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16-02-03  字体:[ ]

——2016年1月19日在南通市

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陈荣庆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15年主要工作

  2015年,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市委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在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狠抓规范化建设、精细化管理和内涵式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市中院受理各类案件9484件,审执结7596件,同比分别增长5.5%和16.2%;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121158件,审执结102532件,同比分别增长13.1%和12.1%。

  一、依法惩治刑事犯罪,保障平安南通建设

  发挥刑事审判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职能作用,审结一审刑事案件5493件,判处罪犯6589人,同比分别增长5.03%和2.9%。

  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依法保护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审结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156件,抢夺、盗窃、敲诈勒索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1688件。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审结涉毒案件407件,同比上升23.3%。一审审结袁自锦、淦家忠等10名被告人特大贩卖、运输毒品案,在“6·26”国际禁毒日公开宣判25件重大涉毒案件35名被告人,强化震慑和宣传效果。

  严惩职务犯罪和经济犯罪。认真落实反腐败斗争新要求,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68件92人。对盐城市政协原副主席徐超、南通市气象局原局长宗周全等8名县处级以上人员判处刑罚。严厉惩处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审结传销、走私、诈骗、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案件185件。对2名涉案金额近亿元的集资诈骗案件被告人判处无期徒刑。加强涉互联网新型犯罪分析研判,审结“爱搜索”跨国网络传销案、李志飞等10人特大跨国电信网络诈骗案等重大网络犯罪案件。

  加强人权司法保障。推动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充分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和律师的法定权利。坚持宽严相济,依法适用缓刑2617人,免予刑事处罚46人,对4名自诉案件被告人宣告无罪。严把死刑案件质量关,死刑案件核准率100%。规范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理,推进重点青少年群体成长护航工程,积极参与全市困境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

  规范减刑、假释案件和特赦案件的审理。完善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落实公示公告、公开听证等制度,审结减刑案件2408件、假释案件105件。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一批职务犯罪罪犯减刑案,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监督。积极参与假释罪犯社会管理,开展社区矫正环境评估和跟踪回访工作。认真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特赦决定,严格把握法律规定和政策要求,依法有序审理各类特赦案件。

  二、坚持司法便民利民,满足群众司法需求

  依法保障群众的各项诉讼权利和涉诉实体利益,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审结一审民事案件47933件,同比增长6.7%。

  切实保障当事人诉权。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坚持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建立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诉讼服务热线“三位一体”的诉讼服务体系。推行预约立案、网上立案等便民利民措施,方便群众诉讼。市中院完成修缮改造工程,审判法庭增加至27个,当事人诉讼环境进一步优化。启东法院推进诉讼服务“四化”建设成效显著,受到省高院通报表扬。

  依法保护涉诉群众利益。妥善审理人身损害、消费维权、医疗纠纷等涉民生案件,努力解决人民群众最直接的利益问题。积极促进和谐劳资关系构建,审结一审劳动争议案件3665件,同比增长26.1%。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执结1023件,到位金额6573.6万元。依法保障困难当事人权益,对441名执行申请人实施司法救助,救助金额274.1万元。发挥人民法庭在矛盾纠纷化解中的前沿阵地作用,全市人民法庭审结各类案件35876件,同比增长8.8%。海门法院推动人民法庭基础建设“提档升级”,纠纷化解能力和效果明显提升。

  完善诉调对接机制。发挥调解在化解传统民事纠纷中的功能,民事案件调解率46.8%。与市公安局、市保险行业协会共同建立联合调解、简易化理赔机制,快速有效化解交通事故赔偿纠纷11920件。针对物业纠纷高发态势,坚持个案先行、典型引领,以鲜活的判例引导物业公司和业主规制自身行为。设立妇联专职调解员,与民政、妇联等单位共同构建家事案件诉调对接机制。崇川法院与南通大学婚俗研究所合作,在家事纠纷中引入心理咨询辅导机制,取得积极成效。

  深化司法公开。推进审判流程公开,通过“12368”电话语音系统、手机短信等平台向当事人和社会公开各类流程信息。推进裁判文书公开,全市法院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生效裁判文书53442篇。丰富司法公开形式,共召开新闻发布会26场,直播庭审380次,通过自有媒体发布信息2257条。拓展司法公开平台,在《南通日报》开辟《法苑天地》专栏,与南通电视台、广播电台合作开设《执行第一线》、《南通法院之声》等专题节目。

  三、积极应对经济发展新常态,维护良好经济秩序

  开展“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的司法应对”专题调研,妥善化解增速放缓、结构调整、动力转换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

  妥善审理商事纠纷案件。加强对买卖合同、加工承揽、金融保险、股东权益等纠纷新情况、新问题的分析研究,审结一审商事案件11575件,同比增长24.4%。妥善处理投资环境、市场环境变化引发的纠纷案件,审结建设工程、房地产案件2214件。加强金融债权保护,审结金融借款案件3139件,涉案标的额62.8亿元。通州法院规范金融借款案件审理,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效果显著。

  依法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发挥司法裁判的规制引领功能,依法制裁违约失信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环境。认真执行最高法院民间借贷司法解释,高度关注小微企业和私营业主融资难问题,审结民间借贷案件7593件。开展破产案件审理方式改革试点,完善优胜劣汰、平稳有序的市场退出机制,受理破产案件57件,同比增加137.5%。平等保护内外资企业合法权益,优化投资环境,审结涉外商事案件18件。一起涉外案件判决获得以色列特拉维夫法院承认和执行,成为该国在没有司法互助协议的情况下,承认和执行的首例外国判决。

  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主导作用,审结一审知识产权案件756件,保护和激励科技创新。依法惩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办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16件,审结全省首例假冒专利犯罪案件。公开发布南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加强与版权、科技、工商等部门的衔接,定期走访企业、开办法制讲座,推动形成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合力。

  助推生态文明建设。深化资源环境案件“三合一”集中审判试点,审结一审资源环境案件41件,同比增长156.3%。着力提升资源环境案件审判质量,3篇案例在全国法院“环境司法·生态文明”典型案例评选中获奖。依法支持环境保护执法,对“牺牲环境、破坏资源”的经营方式予以规制和打击。

  四、加强行政审判工作,推动法治南通建设

  全面贯彻执行新行政诉讼法,审结一审行政诉讼案件1538件,同比增长75.2%;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1708件,裁定准予执行1532件。

  依法行使司法监督职能。严格司法审查标准,依法判决撤销、变更和确认违法案件144件,占结案总数的9.7%。努力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一审行政案件协调撤诉率24.9%。强化“精品案”意识,不断提高行政审判质量。港闸法院1起案件入选全国法院“行政不作为十大典型案例”,2篇裁判文书分获全国一等奖和三等奖。依法审结国家赔偿案件34件,充分保障请求人合法权益。

  规范行政审判秩序。深化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完善规范有序的工作机制。切实整治庭审秩序,维护司法权威,依法对4名哄闹法庭、聚众闹事的当事人采取司法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加强对滥用诉权行为的规制,引导当事人理性诉讼。作出全国首例“限制诉权”判决,审结的陆红霞诉市发改委信息公开案被《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发布。

  强化双向协调互动。发挥行政复议与行政审判联席会议作用,定期通报工作,实现良性互动。向市委、市政府报送行政审判年度报告,对行政执法提出意见建议。建立行政纠纷协调机制,通过司法建议、执法培训、专题调研等方式,促进行政执法水平提升,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努力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履行出庭应诉义务,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79.02%。

  五、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努力解决执行难题

  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执行效率和效果,努力实现当事人胜诉权益。全市法院执结各类案件27565件,到位金额83.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7.1%和52.4%。

  加大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力度。将指挥中心与案件管理、联动执行、集约控制、执行公开紧密结合,打造整体协调、上下联动的执行指挥模式。增配执行指挥车、4G执行单兵等装备,对执行现场、执行人员进行实时监控和组织,提高远程快速反应能力和应急处置效果。

  加大查控、处置工作力度。推进“织网工程”建设,与市房管局、国土局、公积金管理中心等单位签署合作协议,实现“点对点”查控专线互联互通,与全国法院“总对总”查控系统并网。全市法院累计查询超过5万次,查询到房产土地2384宗,存款12.6亿元。对2005年以来程序终结的执行案件进行集中清理,查询到被执行人账户信息1886个,冻结存款2.2亿元。推进淘宝网司法拍卖,上传拍品750件,成交298宗,成交金额6.23亿元,为当事人节约佣金3115万元。启东法院以1.12亿元的价格成功拍出两公司整体资产,成为我市首例单宗超亿元的司法网拍案例。

  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公开和打击力度。联合市文明办等八部门,定期发布“红黑榜”,加强信用惩戒。推进失信信息公开,累计向全国法院“黑名单库”报送失信被执行人17088人。市中院被最高法院评为有效实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示范法院。依法制裁抗拒执行、规避执行等违法行为,共司法拘留1053人,限制出境123人,以涉嫌拒执犯罪向公安机关移送43人,追究刑事责任4件5人。如东法院常态化开展假日执行、凌晨执行活动,依法对286名“老赖”实施司法拘留,执行效果明显提升。

  六、有序推进司法改革,不断完善司法机制

  按照市委和上级法院部署要求,积极、稳妥、有序地推进司法体制机制改革。

  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落实司法责任制要求,明确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工作分工,规范院、庭长审判管理和监督职责。推进人民法庭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在7个省级试点的基础上,增设9个市级试点,精心组织实施。落实院、庭长办案制度,全市法院院、庭长担任审判长或直接承办各类案件38833件,占结案总数的37.9%。

  推进法院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市中院任命助理审判员16名,提请市人大任命审判员17名。完成法官职务套改和司法警察职务套改,做好员额制改革的各项基础准备工作。开展书记员管理体制改革,全市法院与170名编外书记员签订用工合同,并实行单独序列管理。开办书记员培训班,开展书记员业务技能“大比武”。在全省法院书记员业务技能竞赛总决赛中,全市法院3名书记员分获“江苏省五一创新能手”、“江苏省技术能手”、“江苏法院书记员业务技能标兵”荣誉称号。

  推进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出台“涉诉信访案件终结工作实施办法”,明确终结范围、条件、程序及工作要求。规范工作流程,对涉诉信访7个主要节点实行动态跟踪管理。综合采取日常接访、网上信访等方式,接待群众来访2197人次,办理群众来信1735件。开展集中化解涉诉信访积案“百日攻坚”活动,妥善化解信访矛盾纠纷。开发区法院不断完善信访工作机制,保持建院10年“零进京访”记录。探索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申诉信访工作机制。海安法院先行试点,引入律师作为第三方参与化解涉诉信访案件,初显成效。

  完善审判监督指导机制。畅通申诉、申请再审渠道,发挥二审监督和再审纠错功能。审结二审案件5333件,改判、发回重审393件;审结再审案件112件,改判、发回重审18件。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审结抗诉案件21件。出台“基层法院考评办法”和“中院部门考评办法”,建立科学合理的综合考评体系。加强审判管理,突出案件评查、审限监控、裁判文书制作等重点环节,提升审判质量和效率。

  七、全面推行精细化管理,致力打造过硬队伍

  始终坚持从严治院,以司法规范化、管理精细化为抓手,着眼细节,内外兼修,提升法院队伍整体素质。全市法院12个集体、78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奖励;147名坚守岗位满30年的法院干警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荣誉天平奖章。

  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修订“党组工作规则”,细化理论学习、组织生活、谈心谈话、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发挥法院班子的领导核心作用。梳理排查审判执行和日常管理两个方面各100个细节问题,制作负面清单,落实整改措施。坚持院领导每周轮值巡查制度,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认真落实省高院司法巡查反馈意见,对一家基层法院开展司法巡查工作。加强司法警务保障正规化建设,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确保机关司法安全。

  加强纪律作风和反腐倡廉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各项规定,坚决纠正“四风”。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向邹碧华同志学习活动,通过院长讲党课、演讲征文比赛等形式,提升学习教育效果。逐一对照整改2014年度机关作风万人评议意见建议,组织开展“三清”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对法院干警违法违纪问题“零容忍”,查处违法违纪人员27人。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强化业务培训,组织干警赴高等院校全脱产学习,自办各类培训班13期,组织参加国家法官学院、江苏法官学院各类培训64期,共培训法官1695人次。深化实施“师徒结对”工程,高度重视实践能力培养。着力提升法官总结思考、调研分析和学术研究能力,1篇论文获全国法院第27届学术讨论会一等奖,2篇案例被最高法院公报发布,8篇被省法院公报刊用,34篇入选《中国法院2015年度案例》,18个调研成果在全国、全省获奖。

  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建立机关党委委员工作联系点制度,以党建项目规范化、严格化、信息化为目标,开展机关党建试点工作。结合庆祝建党94周年,组织“一站到底”党建知识竞赛、“悦读讲思”沙龙等活动。建立驻社区党代表活动室,面向基层、驻点社区、服务群众。推进党员示范岗创建,构建五星效能党建管理模式,实现作风建设与机关党建齐头并进。与市图书馆联网建立法院图书馆,开展“百本名著”读书活动,积极创建“书香机关”。与南通大学开展合作共建,丰富法院文化内涵,传递法治正能量,展示法官新风貌。如皋法院不断加强法院文化建设,被评为全省法院文化建设先进单位。

  过去的一年,全市法院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闭幕后,市中院对4件代表建议、4件委员提案、15条代表审议意见,逐条分析研究,逐条落实整改,逐条跟踪反馈。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专题审议全市劳动争议案件审判工作。一年来,全市法院主动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系,定期通报法院工作,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共走访代表、委员815人次,邀请视察、座谈1154人次,邀请旁听、评议庭审75次739人次。法院各项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各位代表、委员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在此,我谨代表市中院党组和全体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法院工作仍然面临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服务大局效果有待提升。尤其是在应对经济发展新常态、保障全市经济发展方面,需进一步加大力度、夯实举措。二是“人案矛盾”依然突出。法院收案数连年攀升,法官办案压力越来越大,基层法院法官人均结案143件。三是法官流失现象应高度重视,队伍稳定的压力越来越大。全市法院共流失法官23名,其中大部分是审判执行一线的骨干力量。四是纪律作风建设有待加强。少数干警规矩意识、纪律意识欠缺,司法不规范,甚至滥用职权、违纪违法现象仍未杜绝。以上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16年工作安排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迈上新台阶、建设新南通”的关键之年。全市法院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个发展理念,准确把握“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强富美高”发展定位,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全面加强和改进法院各项工作,为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南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在服务发展大局上取得新成效。准确把握“十三五”规划纲要对法院工作的新要求,出台服务保障实施意见,增强服务大局的前瞻性和针对性。加强对战略机遇期内涵深刻变化的研判分析,主动应对经济发展新常态,依法保障陆海统筹、江海联动等重大发展战略的深入实施。坚持以“五个发展理念”指导审判执行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是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上取得新成效。坚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完善公正权威的司法运行机制。依法公正审理上级法院指定管辖的重大职务犯罪案件,确保审判程序和实体结果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高度关注涉诉民生利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全面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四化”建设,提升诉讼服务水平。

  三是在司法体制机制改革上取得新成效。严格按照上级统一部署要求,稳妥有序地落实司法改革各项任务。坚持问题导向,及时发现和解决影响司法公正效率的深层次问题。推进司法责任制、人员分类管理等重点改革措施,建立完善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权运行机制。做好法官员额制、法官职业保障以及人财物省级统一管理等改革项目的准备、协调和推进工作。

  四是在创新协调发展上取得新成效。加强法院信息化建设,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创新司法公开、便民利民措施,完善公正廉洁司法的内部保障机制。坚持“全覆盖”、“无死角”的规范化建设理念,推动司法规范化建设常态化、实效化。开展对基层法院的司法巡查,加强审判监督和业务指导,促进全市法院整体工作水平提升。

  五是在加强队伍建设上取得新成效。全面加强法院队伍理想信念、思想素质、业务能力、廉洁司法等方面的教育、培养和管理,努力打造高素质的专业化法官队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巩固“三严三实”主题教育成果,建立健全解决“四风”问题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行为,优化作风。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查处,营造风清气正的廉洁司法氛围。

  六是在依法接受监督上取得新成效。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完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机制。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在服务发展、服务社会、服务民生等方面取得新的成效。

  各位代表,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法院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精神,务实进取,奋发有为,开拓创新,勇于担当,以优异的司法业绩,为建设“强富美高”新南通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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