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通市2018年市级财政预算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

来源:市人大常委会  发布时间: 2018-08-08  字体:[ ]

——2018年8月2日在南通市十五届

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黄林华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本次人大常委会报告2018年市级财政预算上半年执行情况,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一、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上半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39.8亿元,占预算的56.2%,增长11.8%,税收占比83%。市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53.9亿元,占预算的57.2%,增长14.6%。市级(含市本级、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苏通科技产业园区、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下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4.3亿元,占预算的67.1%,增长42.3%。

上半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71.3亿元,占预算的44.3%,下降2.1%,剔除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去年同期基础设施建设4.2亿元的一次性支出因素影响,同口径增长3.9%。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52.3亿元,占预算的42.9%,增长8.3%。其中,城乡社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住房保障等支出进度较快;科学技术、资源勘探信息、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因发展类政府专项资金整合正在推进中,支出进度较慢。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上半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76.9亿元,占预算的143.3%,增长495.7%,其中土地出让金收入完成175.4亿元,增长521.6%。主要是房地产形势较好,带动土地出让金收入大幅增收。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07.9亿元,占预算的92.3%,增长389%。2018年上半年南通市级政府性基金收支完成情况详见附表4。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上半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1542万元,占预算的15.1%。主要是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正在结算收缴中,待企业利润、股利分配方案批准后于下半年上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4110万元,占预算的53.7%。

(四)社会保险预算执行情况

上半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65.7亿元,占预算的47.7%,增长38.7%。主要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因缴费基数调整,增收较多;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全面上线运行,收支通过社保专户核算。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68.5亿元,占预算的47%,增长24.1%。

二、上半年财政收入主要特点

(一)实现“双过半”目标,收入质量稳步提升

上半年,经济运行延续稳中向好态势,经济质量和发展效益提高,财政收入保持平稳较快增长。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39.8亿元,增长11.8%,占预算56.2%,超序时进度6.2个百分点,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目标。税收占比83%,较去年同期提高8.3个百分点。总量和增幅均列全省13市第4位,税收占比列全省13市第5位。

(二)主体税种全面增收,中小税种同步增长

上半年,国内增值税(50%)完成66.6亿元,增长19.2%,主要是我市经济运行良好,工业生产稳中有升,带动工业增值税增长17.7%;改征增值税(50%)完成46.2亿元,增长49.6%,房地产业及建筑业改征增值税分别增长15.7%、54.5%。

企业所得税(40%)完成47.9亿元,增长31.4%。主要是企业效益持续改善,特别是房地产及建筑业企业利润增加,促进了企业所得税的增收。

个人所得税(40%)完成17.6亿元,增长18.8%。主要增收因素:一是居民收入稳步增加;二是持续强化对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特别是高收入群体纳税的有效控管。

中小税种完成103.7亿元,增长16.3%。主要是受房地产市场形势带动,相关税收实现较快增长。土地增值税完成29.4亿元,增长26.1%;契税完成27.9亿元,增长9.5%;城镇土地使用税完成10.5亿元,增长9.5%;印花税完成4.3亿元,增长21%。

(三)三产税收增幅快于二产,房地产业贡献突出

上半年,第二产业完成地方税收111亿元,增长21%,占地方税收收入的比重为39%;第三产业完成地方税收170亿元,增长26%,占地方税收收入的比重为60%。三产税收增幅高于二产5个百分点。

房地产业完成地方税收113亿元,增长19.5%。今年以来,我市房地产投资交易相对活跃,带动房地产业、建材批发零售业等税收较快增长。

(四)制造业税收持续增长,传统行业快速回升

上半年,全市制造业完成地方税收78.6亿元,增长16.7%,主要是市场需求回暖、工业品出厂价格走高,制造业生产经营形势良好,化工医药、轻工业等行业税收较快增长。化工医药业完成地方税收23.5亿元,增长35.3%;轻工业完成地方税收3亿元,增长26.8%;电子信息业完成地方税收8.1亿元,增长12.5%;机电设备制造业完成地方税收20亿元,增长8.5%。另外,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行业完成地方税收8.7亿元,增长30%。

(五)建筑业税收增幅较高,项目拉动作用显现

上半年,全市建筑业完成地方税收23.6亿元,增长34.6%。去年以来,我市加快城市转型,大力实施基础设施和功能性项目建设,轨道交通、中央创新区、五山及沿江生态修复等重点工程项目相继实施,为建筑业税收增长提供了稳定税源。

三、上半年主要工作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全市财税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全力支持经济稳增长,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深化财政管理改革,为推进“两聚一高”新实践、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提供了财政保障。

(一)聚焦发展,培育经济增长动能

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引导作用,加大力度促进经济转型升级,保持经济平稳发展。一是推动经济发展提质增效。围绕“3+3+N”产业发展方向,制订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的财政政策,加快提质增效和转型升级。建立人才资助激励约束机制,出台《南通市江海英才创新创业类项目奖励资金绩效评价试行办法》。二是引导金融支持创业创新。引导金融机构支持小微企业融资,财政撬动金融资本效应明显。截止6月底,“创业贷”、“助保贷”、科技“资金池”等财政金融产品在贷余额29亿元,放大超15倍;“苏微贷”在贷余额11亿元,放大6.8倍。三是全面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统筹推进环境保护费改税改革,加强环境保护税征收组织协调。建立税源管理联动机制,实施纳税服务三大转型“十大行动”,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全面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四是促进投资基金稳健运作。完善投资运作体系,健全陆海统筹发展基金管理机构绩效考核机制,细化基金投资本地资金界定办法,提升基金专业化管理水平。上半年,11支直投基金累计投资企业172家,投资总额22.5亿元。

(二)保障民生,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今年以来,全市财政部门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着力支持补短板、惠民生,及时拨付财政资金,持续加大财政对民生领域的投入力度。上半年,全市民生支出410.6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达到78%。一是保障重点工程建设。研究推进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新模式,完善轨道交通建设资金统筹使用方案及城建重点项目建设激励政策,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着力推进轨道交通、中央创新区、五山及沿江生态修复、南通机场等重点工程建设,上半年,拨付轨道交通建设资本金16亿元、在建项目工程款14.4亿元,审核拨付中央创新区项目建设和征地拆迁包干经费等21.8亿元,有力保障重点项目顺利实施。二是大力支持乡村振兴。整合资金全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占补平衡指标市补助标准提高至25万元/亩,上半年,拨付市补资金21.9亿元。支持经济薄弱村建设,拨付市补资金1730万元,46个经济薄弱村致富项目已取得经济收益,完成面达50%。三是加快社会事业发展。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等各项民生提标工作,支持居家养老、残疾人、困境儿童保护等社会事业发展。加强医疗保险基金管理,研究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方案,保障参保群体合理医疗和医疗保险基金可持续运行。

(三)深化改革,夯实财政管理基础

强化财政基础管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一是深化预算改革。进一步完善全口径预算管理体系,按项目明细编制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实行政府投资项目滚动支出预算编制方法,试编2018-2020年中期财政规划。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细化公开内容。2018年市级政府预算及市本级263家预算单位部门预算全部按时公开。落实新一轮市

区财政管理体制,通过因素法分配对区转移支付补助,增强市区发展合力。二是加强执行管理。加大存量资金盘活力度,认真组织清理结余结转资金。研究制订加强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办法,深化预算编制改革,强化预算约束控制,促进预算编制和执行统一。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的通知》(通政办发〔2018〕6号),推动PPP模式规范运作。加强政府采购管理,规范PPP项目政府采购规程,推进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建设。梳理政府闲置和出租出借资产,全面加强政府资产管理。三是推进绩效监督。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覆盖面,首次将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列入绩效评价范围,涉及财政资金9.1亿元。开展部门预算单位绩效自评价,涉及83家单位、194个项目、财政资金7亿元。完善“双随机”和“两库一平台”工作机制,提升财政监督工作质量和效率。四是规范债务监管。开展市区在建、拟建政府投资项目资金来源排查,杜绝新增违规举债融资。加强全市政府性债务风险分析研判,严防发生区域性债务风险。通过预算安排、国有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动用储备资金等途径,努力化解存量债务。积极向上争取地方政府债券,不断调优政府债务结构,上半年市区争取新增债券额度61亿元,争取置换债券和再融资债券30亿元。

四、下半年工作举措

下半年,全市财税部门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深化财政改革、强化收入组织,服务经济发展、促进转型升级,优化支出结构、增进民生福祉,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确保圆满完成年初市人代会确定的财政收支预算目标。

(一)加大收入组织力度,保持收入平稳增长

当前经济运行稳中向好,产业结构持续优化,为财政增收提供了基本面支撑。下半年,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放管服”等一系列举措持续发力,经济发展质量、效率、动力稳步提升,将继续为财政收入增长提供有力支撑。与此同时,也存在一些影响后期收入增长的因素。一是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叠加效应逐步显现。全面实施营改增后,增值税抵扣更加充分,减税效应不断放大。新的减税降费政策逐步实施,今年5月1日起增值税税率下调1个百分点,以及全面清理规范政府性基金、取消或停征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等,相关措施将对财政收入带来较大减收压力。二是价格因素拉动财政增收作用减弱。PPI翘尾因素预计在6月份达到高点,后期PPI同比涨幅将有所回落,企业利润增幅预计将会走低,对财政增收支撑作用减弱。三是经济发展面临一些不确定因素。当前金融监管趋严,企业融资渠道进一步受限,对基建投资的扩张形成一定的制约。受贸易投资保护主义的影响,中美贸易摩擦短期内预计难以得到缓解,对后期外贸形势和经济走势带来较大的不确定性,也将对财政收入增长带来影响。预计下半年财政收入增速将有所放缓。但总的看,财政收入运行将继续保持平稳,全年收入的预期目标能够实现。

面对复杂的经济环境和减税降费政策带来的影响,全市财政部门坚持将组织收入作为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努力保持财政收入平稳增长态势。配合做好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规范税收秩序,优化纳税服务。密切关注经济运行状况和财政收入走势,加强收入组织协调,强化重点税源管理,加大税源培育力度,努力挖潜增收。

(二)完善财政扶持政策,推动政策有效落地

进一步加大财政扶持力度,整合修订支持产业转型升级政策,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研究建立产业发展资金大数据平台,加强专项资金全过程监管。完善产业发展资金分担机制,优化资金拨付方式,加快资金拨付。理顺陆海统筹发展基金运作管理机制,推进基金管理机构市场化运作。加强投资基金与相关部门和园区、行业龙头企业、科研孵化平台深度对接,推进重大项目落地。密切跟踪苏通园区大数据产业基地等重大PPP入库项目后续进展,推动项目尽早发挥效益。

(三)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民生保障力度

坚持“统筹财力、保障重点,厉行节约、强化约束,规范公开、提高绩效”原则,压缩“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加大对基本公共服务、精准扶贫、基础设施等薄弱环节和重点领域投入力度,着力保障农业、教育、社保、医疗、环保等重点支出需要,及时拨付10件50项为民办实事资金。加强资金调度,认真贯彻落实《南通市市本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支持轨道交通、中央创新区大剧院及美术馆等重大投资项目建设。

(四)加强政府债务管理,构建风险防控机制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政府性债务管理要求,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组织落实《南通市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实施方案》,督促各县(市)区切实做好风险点排查和风险防范工作。研究制订国有担保公司做大做强方案,增强市场化融资担保能力。优化国有平台公司债务结构,规范公益性项目资金保障机制,努力防范流动性风险。开展国有平台公司清理规范工作,厘清政企界线,推动国有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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