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通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议案的审查报告

发布时间: 2013-01-18  字体:[ ]

——2013年1月8日在南通市第十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南通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   程 静

各位代表:

  大会秘书处到本次大会议案截止时间,共收到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议案8件,分别涉及城乡建设、社会事业发展、环境保护、民生保障和公正司法等方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问题的暂行规定》,议案审查委员会建议将《关于加快推进中心镇建设,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议案》立为大会议案,交市人民政府办理。同时建议市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授权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办理议案情况的报告。其余议案均转为建议、批评和意见。

  本次会议截止至1月8日9时共收到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113件,涉及经济发展、社会事业、城市建设与管理、新农村建设、民生保障以及其他方面,连同上述转为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的7件议案共120件,将分别交各有关机关和部门办理,要求办理机关和部门自交办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市人大常委会要对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建议进行重点督办,通过检查、督促,使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能得到及时、认真的办理,努力把这项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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