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15-02-09  字体:[ ]

  ——2015年1月21日在南通市

  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陈荣庆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14年的主要工作

  2014年,全市法院在市委领导,市人大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在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执法办案、机制改革、作风建设三项重点,全面推进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市中院共受理各类案件8110件,审执结6434件,同比分别增长38.9%和25.5%;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105371件,审执结91388件,同比分别增长11.7%和9.1%。

  一、依法打击刑事犯罪,推动平安南通建设

  依法惩处严重刑事犯罪。审结一审刑事案件5230件,判处罪犯6406人,同比分别上升12.1%和13.3%。依法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审结杀人、抢劫、绑架、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192件,盗窃、抢夺、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1509件,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加大对有组织犯罪的打击力度,依法惩处抢劫长江过往船舶的犯罪团伙,审结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2件18人。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审结涉毒犯罪案件330件375人。一审审结邵展刚、王战养、中野英二等6名被告人特大跨国走私、贩卖、运输毒品案,依法判处各被告人无期徒刑以上刑罚。

  依法惩治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加强经济犯罪案件审理,审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传销、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34件,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30件。通州法院通过对4起利用淘宝网销售假药案的集中宣判和剖析,向社会宣传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隐蔽化、网络化、智能化等新特点。积极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141件173人,其中,县处级以上6人。严格执行法律规定,审结新刑诉法修订以来全省首例针对已死亡犯罪嫌疑人的没收违法所得案,依法裁定没收受贿赃款700余万元。

  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严格遵循罪刑法定、罪刑相适应等刑法原则,坚持证据裁判,保障被告人、辩护人依法行使辩护权,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规范死刑案件审理,死刑核准率连续多年保持全省领先。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判处缓刑、管制及免予刑事处罚2914人,对5名自诉案件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加强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理,全市法院新增2个省级、1个国家级“青少年维权岗”。完善减刑、假释案件公示、听证和公开开庭制度,审结减刑、假释案件2389件。加强法律援助,为218名被告人实施指定辩护。

  二、发挥司法保障职能,服务改革发展大局

  服务陆海统筹发展。认真落实市委决策部署,制定出台“服务保障陆海统筹发展24条实施意见”。依法助推陆海产业协调发展,审结涉滩涂围垦作业、承包租赁、海水养殖等案件92件,涉海洋工程、新能源、精细化工等案件598件。积极促进对外贸易发展,审结涉外商事案件23件,办理涉外、涉港澳台司法协助案件8件。加强对城镇化进程中土地征收、房屋搬迁等民事、行政纠纷的协调化解,审结拆迁类案件177件,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开发区法院靠前化解中国工业博览城等项目推进过程中的矛盾纠纷,积极保障重点工程建设。

  保障涉诉民生权益。妥善审结婚姻家庭、医疗卫生、损害赔偿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23931件。深化诉调对接,发挥调解在化解传统民事纠纷中的独特功能。与市综治办、市民政局、市妇联联合建立“和谐婚姻、幸福家庭”引导机制,会同市公安局、市保险行业协会出台“道路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细则”。依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市劳动仲裁委共同研究,促成我市出台“超法定退休年龄从业人员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认真做好涉军维权工作,海门法院开展送法进军营、军地共建等活动,涉军维权工作受到南京军区、省军区领导肯定,相关经验被《新闻联播》报道。开展网上信访和视频接访,完善院领导接待、包案化解工作制度,促进涉诉信访矛盾化解。共办理群众来信1553件次,接待来访2026人次,化解重点涉诉信访案件177件。

  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审结买卖、物流、租赁等合同纠纷案件6022件。深入研判分析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引发的典型类案,审结金融借款案件2451件,民间借贷案件6452件,劳动争议案件2906件,涉房地产案件868件。依法规范市场主体退出秩序,妥善审结破产案件21件,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启东法院被确定为全国法院企业破产案件审理方式改革试点单位。积极维护诚信、平等、有序的市场环境,审结反不正当竞争案件10件。注重发挥商事审判的规范指引和裁判引导功能,依法判决商事案件3588件,同比上升29.7%。

  保护激励科技创新。完善知识产权案件“三合一”审判工作机制,审结一审知识产权案件718件,同比上升37.3%。拓展运用家纺版权保护“南通经验”,审结家纺类案件249件,占著作权案件结案总数的71.3%。加强对互联网环境下商标权、专利权的司法保护,审结商标、专利案件383件。依法适用证据规则,运用专业评估、经济分析等方式,合理确定侵权赔偿数额。积极参与科技、版权、工商等单位的联合执法,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

  三、强化行政审判工作,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监督和支持依法行政。深入推进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试点,审结一审行政案件878件,同比上升42.3%。加强对被诉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依法判决撤销和确认违法案件96件。规范行政协调,注重通过明辨是非和依法裁判引导行政机关规范行政行为。开展资源环境案件“三审合一”集中审判工作,审结相关案件16件。积极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权,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1479件,裁定准予执行1441件。

  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坚持依法受理行政案件,清理“不立不裁”行政案件182件,受理一审行政案件1003件,同比上升40.9%。加强涉民生行政案件审判,妥善审结征收补偿、工伤认定、劳动保障等行政案件239件。依法保障群众知情权,审结政府信息公开类案件180件,判决被告公开信息的26件。如东法院审理的张宏军诉江苏省如皋市物价局案入选全国法院政府信息公开十大案例。审结国家赔偿案件10件,切实维护赔偿请求人合法权益。

  促进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积极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在561件行政案件中出庭应诉,出庭应诉率88.9%,海安县连续多年保持100%。根据审判辖区调整,重构司法、行政联席会议制度,做好联合调研、信息反馈、执法培训等工作。坚持行政审判年报制度,及时向党委、人大汇报,向政府及有关部门通报行政审判工作情况。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专题听取两级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报告并给予肯定。

  四、加强案件执行工作,实现群众合法权益

  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执结各类案件23542件,到位金额54.9亿元。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执结各类涉民生案件1366件。加强积案清理,执结金融债权积案56件,到位金额3578.5万元。加大执行威慑力度,与市文明办、市公安局、银监会等八家单位共同签署“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消费、出行等日常活动作出多种限制。将全市1514名失信被执行人纳入“失信黑名单”,在市区主要路段公布重点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并通过网络、电视、电台、报刊予以持续曝光。105名被执行人在公开曝光后主动履行,到位标的3648.2万元。依法制裁失信被执行人,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3人,司法拘留795人,限制出境124人。

  转变执行工作方式。全面部署执行指挥中心建设,整合公开服务、快速反应、社会联动、执行管理等功能,推进执行方式方法改革。深化执行实施权分权改革,加强制衡和集约,提升执行工作规范化水平。推进“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机制建设,与全市国土资源部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实现查控数据交换。与全省13家银行实现网络查询对接,共查询到被执行人存款1.8亿元。开展网络司法拍卖,全市法院共在淘宝网成交拍品199件,成交金额4.9亿元,为当事人节约佣金2450万元。

  优化执行工作作风。开展“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坚持“执行110”、24小时值班等制度,切实解决消极执行、拖延执行等问题。规范执行进展告知、程序性终结等工作流程,广泛接受当事人监督。畅通执行救济渠道,审查执行异议、执行复议案件211件。强化涉执矛盾纠纷化解,涉执信访投诉同比下降24.8%。加大执行救助力度,对381名困难申请人发放救助金174.8万元。

  五、推进工作机制改革,保障司法公正高效

  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开展法官办案饱和度调研,全面掌握办案一线工作状态。着眼“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推进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试点和扁平化管理,就道赔、劳动争议等类案进行要素式审判方式改革。市中院3个试点业务庭结案数同比上升25.5%。探索家事案件审判新模式,崇川法院设立家事审判法庭,专门处理家事纠纷。完善审判委员会议事规则,严格控制非法律适用类议题,市中院审委会召开次数和讨论案件数分别下降14.6%和8.9%。出台“院庭长、审委会委员办案实施意见”,两级法院院领导办理各类案件747件。港闸法院15名院庭长直接承办案件426件,另担任审判长审理案件266件,参与办结案件数占全院结案数的15.2%。

  深化司法公开。通过“12368”电话语音系统、手机短信平台、电子触摸屏等现代信息技术平台,向当事人公开各类审判流程信息。出台“裁判文书公开暂行规定”,全市法院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生效裁判文书34115篇,其中市中院7781篇。推进执行信息公开,及时告知当事人执行立案、程序变更、执行措施、财产处置等信息,并配备使用4G执法记录仪,客观记录执行实施全过程。建立鉴定机构电子信息平台,实现鉴定机构选择程序和过程的全面公开。开展庭审网络直播106次,广泛运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向社会公开法院工作。

  健全监督指导机制。发挥审级监督职能,依法审结二审、再审案件4509件,改判、发回重审283件。加强案例指导,通过《南通审判》、市中院内网等平台,发布参考性案例78篇,9篇案例被省法院公报推广参考。组织开展庭审、裁判文书、定案把关“三评查”,就民事送达、涉诉信访案件等开展专项评查。规范院庭长审判管理权行使,推行办案、审签文书网络化,逐步实现执法办案全程留痕。

  完善便民诉讼机制。建立网络诉讼服务平台,在服务窗口设立党员示范岗,提升诉讼服务质量。开展庭审秩序专项整治活动,规范公民代理,维护审判秩序。在海安、崇川两地法院先行试点,启动立案登记制改革。探索推行“邮寄立案”方式,减轻当事人诉累。加强人民法庭建设,新增通州高新区人民法庭,3个法庭搬入新址办公。发挥人民法庭服务群众、服务基层的独特功能,全市34个人民法庭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33011件。如皋法院科学调整人民法庭辖区,方便群众诉讼,人民法庭化解的纠纷案件占民事案件结案数的72.3%。

  六、狠抓能力作风建设,提升队伍整体素质

  深入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组织下基层“三解三促”、“四访四问”等活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市中院领导班子通过专题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等方式,认真排查剖析“四风”问题,并就改进工作作风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开展“六难三案”专项整治,制定相关制度17项,司法机制更加完善,宗旨意识明显提升。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简会议和文件简报,规范公务接待,下发文件数、接待经费同比分别下降22.7%和32.3%。成立机关作风建设检查组,建立院领导轮值巡查制度,加强对审判执行、日常管理等工作细节的监督检查。市委督导组对市中院教育实践活动取得的成效给予肯定。

  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工作思路,发挥党建工作在法院队伍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完成机关党委换届改选以及党支部换届改选工作。制定党建工作规划,开展星级党员示范岗创建,实现党建工作动态考核管理。开展“书香党建”活动,加强学习型机关党组织建设。开展寻找“江苏最美法官”、“南通最美法官”活动,通过“身边的典型”先进事迹报告、“铭记党章、忠诚履职”系列学习讨论,引导干警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成立“与法同行先锋志愿服务队”、“党员暖心志愿服务队”,深入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志愿服务活动。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完善青年法官导师制度,开展“师徒结对”、“青年法官论坛”等活动,通过导师制度、一线磨砺双轮驱动青年法官成长成才。加强业务培训,举办法律文书写作、立案信访、执行等专题培训班18期。开展院庭长示范庭、法官评查庭、优秀裁判文书评比等活动,以庭审驾驭能力、裁判文书制作能力和案件执行能力为重点,提升实践能力和水平。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提高警务保障能力,妥善处理各类突发事件35起。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出台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五年工作规划”的实施方案,健全党风廉政建设机制。严格执行“五个严禁”、任职回避等制度,开展涉案款物、外出办案禁“三同”等专项检查。通过微型廉政党课比赛、廉文荐读等方式,强化廉政教育。定期召开廉政执法监督员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开展司法巡查和明察暗访,从严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七、主动接受各界监督,优化法院发展环境

  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加强专题报告,市中院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行政审判工作,1名副院长、4名庭局长向市人大常委会述职。高度重视意见建议办理,办结“两会”代表建议7条,代表审议意见17条,委员提案2件。推进定向联络工作,共走访代表、委员1640人次,邀请座谈890人次,邀请旁听、评议庭审80次867人次。连续第7年开展“院长接待代表日”和中期述职活动,发放征求意见表1200份,广泛听取意见建议。

  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认真对待检察建议,支持配合检察机关依法履行职权。审结抗诉案件6件,改判、发回重审5件。推进司法民主,全市法院增补人民陪审员608名,总数达1088名,超额完成“倍增计划”;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9544件,同比上升37.3%。海安法院推行“合议制”人民陪审方式改革,取得较好效果。完善新闻发布会制度,召开新闻发布会12场次,及时向社会公布法院重点工作、重大措施和重点案件。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全市法院共36个集体、91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奖励,涌现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丁培培、“江苏最美法官”杜开林等先进典型。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市中院党组和全体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和困难。一是“案多人少”矛盾尤为突出。案件总量持续增长,全市法院尚有未结案件13983件,法官长期超负荷工作成为常态。二是法官队伍建设亟待加强。少数法官的司法理念、司法能力、司法作风不能适应形势要求,法官断层、人才流失等问题亟待研究解决。三是法院工作环境有待改善。部分矛盾纠纷化解难度较大,法院安保力量尚显薄弱,法庭秩序、司法安全存在一定隐患。四是司法保障力度亟需加大。基层基础建设、信息化建设等工作需加大投入,法官职业保障机制需进一步完善。

  2015年工作安排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吹响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号角,法院工作拥有难得的发展机遇,也面临很多挑战。2015年,全市法院将以全新的面貌、全新的姿态和全新的思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市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确定的目标任务,以“内涵式发展”为主线,以促进公平正义、维护大局稳定、保障群众利益为重点,稳步推进司法改革,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在法治南通建设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为南通创建陆海统筹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长三角北翼经济中心,实现“五个迈上新台阶”,争当苏中新一轮发展“领头雁”,再创“两个率先”新业绩提供有力保障。我们将着力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始终坚持严格司法。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全市法院将坚定不移地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始终坚守公正司法的生命线,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坚持无罪推定、疑罪从无等司法理念,严格依法打击犯罪,保障人权。认真听取和尊重律师意见,高度重视当事人申诉,完善冤假错案防范机制。强化行政审判的法律评价和监督功能,积极推动依法行政。加大对妨碍司法、拒不执行生效裁判、藐视哄闹法庭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司法权威。深化司法规范化建设,以规范促公正、提公信。

  二是充分发挥保障职能。围绕市委中心工作,立足审判实际,主动融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依法妥善审理经济形势变化引起的金融借款、民间借贷、劳动争议等案件。结合审判实践,加强对船舶、海工、建筑、纺织等我市重点产业的横向、纵向比较研究,发挥司法裁判对优化产业结构的引导功能。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发挥知识产权审判在创新驱动战略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加强资源环境案件审判,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三是依法维护群众利益。着眼群众司法需求,细化立案、审判、执行、申诉、信访等各个环节的服务举措。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提高司法服务质量。妥善审理和执行劳动争议、婚姻家庭、社会保障等各类涉民生案件,依法及时保护群众权益。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穷尽执行措施,努力实现当事人胜诉利益。规范繁简分流,完善小额诉讼、速裁快审程序,严格审限管理,提高司法效率。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确保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

  四是稳步推进司法改革。紧跟中央、省市委和上级法院部署,步调一致、稳妥有序地推进司法改革。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开展改革,及时向市委请示、汇报改革措施和推进方案。调整立案庭和诉讼服务中心职能,逐步实现立案审查制向立案登记制转变。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加强审判团队建设,扩大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试点。深化司法公开,全面推进卷宗同步数字化,提升信息化工作水平。强化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完善“点对点”查控系统,提高执行效率效果。建立和完善“诉访分离”和涉诉信访案件依法终结机制,推动信访法治化进程。

  五是全面加强队伍建设。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法院队伍。加强司法良知和职业道德教育,加大业务培训力度,提升司法能力。完善分类管理、业绩考核、职业保障等制度,推进法官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规范审判管理,强化审判权监督制约,建立内部人员过问案件记录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以“零容忍”的态度开展查案执纪工作,切实解决队伍中的不正之风。

  六是自觉接受各界监督。深入贯彻全市人大工作会议和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意见”、“加强和改进政治协商工作意见”的精神。及时主动向市人大、市政协汇报工作,认真落实决议和意见。完善代表、委员联络机制,认真办理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加大代表、委员关注案件的督办力度。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和权威。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认真研究民情民意,听取各界意见,不断改进工作。

  各位代表,新的形势催人奋进。全市法院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精神,脚踏实地,开拓创新,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谱写好中国梦南通篇章而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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