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纪要

来源:市人大研究室  发布时间: 2019-03-29  字体:[ ]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9年3月26至27日在市行政中心举行。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庄中秋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建华、黄卫成、葛玉琴,秘书长杨扬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副市长陈晓东同志所作的关于2018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视察调研组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视察调研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法制工委主任孙建国同志所作的关于《南通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审议了《南通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修改稿)》,原则通过了《南通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将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实施。

会议听取了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市委巡察办主任陈锋同志受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韩方同志委托向会议提请的关于任命蔡长春等同志职务的议案,并审议通过了上述人事任免事项。会议决定,接受吴晓春同志、焦广琪同志因工作变动辞去南通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南通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庄中秋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陆志鹏委托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

庄中秋表示,加强环境保护、建设生态文明,人大责无旁贷。要按照总书记的指示履行人大职责,做到“四个紧盯”,即紧盯市政府提出的今年环境保护工作目标,紧盯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2019-2020年突出环境问题清单,紧盯“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推动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议案办理,紧盯今年市人代会上人大代表提出的生态环境方面的38条意见建议,以及本次常委会提出的意见,常态化开展跟踪监督,同步推进相关立法,综合施策,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助推我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不断优化,为建设美丽南通、花园城市,迎接国家森旅节在通召开,作出更大的贡献。

市政府、市监察委、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及市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部分市人大代表应邀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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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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