大调整。今年以来,原材料、燃料、动力购进价格涨势明显,价格倒挂现象明显,5月份,我省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为105.8%,而原材料、燃料、动力购进价格指数却高达115.5%,倒挂9.7个百分点。预计下半年价格倒挂现象仍很严重,给企业生产经营带来了较大的盈利压力。

    (四)省对市县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调整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切实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省委、政府决定自2008年起调整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调整内容:1.改革收入分配方式(均以2007年为基数)。①提高增值税集中比例。增值税25%地方部分,新增部分省集中50%(老体制为20%),同时相应调整出口退税超基数负担比例。②加大对资源类主要税收的调控。除耕地占用税省仍集中50%外,对地方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和契税等四税增量,省统一集中30%(老体制为20%)。③企业所得税和罚没收入增量仍按20%比例集中。④营业税等其他财政收入不再集中。对地方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地方其他税收收入增量和预算内专项收入增量,省不再集中,全额留给地方。2.调整转移支付制度。核定各地标准财力和标准基本公共支出需求,对标准财力达不到标准基本公共支出需求的缺口,由省财政补助80%;优化转移支付资金分配办法,改进省对经济薄弱地区收入全返政策;建立生态建设转移支付制度,促进区域协调发展。3.调整财政激励政策。财政奖励资金与全面小康指标挂钩,激励市县实现全面达小康目标;对苏北苏中省级以上重点开发区实行以奖代补,鼓励苏北苏中市县加快打造发展平台,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对当年税收收入增幅较快和新增收入上交省较多的市县给予表彰和奖励,调动各地增收积极性。

       此次省财政管理体制调整导向非常鲜明,通过对增值税和营业税省集中的“一增一让”以及对重点行业实行不同的税收留解比例,传递出发展不同行业将获得不同税收利益的政策信号,引导市县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由于现代服务业发展基础是依托二产的成熟发展,目前我市尚处于工业化中期,今后一段时期我市产业结构仍将以二产为主。加之受房地产业宏观调控及高基数的影响保持营业税快速增长的难度将不断加大,进而会影响我市地方留成财力的持续稳定增长。当然从长远看,新体制对促进我市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是有利的。我们将积极应对新体制改革要求按照体制分配导向,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力争从新一轮体制调整中早得益、多得益,实现推动科学发展与促进财政增收的双赢。

   四、创新举措、狠抓落实,全力完成全年预算收支任务

    (一)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努力实现全年收入目标任务

     牢固确立区域竞争中争先进位的观念,进一步强化收入目标责任意识,增强组织收入的责任性。完善县(市)区财政收入争先进位奖励办法。加强收入分析,挖掘征管空间,市区将重点抓好以甲供材料为重点的建筑项目税收清理,房地产企业的土地增值税清理,个人出租房的税收清理,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的控管等四项工作。经过各地、各部门的共同努力,确保完成全市一般预算收入增幅超过全省平均水平。

   (二)充分运用财政手段,努力促进财政经济良性互动发展

     继续探索财源建设新路子,着力培植税源经济。调整对县和区工作方式,进一步加强市区财源建设,把大力发展税源经济、培植后续财源作为财政工作的突出内容,运用财政资金、政策、服务等多种有效手段,促进创业、创新、创优,实现企业增效、群众增收基础上的财政持续稳定增长。在落实现有财政经济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不断探索和研究事前引导、激励增量和绩效管理的措施办法,体现政府财政资金扶持企业的政策意图和激励导向。不断完善和丰富财政经济政策四大平台,为财源建设提供经济政策支撑。加大财政投入,着力支持创新驱动与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支持高新产业发展、人才队伍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引导企业增加自主创新投入,健全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加大对发展现代服务业政策引导力度,重点发展服务外包,提升服务外包层次,提高服务业比重和水平;支持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改善融资条件,促进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上规模、上水平;支持转变外贸增长方式,培育自主品牌产品,提高出口产品附加值。通过财政政策和资金的调控引导作用,为财政收入的组织提供坚实的税源基础。

   (三)继续加强财政改革与管理,积极支持和谐社会建设

    深化财政各项改革,推进公共财政体系建设。完善部门预算制度,加强预算约束;扩大国库集中支付范围,不断提高财政直接支付比重;以工程采购为重点,不断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全面推行非税收入收缴制度改革。认真做好行政事业单位财政财务管理,加强机关房产管理;加强城建资金使用监管,继续探索财政专项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努力节约财政资金;加强财政监管,维护财经工作秩序。继续改善和加强对区财政工作的指导和帮助。

   积极支持民生建设,认真落实各项就业再就业政策;完善市区最低工资标准和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等正常增长机制;支持完善城镇低收入群体和特殊群体住房保障体系;参与新农村建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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