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

发布时间: 2016-02-04  字体:[ ]

——2016年1月18日在南通市

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陈照东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25.6亿元,占调整预算(以下简称预算)的101.8%,增长13.8%,税收占比83.3%。各地财政决算草案编制正在进行,预计全市财政在上级转移支付补助后,能够实现收支平衡。

  2015年,市区(含市级、通州区、崇川区、港闸区,下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72.7亿元,占预算的102.5%,增长12.4%。  2015年,市级(含市本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苏通科技产业园区、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下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75.2亿元,占预算的101.3%,增长8.8%。

  2.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年初,市人代会通过的2015年市级动用当年地方财力来源安排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113.2亿元。在预算执行中,由于动用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37.9亿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4.3亿元、统筹调入的资金7.3亿元,当年支出预算安排共增加59.5亿元;债务还本35.4亿元、清理回收当年预算结余2.7亿元,当年支出预算安排共减少38.1亿元。上述事项经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批准调整后,市级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134.6亿元。加:上年结转12.3亿元、上级核拨专款21.6亿元、上级一般性转移支付11.7亿元,减:补助县(市)区专款17.8亿元、清理回收历年结余3.9亿元,2015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支出预算为158.5亿元。2015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46.4亿元,占预算的92.4%,增长18.2%。

  3.收支平衡情况

  2015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总财力来源为165.1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6亿元;安排总支出预算158.5亿元,减当年支出146.4亿元,未完项目结转下年支出12.1亿元。实现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预算执行情况

  年初,市人代会通过的2015年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47亿元。由于市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资金、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减少,收入预算分别调减12.7亿元、0.1亿元、0.1亿元。按要求,2015年污水处理费纳入政府性基金管理,调增收入预算0.7亿元;政府住房基金及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增加,调增收入预算0.7亿元。上述事项经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批准调整后, 2015年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35.5亿元,较年初预算减少11.5亿元。

  2015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41.9亿元,占预算的118%,同口径下降41.3%,主要是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资金收入比上年下降45.1%。

  2.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年初,市人代会通过的2015年市级动用当年地方财力来源安排的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45.8亿元。在预算执行中,由于动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14.3亿元、政府住房基金及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收入超收财力0.7亿元、污水处理费纳入政府性基金管理增加财力0.7亿元,支出预算安排共增加15.7亿元;债务还本12.4亿元、收入短收减少支出预算安排12.7亿元,支出预算安排共减少25.1亿元。上述事项经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批准调整后,市级当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36.4亿元。之后,由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污水处理费等基金收入增收增加城建资金支出预算安排5.8亿元,市级当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调整为42.2亿元。加:上年结转11亿元、上级核拨专款2.6亿元,减:补助县(市)区专款0.9亿元,清理回收历年结余并统筹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6.7亿元,2015年市级政府性基金总支出预算为48.2亿元。2015年,市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45.8亿元,占预算的95%,下降33.7%,主要是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资金收入减少,支出下降40.2%。

  3.收支平衡情况

  2015年,市级政府性基金总财力来源为54.9亿元,统筹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6.7亿元;安排总支出预算48.2亿元,减当年支出45.8亿元,未完项目结转下年支出2.4亿元。实现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预算执行情况

  年初,市人代会通过的2015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为2.1亿元。由于汽运集团股东大会决议对2008-2014年度形成的利润暂不分配,以及城建集团2014年度决算调整,上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减少。经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批准,2015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调整为1亿元,较年初预算减少1.1亿元。2015年市级完成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1亿元,占预算的104.7%,增长83%,主要是组织对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举办企业的历年国有资产收益进行了清缴。

  2.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年初,市人代会通过的2015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为2.1亿元。由于部分企业上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调减,支出来源相应减少。经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批准,2015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调整为1亿元,较年初预算减少1.1亿元。2015年市级完成国有资本经营支出6105万元,占预算的58.9%,增长2.9%。

  3.收支平衡情况

  2015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力来源为1.1亿元;安排总支出预算1亿元,减当年支出6105万元,结转下年4751万元。实现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预算执行情况

  年初,市人代会通过的2015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为94.5亿元,实际完成96.3亿元,占预算的101.9%,增长12%。

  2.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年初,市人代会通过的2015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为101.5亿元,实际完成99.6亿元,占预算的98.2%,增长13.5%。

  3.收支平衡情况

  2015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缺口3.3亿元,通过历年结余解决。2014年社会保险基金结余73.7亿元,弥补2015年收支缺口后,结余70.4亿元。

  在市财政分别与省、各区财政办理正式结算后,上述预算执行情况还会有一些变动,届时我们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2015年主要工作

  过去的一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宏观经济环境和财政运行的新情况、新要求,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财税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年初市人代会确定的全年财政收支预算,着力深化改革,创新支持发展,优化支出结构,促进民生改善,财政经济保持平稳发展的态势。

(一)稳增长、求创新,促进发展成效显著

  在经济下行压力明显加大、稳增长挑战凸显的情况下,继续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创新财政支持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经济结构调整,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一是完善财政政策体系。制订2015年“稳增长”政策实施细则,及时兑现各类奖补资金。根据清理整合后的政府专项资金,相应制定出台市级产业发展、社会保障等15个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制定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财政政策措施,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创新发展。完善兴东机场补贴办法,修订纺织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积极争取成为全省首批小微企业创业创新贷款试点市,发放全省首单“创业贷”,累计放贷超5亿元。调研“营改增”扩围对建筑业的影响,积极研究对策措施。二是设立产业发展基金。改革现有较为单一的无偿补助扶持方式,采取可持续发展的财政资金资本化运作模式,提请市政府出台了《南通市产业发展引导基金管理办法(试行)》。从发展类专项资金中统筹存量部分30%、增量部分50%,首期财政投入3亿元,并进入实质化运作阶段,两年内可吸纳和撬动社会资本投入预计30亿元。与清华控股共同设立“南通紫荆华通母基金”,总规模30亿元。三是创新政府融资方式。主攻政策性银行中长期低息信贷,建立政银交流联络制度,点对点对接全市重点融资项目,打通融资“绿色通道”,促成了市政府与国开行、农发行、进出口行、邮储银行江苏分行的战略合作,四家银行未来3-5年内将为我市提供综合金融支持1900亿元。推进南通城市建设投资基金取得实质性进展,首支城市发展基金—平安?南通城市发展基金50亿元已全部到位,总规模40亿元的第二支基金已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将有力支持苏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狼山景区配套项目以及通州湾开发等。通州湾示范区整体城镇化项目95亿元融资通过农发行总行审批。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建立PPP项目储备库,全市共上报项目69项,总投资1567亿元。在绿化建设管养、路灯改造维护等领域开展PPP模式探索,减少当期财政投入超亿元。

(二)保重点、惠民生,公共财政保障有力

  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保有压”原则,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加大民生保障力度。2015年,全市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达到75%(从2015年起,统一使用省公布的口径)。加强财政资金统筹使用管理,加大财政存量资金盘活力度,新增财力重点向民生、社会事业和支持经济发展领域倾斜。2015年,市本级将政府性基金结转两年以上及结余超过当年收入30%的部分统筹调入一般公共预算6.7亿元,从通过以前年度超收财力安排及清理历年结余结转建立的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中调入14.4亿元,合计增加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力来源21.1亿元,其中,用于民生领域投入12.8亿元,占比60.7%;用于支持济发展6.5亿元,占比30.8%。一是推进重点工程建设。推动园林路北延、洪江东路、第二人民医院提档升级、市精神卫生中心扩建、南通革命纪念馆改造等重点民生工程建设。新(改)建农桥821座,超过市政府下达任务数的37%,投资规模1.5亿元。二是推动社会事业发展。完善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体系,办好10件45项惠民实事,2015年,市本级安排为民办实事项目资金10.4亿元,增长52.9%。研究制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并轨方案。推动公立医院改革,研究完善医养融合实施办法和工伤保险管理办法。出台市直高校基建财务管理及化债办法,开展首批化债工作。稳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改革及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三是加快生态文明建设。会同市环保局制定市区生态红线区域保护监督评估考核细则,开展对县(市)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整治初验工作。及时审核拨付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资金。研究制定2015年生态资金扶持政策。

(三)抓改革、重实效,理财水平不断提升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财政管理改革步伐,重点改革任务取得重要进展和突破。一是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制订并提请市政府出台《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健全政府预算标准体系,加快透明预算制度建设,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建立健全全口径预算管理体系,分别编制2015年“四本预算”,并全部向人代会报告。试编市本级2014年度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试编市本级全口径城建资金收支预算,全面、客观、真实反映政府财政财务状况。开展2016-2018年中期财政规划编制试点,增强年度预算安排的科学性、准确性和约束力,提高财政政策的前瞻性和可持续性。全面公开2015年市级政府预算、2014年政府决算,除涉密单位外的市本级82个部门均已在“中国南通”政府网站公开2015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会议费及培训费预算、2014年度部门决算。二是夯实财政管理基础。将房屋维修基金纳入国库集中支付范畴。制定市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股权确权,全面履行财政出资人职责。出台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规范国有资产处置行为。研究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加强国有资本预算及收益收缴管理。强化绩效监督,对市本级265家部门预算单位533个项目实施绩效目标管理,资金规模达13亿元。组织开展市本级2014年度部门决算质量检查,跟踪整改落实情况。三是优化政府债务结构。积极与省财政厅沟通,全力争取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务额度和新增债券,规范、准确、高效完成三批政府债券置换工作,有效降低了我市政府债务成本,优化了债务结构,增强了财政抗风险能力。2015年我市共向省争取置换存量债务债券358.9亿元和新增债券15亿元,占全省发行额的12.5%,其中,市级分别为46.6亿元、5.6亿元。置换后的平均利率下降5个百分点,经初步测算,节减利息支出约115亿元,其中市级约16亿元。2015年被置换的地方政府债务,原到期时间均为2015、2016年,置换为债券后,偿债期限延展至3-10年。根据新预算法要求,经市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全部将地方政府债券分别纳入调整后的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5年全市财政预算收支总体执行情况良好,公共财政保障有力,财政改革快速推进,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创新支持经济发展的力度需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使用绩效需进一步提高,财政改革进程需进一步加快,政府债务管理需进一步规范等。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三、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

  2016年,随着沿海开发、长三角一体化及长江经济带发展三大国家战略进一步深入实施,我市按照创建陆海统筹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要求,大力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加快建设交通基础设施,快速推进重大产业项目,不断提升载体平台功能,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将保持健康、平稳发展的态势。从宏观形势看,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将逐步释放新的制度红利、激发新的发展活力和动力,但经济形势的不确定性、复杂性仍然存在。一是世界经济仍处于金融危机后的深度调整期,国际上以刺激政策带动的反弹周期将趋于结束,新的增长动力尚不明朗,全球经济可能将较长时间维持低速增长态势。二是我国经济正由粗放型、投资拉动型向集约型和更加追求经济质量转变,人力资源和资本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逐步下滑,科技创新短期内难以弥补传统比较优势弱化导致的缺口,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未来我国经济增长速度将呈现趋势型放缓态势。三是由于营改增、小微企业增值税及营业税起征点提高、取消和停征行政事业性收费范围的扩大等政策性减收因素影响,以及工业经济运行面临较大困难、资本市场波动加大、房地产市场的不确定性,财政收入的增速将会放缓。

  编制好2016年预算,对于全面深化改革,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市2016年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提高政策的针对性和协调性;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强化财政宏观调控能力,推动民生及公共服务建设,服务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依法组织财政收入,努力提高收入质量,不断壮大地方财政实力;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管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建立民生支出优先保障和发展支出重点保障机制,为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南通提供物质基础和财税制度保障;加强财政预算和监督管理,努力提高财政支出绩效。

  2016年预算安排的基本原则:一是统筹财力、确保重点。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不断盘活财政存量资金。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及离退休人员工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政策,确保刚性增支资金需求。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财力重点向公共服务、民生、社会事业、经济结构调整和可持续发展方面倾斜。二是厉行节约、强化约束。继续贯彻中央、省、市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强化预算刚性约束,从严安排支出预算。压缩一般性项目和“三公”经费支出。三是科学规范、注重绩效。完善部门预算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调整有关费用计提基数,编实项目支出预算,升级部门预算管理系统,健全预算安排与执行进度、财政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结果挂钩机制,提高预算编制的规范性、公正性及透明度。

(一)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2016年,安排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88亿元,增长10 %,税收占比82%以上。

  2016年,安排市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95.9亿元,增长8.5%。

  2016年,安排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9.8亿元,增长6.1%。

  2016年,预计市级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力来源141.3亿元,安排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1.3亿元,同口径增长7.5%,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2016年,安排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1.9亿元,剔除政府住房基金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因素,同口径下降6.1%;预计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财力来源32.7亿元,统筹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2.1亿元;安排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0.6亿元,同口径下降13.6%,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2016年,安排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8150万元,预计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力来源1.3亿元(包括上年结转4751万元),安排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1亿元,统筹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2100万元,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2016年,安排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17.1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26.9亿元。缺口部分在历年结余中解决。

  四、开拓创新、积极进取,努力完成2016年财政改革和预算收支任务

  2016年,全市财税系统将继续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全面贯彻落实新预算法要求,进一步深化我市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加强财政收入组织,确保重点支出需要,努力完成全年财政收支任务,为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提供保障和夯实基础。

  (一)着力发挥导向作用,保持经济平稳增长

  创新财政支持经济发展方式,突出财政政策导向作用,不断强化支持发展职能,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进一步研究落实财政支持稳增长、调结构政策,大力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进政府专项资金深度整合,进一步调整财政资金使用方式,通过“资金改基金”、“无偿改有偿”等方式放大财政资金杠杆效应,引导金融要素助推实体经济发展。大力实施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措施,增强企业盈利能力,优化企业发展环境,提高实体经济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推进国有企业功能性重组和资源整合,壮大企业实力,增强投融资功能,实现平台类向实体类企业转型。加快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优化国有企业股权结构,创造条件推动国有企业改制上市。扩大直接融资规模,支持通过城市发展基金、公司债、专项债等创新方式,拓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融资渠道。不断健全地方金融体系,筹建资产管理公司,探索设立建筑财产保险公司,支持企业集团组建财务公司。加快推广PPP模式,推进市区餐厨废弃处置、通州区社会福利院建设等项目试点。

  (二)大力支持创新驱动,增强经济发展活力

  加大财政政策和资金的支持力度,加快新型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推进创新驱动发展、制造业转型发展、现代服务业集聚发展。2016年,市本级财政共安排创新驱动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资金14亿元。其中:安排农业发展专项资金2.6亿元,支持高效农业及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安排科技进步及引导资金3.5亿元,支持高新产业发展、科技成果转化及自主创新投入;安排工业发展及纺织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2.3亿元,扶持重大装备制造及载体平台建设,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品牌创建,促进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上规模;安排外经贸发展资金1亿元,支持企业扩大出口、开拓国际市场、增加境外投资;安排服务业、文化产业和财源建设专项资金4亿元,重点支持总部经济、物流产业、金融创新、旅游、文化及现代商贸发展;安排人才引进培育资金6400万元,支持高层次人才引领自主创新。

  (三)切实保障改善民生,促进社会事业发展

  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管理,加大存量资金盘活力度,财力重点向公共服务、民生和社会事业领域倾斜。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压缩一般性项目和“三公”经费支出,建立民生支出优先保障机制,提高民生保障水平。2016年,确保全市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达到76%以上。保障财政支农投入,继续做好农桥工程建设,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进程。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步伐,支持中心镇和沿海前沿重点区镇发展。加大教育投入,完善各类生均定额标准,着力支持学前教育、职业教育和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弱势群体政府托底机制,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统一管理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探索医疗集团化管理,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支持非公立医院发展。鼓励和扶持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大力发展种类多样的养老服务和产品。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施棚户区项目改造,不断提高货币化安置比重。坚持把生态环保投入列为公共财政支持重点,加强水环境整治,大力促进节能减排和绿色发展。

(四)加快推进财政改革,完善公共财政体制

  按照全市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对标找差,加快进度,确保2016年基本完成各项重点改革任务。一是深化预算管理改革。进一步完善全口径预算管理,健全政府预算标准体系,加大政府预算统筹力度;优化中期财政规划编制方法,提高编制科学性,增强预算约束力;继续推进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细化公开,逐步公开政策制定、项目评审、资金分配等决策过程和依据。二是完善市区财政体制。按照“增强市区合力、强化激励约束、提升分配绩效”的原则,结合国家税制改革推进情况,研究完善新一轮市对区财政体制。通过完善税收分成、明晰支出责任、健全转移支付三大机制,增强市区发展合力,引导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三是加强财政基础管理。加强结余结转资金清理,加大财政存量资金盘活力度;建立以绩效目标为导向的政府专项资金管理机制,明确预期绩效目标,量化考核内容,落实管理责任;加强政府债务监管,防范财政风险,构建科学、合理、可持续的政府债务监管体系;推进财政信息化建设与管理,进一步提升财政财务管理效能;健全财政监督与人大监督、审计监督、行政监察等相互衔接、信息共享的“大监督”工作格局。

  2016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坚定信心,创新发展,主动作为,力求突破,努力开创财政改革发展新局面,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探索开启基本实现现代化建设新征程而努力奋斗!

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财政预算

草案报告有关词语释义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原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包括:增值税25%部分、企业所得税40%部分、个人所得税40%部分、营业税等其他工商税收和非税收入。

  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的财政性资金。非税收入主要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专项收入、国有资源(产)有偿使用收入、罚没收入等。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为支持某项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政府以国有资本所有人身份依法取得经营收入、安排支出的一种专门预算,是对政府在一个财政年度内国有资本收支活动进行价值管理和分配的工具,反映了国有资本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收益分配关系。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根据国家社会保险和预算管理法律法规建立、反映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的年度计划。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按险种分别编制,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等内容。

  五、全口径预算体系

  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分险种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将政府所有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构建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有效衔接的预算管理体系。

  六、市区财政收入

  市区财政收入是指市区范围内组织的财政收入。市区包括市本级、通州区、崇川区、港闸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苏通园区、通州湾示范区。

  七、市级财政收支

  市级财政收支包括市本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苏通园区、通州湾示范区的各项收入和支出。按规定通州区、崇川区、港闸区收支预算执行及预算安排情况,由同级人代会审议,不列入市级报告。

  八、市本级财政支出

  市本级财政支出是指按照事权职责划分,由市本级分成财力形成的各项财政支出。

  九、市区财政体制

  市区财政体制指按照财权和支出责任相匹配原则,处理市本级与各区之间财政分配关系的管理制度。从2004年起,市区实行财政收入属地管理,除难以按行政区域划分的金融、保险等行业交纳的地方税收界定为市本级财政收入外,统一按纳税人实际生产经营所在地划分为各区财政收入。市本级对各区财政收入按比例集中,同时实行对各区一般性转移支付与收入分成挂钩增长机制和经济发展、招引大项目等激励性补助政策。

  十、年度总支出预算

  年度总支出预算指在人代会批准的年初支出预算或经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调整预算的基础上,将上年结转及结余、上级核拨专款、一般性转移收入(专项性质)并入,减补助下级专款、历年结余清理后,形成的预算结果。总支出预算完成进度按年度实际支出除以年度总支出预算计算。

  十一、年初支出预算

  年初支出预算指动用当年预算财力安排的支出预算。年初支出预算与上年动用当年预算财力安排的支出预算相比较计算增长幅度。

  十二、调整后预算

  调整后预算指在年度支出预算执行过程中,由于政策性或政府(部门)工作事项调整等因素,动用当年预算财力对年初支出预算进行调增(减),并报经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年初支出预算变动情况。

  十三、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是指从规定范围筹集的、用于调节和平衡本地区预算运行的预算储备资金。其主要筹集渠道为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超收财力、结余结转清理回收资金和经批准的其他收入。主要用于补充政府偿债准备金、弥补收入短收缺口及政府决定的重大政策性支出事项。

  十四、产业发展引导基金

  产业引导基金是由市政府设立并按市场化方式运作的政策性基金,旨在改革创新政府资金扶持方式,通过基金的市场化运作,提高项目选择的科学化、专业化水平,推动财政资金、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有机结合,促进我市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产业基金主要投向市区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业和特色产业,围绕产业链整合优化和产业结构调优调强,重点支持科技型创新创业企业、重大研发平台、公共服务平台等。

  十五、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务

  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务是指对经甄别并报省财政部门认定的地方政府存量债务,通过地方政府债券进行置换并纳入预算管理。地方政府存量债务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进行置换,是规范预算管理的有效途径。根据新预算法要求,经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地方政府债券分别纳入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

  十六、新增债券

  新增债券是指地方政府当年新增债券额度报经省财政部门核定后,由省财政部门将债券资金转贷市(县)用于公益性项目建设。

  十七、政府综合财务报告

  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是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编制的,全面反映一级政府整体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能够合理衡量政府受托责任履行情况的一系列信息。主要包括政府财务报表、政府财务报表附注、政府财政经济情况、政府财政财务管理情况等。

  权责发生制是与收付实现制相对应的会计基础。权责发生制的核心是以权利和责任的发生来确定收入和费用的归属期,即凡是属于会计核算本期的收入和费用,无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在本期予以确认。

  政府资产负债表是完整反映一级政府在某一特定日期资产、负债及净资产情况的财务报表。

  十八、财税体制改革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科学的财税体制是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按照“完善立法,明确事权,改革税制,稳定税负,透明预算,提高效率”的基本思路,稳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各项工作,到2016年,基本完成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点工作和任务,到2020年,基本建立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有利于搞活微观市场主体、有利于建立公平统一市场、有利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现代财政制度。

  十九、预算管理制度改革

  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涉及预算编制、执行、公开和监督,着眼于建立和完善现代预算制度,提高财政资源的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加强和改善财政宏观调控,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主要内容包括完善政府预算体系,积极推进预算公开;改进预算管理和控制,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加强财政收入管理,清理规范税收优惠政策;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提高财政支出绩效;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化解财政风险;规范理财行为,严肃财经纪律。

  二十、预决算公开

  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是公共财政的本质要求,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财政预决算公开包括政府预决算公开和部门预决算公开。财政预决算公开坚持依法公开原则,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原则,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根据“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公开的主体为负责编制预决算的单位或部门。财政部门是本级政府预决算、汇总“三公”经费预决算等公开的主体。各部门是本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等公开的主体。

  二十一、中期财政规划

  中期财政规划指财政部门会同政府各部门在对规划期内一些重大改革、重要政策、重大项目作出分析评估的基础上,预测规划期内财政收支情况,编制形成的多年度财政收支方案。中期财政规划按照滚动方式编制,其中第一年规划约束对应年度预算,后几年规划指引对应年度预算。年度预算执行结束后,对后几年规划及时进行调整,再添加一个年度规划,形成新一轮中期财政规划。通过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强化其对年度预算编制的约束,有利于增强财政政策的前瞻性和财政的可持续性。目前中期财政规划为三年。

  二十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是指政府通过特许经营权、合理定价、财政补贴等事先公开的收益约定规则,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基础设施等公益性事业投资和运营,以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为特征,发挥双方优势,提高公共产品或服务的质量和供给效率。

  二十三、政府购买服务

  政府购买服务是指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政府履职所需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由政府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政府购买服务所需资金,通过财政预算统筹安排。

  二十四、营改增

  经国务院批准,自2013年8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缴纳增值税,不再缴纳营业税。试点期间收入归属保持不变,原归属地方的营业税收入,改征增值税后仍全部归属地方,改征增值税税款滞纳金、罚款收入也全部归属地方。目前营改增试点范围包括交通运输业、邮政业、电信业、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尚未实施的有: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

  二十五、绩效评价

  绩效评价是指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各级财政部门和各预算部门(单位)是绩效评价的主体。

  二十六、财政资金统筹使用管理

  财政资金统筹使用管理是创新宏观调控方式的重要内容,也是用足用活积极财政政策的关键举措。财政资金统筹使用管理是指推进项目资金、部门资金、财政存量资金、债务资金、转移支付资金的统筹使用,推进政府预算体系、跨年度预算的统筹协调,盘活各领域财政沉淀资金统筹用于发展急需的重点领域和优先保障民生支出,增加资金有效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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