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13-01-18  字体:[ ]

——2013年1月7日在南通市

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陈荣庆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2年的主要工作

  2012年,全市法院在市委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在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落实八项工程、实现八个领先”工作大局,扎实开展“社会管理创新深化年”活动和司法规范化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80213件,审执结77878件,同比分别减少4.6%和5.6%;其中,市中院受理各类案件4362件,审执结4045件。

  一、狠抓执法办案要务,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加强刑事审判工作。审结各类刑事案件5833件,判处罪犯7278人。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判处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案件204件277人。狠抓大要案审理,审结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公安部联合督办的“SIS360娱乐在线”特大网络传播淫秽物品案等案件。依法严惩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审结相关案件542件,判处804人。严格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对2624名罪犯适用管制、缓刑或免于刑事处罚,对3122名服刑人员予以减刑、假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专题审议市中院减刑假释工作,给予充分肯定。探索将量刑工作纳入法庭审理程序,深化量刑规范化改革。

  ——加强民商事审判工作。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52304件,诉讼标的额57.6亿元。与市人社局、劳动仲裁委、总工会等部门联合建立劳动争议联动化解机制,妥善审理劳动争议案件1529件。开展环境污染、民间借贷、建设工程纠纷专题调研,审结此类案件6398件。依法保障农业发展和农民合法权益,妥善处理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经营权流转等案件117件。规范破产案件审理,审结破产案件22件,处理破产债权3.2亿元。为如皋法院争取到知识产权案件一审管辖权,进一步优化知识产权审判格局,审结知识产权案件557件。海安法院联合辖区7家单位成立“海安县知识产权保护协会”,有效增强知识产权保护合力。积极服务对外经济交往,办理涉外、涉港澳台案件23件,市中院涉港澳台司法协助工作在全省法院作经验交流。

  ——加强行政审判和国家赔偿工作。坚持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与支持依法行政并重,审结各类行政案件683件。完善涉诉行政争议综合调处机制,促进行政争议的有效化解,行政案件一审撤诉率60.8%。加强对拆迁类行政纠纷的调研分析,妥善处理拆迁类行政案件35件。做好行政审判年报、联席会议、执法培训等工作,联合工商、城建等部门开展“无讼无访”行政机关创建活动,支持和推动依法行政。认真执行《国家赔偿法》,调整充实市中院国家赔偿委员会,妥善化解国家赔偿案件3件。

  ——加强执行工作。执结各类案件18760件,到位标的额39.7亿元。健全联动、威慑工作机制,加强与公安、金融等部门的配合协作,努力确保合法权益实现。开展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专项清理工作。组织“反规避执行”、“执行会战”等专项行动,提升执行工作效果。如东法院开展两轮“驻镇分片集中执行”行动,执结各类案件782件,到位标的额1947.8万元。与上海海事法院签署委托执行协作纪要,进一步加强委托执行工作。认真研究和部署执行工作“两项机制”建设,积极探索解决“执行难”的长效工作机制。

  二、立足审判职能发挥,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切实保障南通现代化建设。认真落实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精神,制定“服务保障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22条意见”,为全市法院有效服务大局提供指导。扎实抓好涉诉维稳和司法安全工作,妥善处理纳入集中化解范围的涉诉信访案件352件,进京重复访案件75件,化解率均为100%。探索和试点“裁执分离”司法强制搬迁模式,对非居拆迁问题展开专题调研并提出建议,为南通“一中心三城市”建设提供司法保障。开发区法院运用“裁执分离”模式努力解决辖区拆迁难题,取得较好效果。

  ——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开展“社会管理创新深化年”活动,制定出台实施意见,以“项目化”思路推动重点工作落实。推进司法保障民生工程,坚持“流动科技法庭”、“假日法庭”等便民举措,妥善审理涉及婚姻家庭、医疗住房、社会保障等民生类案件11961件。进一步规范调解工作,通州法院推行“说理式调解”,相关案件无一例进入执行程序。加强司法建议工作,发送司法建议272条。启东法院一条司法建议获评全国法院优秀司法建议。开展“和谐共建”、“庭所共建”等活动,加强协调联动,形成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合力。

  ——努力助推“诚信南通”建设。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出台专门实施意见,有组织、有计划系统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受到省委政法委、省高院领导的批示肯定。发挥审判导向作用,审结制售伪劣产品、诈骗等刑事案件323件,市中院被表彰为全省法院“打击制售伪劣产品先进集体”;审结各类合同纠纷和公司类案件21554件,制裁失信行为,鼓励诚信交易。加大对“老赖”的曝光和制裁力度,曝光189人次,采取司法拘留、限制出境等强制措施297人次。严厉打击虚假诉讼,联合检察、公安出台相关规定,建立案件层报、情况通报、联动打击工作机制。积极参与社会信用管理,向信用网、银行征信数据库提供各类失信信息136条。

  ——积极投身“法治南通”建设。深化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协助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出台工作意见,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一审出庭应诉率98%,经验做法被央视《焦点访谈》报道。发挥案例引导功能,通过案例编报、新闻发布等方式,向社会发布典型案例185个,市中院一篇案例获全省法院“金法槌杯”优秀指导案例一等奖。不断优化“片区法官”、“无讼乡镇”创建等活动效果,全面融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加强法制宣传,联合中央、省、市电视台制作、播放法制节目122档,开展“4·26”、“12·4”等专题宣传活动,努力营造崇法尚法的社会氛围。

    三、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切实提升司法工作水平

    ——加强审判管理。开展“涉诉矛盾纠纷集中化解巩固提高年”活动,全市法院9个集体、10名个人被评为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全省先进。强化院庭长审判管理责任,抓好均衡结案、质效监控、流程管理等重点环节。开展“两评查”活动,共评查庭审1140次、裁判文书6606份。加强长期未结案件清理工作,全市法院长期未结案件清理率98.2%。完善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和小额速裁机制,崇川法院速裁法庭审结各类案件986件,平均结案时间仅9.5天。做好判后答疑和法律释明工作,提升办案效果,全市法院一审服判息诉率95.1%。

  ——完善司法政务管理。修订党组会、院长办公会、院务会、审委会等议事规则,加强司法政务管理制度建设。认真梳理审判事务运行的流程节点,细化各部门、各条线的操作规范,形成“以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良好氛围。坚持部门从细定岗、人员从细定责,明确窗口接待、立案分案、开庭合议、宣判执行等各个环节的职责要求,推动法院工作的规范有序运转。强化上下级法院之间的工作对接,立、审、执之间的协调配合,突出工作时限、材料收转、调卷移送等细节管理,建立规范、顺畅的内部运行机制。

  ——规范司法内务管理。制定“内务管理督查规定”,建立督查队伍,加强对办案纪律、工作作风等日常司法行为的管理督查。对3家基层法院开展司法巡查工作,及时发现和整改司法不规范行为。落实首问负责制,按照岗位职责要求明确首问责任人,依法办理当事人诉求并及时反馈。就立案、诉讼引导、法律咨询等司法服务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接受社会监督。开展干部交流轮岗,市中院干警交流轮岗36人次。严格执行失责追究制,处理举报投诉85件,给予通报批评2人,撤职处分1人。市中院司法规范化建设的做法被最高法院以信息专刊的形式刊发。

  四、强化法院自身建设,努力塑造良好司法形象

  ——强化思想政治教育。抓好法院党建工作,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部署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专题活动,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大对法治建设和法院工作的新要求。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通过主题辩论赛、专题研讨会、演讲征文比赛等形式,提升教育效果。加强法官职业道德教育,开展初任法官宣誓、思想道德和诚信标兵评选等活动,增强勤政廉政、公正司法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强化能力作风建设。加强业务培训,举办各类培训班15期,培训干警1163人次。建立青年法官“师徒结对”工作机制,加强青年法官培养。海门法院“三三四”青年法官培养模式得到最高法院肯定。加大学历教育支持力度,出台“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管理办法”,激励干警向更高学历层次迈进。建立“两大体系”量化考评、办案廉政回访等制度,严格执行“禁三同”规定,全市法院10个集体被省委政法委、省高院确定为“公正司法示范点”、“廉洁司法示范庭”。创办廉洁司法专刊,组织开展“5·10”思廉日等廉政教育活动,市中院被表彰为全市“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特别贡献单位”。

  ——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发挥二审、再审案件审理的监督指导功能,审结二审案件2862件,再审案件111件。健全审判条线例会、疑难案件研讨等制度,提升监督指导效果。基层法院被改判发回案件156件,同比减少69件。加强基层人民法庭工作,全市人民法庭共妥善化解各类纠纷案件28173件;3个人民法庭、4名法庭庭长被表彰为全省“优秀人民法庭”和“优秀人民法庭庭长”;市中院再次被评为全省指导人民法庭工作先进单位。

  五、主动接受各界监督,不断优化法院发展环境

  ——扎实做好代表联络工作。将代表联络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积极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市中院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16条、政协委员提案13条,基本满意和满意率100%。开展“院长接待代表日”、“集中走访月”等活动,全市法院共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704人次,邀请视察、召开座谈会63次427人次。组织“走进法庭、评议百案”活动,共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56件479人次。完善代表联络机制,如皋法院设立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大联络”工作室取得较好效果。

  ——认真落实司法公开。推进二审公开开庭、执行日志、裁判文书上网、法院开放日等工作,不断提升法院工作的透明度。在全省率先启用司法拍卖中心会场和网络拍卖公共交易平台,实现现场拍卖与网络拍卖同步,确保司法拍卖公开公正。完善新闻发布制度,改版升级法院内部网站,积极拓展司法公开的平台载体。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完善司法民主机制。港闸法院推行“公众参审制”,取得较好的社会反响。

  ——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审结各类抗诉案件55件,其中采纳抗诉理由的14件。深入开展“三解三促”活动,通过组织律师代表、群众代表座谈,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做好信访接待工作,全市法院共接待来访群众3041人次,处理群众来信1924件。高度重视网络舆情,编发舆情专报、舆情简报26期,回应网民咨询提问1100多次,2名干警受到最高法院表彰。

  过去的一年,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市中院被评为全省优秀法院,全市法院62个集体、89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奖励,涌现出全国优秀法官顾雪红、全国法院办案标兵陶新琴等一批先进典型。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市委的正确领导,市人大的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也离不开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中的困难和不足:一是法官队伍建设与新时期人民群众的司法期待还有一定差距,干警的司法理念、宗旨意识、司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司法作风有待进一步改进;二是司法不规范现象还在一定范围内存在,规范化建设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审判质量、效率、效果还有提升的空间,执行、信访等司法难题仍需进一步解决;四是市中院审判办公条件较为落后,基层人民法庭物质装备、基础建设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对于以上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有针对性的加以解决。

2013年的工作打算

  2013年,全市法院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司法规范化建设和司法能力建设为抓手,努力促进队伍素质、审判业绩、司法公信、管理水平、司法保障、法院文化的全面提升和发展,为南通率先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率先在江苏江北基本实现现代化作出应有贡献。

  一、深化能动司法,更加有力的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深刻把握南通“两个率先”目标内涵,认真落实市委决策部署,为全市发展大局提供司法保障。加强对宏观经济形势的前瞻性分析,妥善审理涉及中小企业资金链断裂、企业破产、商品房买卖等案件,努力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建立环保案件合议庭,提升专业化审判水平,积极助推“美丽南通”护航工程。加强对拆迁类矛盾纠纷的研判分析,稳健推行“裁执分离”模式,依法保障重点工程项目和城镇化顺利推进。

  二、发挥审判职能,更加深入的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发挥司法审判的规范、引导和促进作用。围绕案结事了目标,加强诉前调解、诉讼调解和诉调对接工作,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做好巡回审判、以案说法、司法建议等工作,在助推“诚信南通”、“法治南通”建设中发挥应有作用。认真研究人口大规模流动背景下的社会管理规律,通过“法官工作站”、“片区法官”等平台,巩固“和谐共建”效果,提升社会管理水平。

    三、着眼司法公信,更加系统的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坚持“规范立院”方针,深入持久的推进司法规范化,努力维护公平正义,提升司法公信。建立健全覆盖立案、审判、执行、信访等各个环节的操作规范,固化工作流程,强化节点控制,以标准化促进规范化。加强审判管理,强化对办案流程、重点质效的管理和监控,促进审判质量、效率和效果的不断提升。加强司法行为管理,抓好诉讼服务、庭审、接待等工作细节,树立公正、廉洁、文明的司法形象。主动接受党委领导和人大监督,认真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提升法院科学发展水平。

  四、坚持改革创新,更加全面的完善司法工作机制。系统总结全市法院“三五改革”经验,找准司法改革的突破点,认真谋划“四五改革”思路。完善司法为民机制,积极探索和实践民意沟通、利益协调、诉讼服务、司法救助等便民利民新举措。推进执行工作“两项机制”建设,最大限度保障合法权益实现。健全司法公开机制,加快法院互联网建设进度,全面推进裁判文书上网、网络信息管理等工作。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积极协调解决基层人民法庭物质装备落后等问题。

  五、突出公正廉洁,更加扎实的强化法院队伍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组织开展对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刑诉法和民诉法的专题培训考核,提升业务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完善法官“师徒结对”机制,成立“青年法官研究会”。将优秀青年法官吸纳进审判委员会,不断加大青年法官培养、使用力度。加强反腐倡廉和司法作风建设,强化教育、监督和管理,确保各项廉政制度落到实处。拓展法院文化建设工作思路,将法律文化与法官人格完善有机结合,提升文化建设效果。

  各位代表,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全市法院将以贯彻落实市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和本次大会精神为契机,进一步坚定信心、夯实举措、奋发进取,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为开创南通“两个率先”新局面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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